退休保障足夠嗎?勞退勞保您能領多少?

廖懿文

工作了這麼多年你知道你的退休保障有多少嗎?有多少退休金可以領呢?讓我跟大家分享一下最近整理的資料。

主要可以分為勞退與勞保兩大部分:

壹、先談談勞退,會員們可分為三大族群:

  一、純勞退舊制勞工

  二、純勞退新制勞工

  三、同時有勞退舊制及新制勞工

一、純勞退舊制會員

  (一)適用會員:民國94年7月前到職的會員才有機會是純舊制勞工,乃依照勞動基準法條文規定之。

  (二)請領資格:依照勞基法第53條規定:

        自請退休條件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者。

         2、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者。

         3、工作25年以上者。

  (三)計算方式:依照勞基法第55條規定:

        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但年資超過15年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最高總數以45個基數為限。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滿半年以一年計。

  (四)請領方式:未滿15年只能一次領。滿15年可選擇一次領亦可月領(一季撥發一次)

  (五)請領金額:以111年薪點表12等15本俸計算

        以退休前6個月平均月薪計算:70315*45=3164175元

二、純勞退新制勞工

  (一)緣由:民國80幾年間,許多外商公司抽資金離開台灣,又有台商西進中國或是工廠經營不善等因素造成關廠倒閉,造成許多勞工工作20.30年卻領不到半毛錢退休金。於是時任勞委會主委的陳菊制定勞工退休金條例也就是大家常說的「新制」。

        *補充:勞基法第56條第一款規定:雇主應依勞工每月薪資總額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十五範圍內,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存儲,並不得作為讓與、扣押、抵銷或擔保之標的。

  可惜當時政府並未做好監督雇主的職責,才會有這些領不到退休金的勞工,也才要更改原先的退休金制度。

  (二)適用會員:民國94年7月1日後到職的會員都屬於新制的勞工,是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採確定提撥制將退休金撥入各人帳戶中。

  (三)請領方式:工作未滿15年只能一次領。工作滿15年可選擇一次領亦可月領(一季撥發一次)。

  (四)請領金額:以111年薪點表,總年資30年計算。5等3級晉用,每年升一等,11等升12等要二年,之後每年升一級到12等15。

        1、一次領:

30515(5等3)*6%*12個月+32694(6等1)*6%*12+36327(7等1)*6%*12+39960(8等1)*6%*12+44593(9等1)*6%*12+47768(10等1)*6%*12+51943(11等1)*6%*12+52778(11等2)*6%*12+56119(12等1)*6%*12+56954(12等2)*6%*12+57789(12等3)*6%*12+58624(12等4)*6%*12+59459(12等5)*6%*12+60294(12等6)*6%*12+61407(12等7)*6%*12+62521(12等8)*6%*12+63634(12等9)*6%*12+64748(12等10)*6%*12+65861(12等11)*6%*12+66975*(12等12)*6%*12+68088(12等13)*6%*12+69201(12等14)*6%*12+70315(12等15)*6%*12*8年=1274236

圖一:新制年提撥金額

         2、月領:1274236÷期初年金現值因子÷12=4964元(60歲才可請領)

(期初年金現值因子:與平均餘命及存款利率...等有關,且每3年調整一次。108年公布為21.389877265)

圖二:期初年金現值因子

       *二者比較:月領21.4年即會超過一次領金額。60歲+21.4年=81.4歲,但月領僅可領至平均餘命年齡(與勞退領到死不同)。所以若再計入通貨膨脹二者所差無幾。另外若領取其間不幸身故,遺屬可領回未領完之金額。

   (五)延伸問題一:純舊制與純新制比較

  依照前面的計算,純新制退休金請領的金額僅是純舊制請領金額的40%,保障明顯不足。當初說「先求有,再求好」但過了二十年仍在原地踏步,還是只有6%,這樣是要如何應付通膨的物價,還有那飆得比天還高的房價。

其實像外商的美光公司就是提撥8%。還有自112年7月起任用的公教人員也改用確定提撥制,提撥比例為15%。雖然自己要負擔35%,由政府負擔另外65%,算起來等於是資方提撥9.75%。另外還可以再自提5.25%,最高可達20.25%。

還有,112年7月中華電信工會也發起抗爭爭取提撥率提高到15%,在公司總部前靜坐夜宿。最後雖然沒有達到15%,但也成功提高到9.75%的持股信託提存金。

  (六)延伸問題二:應該善用自行提撥的6%

  目前有自行提撥勞工的比例居然小於15%。自提退休金有三大好處:1.強迫儲蓄2.保本3.節稅,當然也要考慮自己經濟能力,如果能力許可何嘗不是一種選擇。

  圖表三為勞退基金這20年的收益表,累積報酬率為+83.16%,其中也僅5年是虧損的,當然投資必定有風險,不可能穩賺不賠,但就算賠了也還有保底的2年定期存款利率。

圖三:勞退新制基金歷年收益率

三、同時有舊制及新制的勞工

  (一)適用會員:民國86年前到職的會員,原本是領舊制退休金,但在94年新制實施後可於94.7.1~99.6.30間轉換為新制,因此同時擁有舊制及新制退休金。會遇到的狀況與前述的兩類相同,基本權益也與上述兩類相等。

  (二)延伸問題:在工會大家長陳嘉麟理事長多方努力之下,公司同意將同時擁有舊制及新制的會員可在109年7月將舊制退休金現結算,入袋為安,造福許多資深的會員。

四、關於夜點費

  一直以來公司都未將輪班同仁的夜點費列入平均薪資,當然也未列入退休金計算。所以會員退休後第一件事就是對公司提告,訴訟退休金夜點費部分的給付不足,公司方也屢屢敗訴,造成大家許多的困擾。

  桃園煉油廠先前有事業部勞資委員鍾明郎,以向勞工局檢舉的方式,成功促使公司將夜點費列入薪資,提撥至新制退休金帳戶中。最多曾經高達633件檢舉案。

  最後終於,歷經多屆工會幹部及陳嘉麟理事長努力的奔走下,在111年11月公司同意將夜點費列為平均薪資,列入退休金計算,總算解決困擾輪班同仁多年的興訟問題。

五、關於資遣費

  新制退休金除了金額低,退休保障不足外,在遇到資遣時保障更是不夠。舊制遇到資遣時,年資一年可領一個月的資遣費,且無上限。但當新制勞工遇到資遣時,年資一年只剩0.5個月的資遣費,且最高更只能領6個月,真的是對勞工非常不友善的法律。

六、關於其他獎金

  退休員工近日向法院提告,訴訟將考核獎金、績效獎金及年功獎金納入退休金計算一案。112年5月經彰化地方法院判決非屬工資。後經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於112年11月判決定讞且不得上訴。故關於績效獎金及工作獎金是否列入平均工資計算,將靜待上級單位指示後才有機會列入。

七、關於舊制退休前死亡

  「勞退舊制」勞工在符合「自請退休」條件時,但尚未提出自請退休前就因故死亡,雇主是否應該給付舊制退休金呢?過去主管機關見解為,只要勞工沒有在死亡前先提出「自請退休」的意思表示,就算已經符合自請退休條件,雇主僅「宜」發給退休金,沒有義務一定要發放舊制退休金(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76)台勞動字第5012號函釋)。

  但較新的法院見解則承認勞工的繼承人可以向雇主請求舊制退休金,可參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77號民事判決表示,「按勞基法上之勞工退休權利,一為契約終止權,另一為退休金給付請求權。我國勞基法明定雇主有支付退休金之法律義務,雇主於合於退休條件之勞工退休時,概須給與退休金,乃法定最低勞動條件之一。適用勞基法退休規定之勞工,於符合法定退休要件時,即取得自請退休及請求給付退休金之權利,此為其既得之權利,自應認在勞動契約消滅時,即得請領退休金;是勞工符合法定退休要件,但未及自請退休即死亡者,其請領退休金之權利,並不因而喪失。又是項權利係金錢債權,應可繼承,於勞工死亡時,其繼承人自得向雇主請求給付。」

  綜上所述,雖然法律判決未有定見,但於情於理公司都應給付退休金,這也是工會未來可努力的方向。


貳、前面談了那麼多勞退,再來跟大家聊聊勞保。

  說到勞保大家最常聽到是"破產"吧!為何總是在喊破產呢?先說說它的規定吧,雇主、勞工、政府以7:2:1的比例繳納。是採用一個大水庫的概念,勞工工作期間繳入水庫中給已退休的勞工領用,原可透過綿延不絕接續的勞工投入讓它永續不斷。但今日臺灣的勞動結構改變了,少子化造成勞動人口大量減縮,低薪也讓繳入的金額減少,另外高齡化社會下退休人數卻不斷增加,最後就造成快破產的窘境。近年政府都是用撥補的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這六年共已提撥3870億元,也就是一年要撥補645億元,未來這絕對會是個嚴重的問題。

*補充:105年5月1日起,勞保投保上限才由43900元提高至45800元。

會員們的勞保也可分舊制及新制,皆依照勞工保險條例規定之。

一、舊制勞工

  (一)適用會員:民國98年1月前加保的會員才有機會選擇舊制(98年1月1日後仍在保的會員則可選擇舊制或新制)。

  (二)請領資格:須年滿60歲

  (三)計算方式:

        保險年資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但年資超過15年每滿一年給與二個基數。未滿一年者以實際加保月數按比例計算,未滿三十日則以一個月計。

        60歲後可再多計算5年,最多10個基數,上限為50個基數。

*舉例:某甲29歲開始加保且都未中斷,60歲退休可領45個基數勞退,但延到61歲退休則可領49個基數。

29歲到60歲=45基數,29歲到61歲=29歲到59歲+59歲到60歲+60歲到61歲=45基數+2基數+2基數=49基數

    (四)請領方式:一次領。

    (五)請領金額:以退休前36個月平均投保薪資45800元計算:45800*45=2061000元

二、新制勞工

  (一)民國98年1月1日起實施勞保年金制度。

  (二)適用會員:民國98年1月1日後加保的會員適用。

  (三)請領資格:勞保退休年齡不是固定的,從108年開始,每兩年勞保法定請領年齡就會調高一歲,直至116年調高至65歲止。

          98~106年:請領年齡為60歲

          108年:請領年齡為61歲

          110年:請領年齡為62歲

          112年:請領年齡為63歲

          114年:請領年齡為64歲

          116年之後:請領年齡為65歲  

*展延年金:每延後一年退休,可增加4%給付,最多增給20%。

 *減給年金:每提前一年退休,可減加4%給付,最多減給20%。

*勞保年金王:某電子業老闆25歲加保,工作年資60年,展延年金20%。

請領金額:45800*1.55%*60*(1+20%)=51113元

勞保年資是"沒有上限"的,但85歲了!!五萬多還可以領幾年?

  (四)請領方式:

1.一次領。

2.月領(加保年資未滿15年者不適用,僅可一次領,但參加國保期間亦可列入計算)。

  (五)請領金額:

1.一次領:以退休前36個月平均投保薪資45800元計算:45800*45=2061000元

2.月領:

          A.最高的60個月投保薪資平均*年資*0.775%(所得替代率)+3000

          B.最高的60個月投保薪資平均*年資*1.55%(所得替代率)

          *只要月投保薪資高於12903元,則B項會高於A項,所以多數會員應該都會選擇B。

        45800*1.55%*30(年資)=21297元(可領至死亡,與勞退不同)

        3.一次領與月領比較

          2061000÷21297÷12=8.06年

也就是月領超過8.06年就會超過一次領的金額。65歲退休+8.01歲=73.01歲。另外根據內政部112年統計國人平均餘命男性為76.94歲、女性為83.74歲,所以建議各位選擇"月領"超過8年就划算了。

*如果退休後不幸身故,民國98年1月前加保的會員,遺屬可選擇將未領取的差額"一次領"或領半額的"遺屬年金"。民國98年1月1日後加保的會員,遺屬只能領半額的"遺屬年金"。

     (六)延伸問題:勞保退休金幾歲領最划算?

         我幫大家算了一下,假設原領年金為每月20000元

         60歲就領,領到90歲=20000元*(90-60)年*12月=720萬

         65歲才領,領到90歲=20000元*(1+20%)*(90-65)年*12月=720萬

         到90歲二者請領金額剛好相同。就是說要超過90歲,65歲開始領的才會比60歲開始領的領得多。若領到80~85歲間則請領金額相差不大,所以可依個人需求決定請領年齡。

三、繳多、領少、延後退

  勞工保險條例自98年1月1日起改為年金制度,再從108年起逐步調高退休請領年齡,以及近幾年政府的撥補,在在都證明勞保已在破產的邊緣,但這些作為也只是杯水車薪,只是在拖延的破產年限罷了。未來可見的是調高保費,降低所得替代率以及再延後請領年齡,這都嚴重危害勞工退休的保障即生活尊嚴,政府應審慎思考應對,改善這個問題。

參、結語

  身在中油這個幸福企業,工作相對穩定,極小可能會遇到裁員或減薪。大部分的會員都可平順待到退休,期間每年也有都有升等或升級。即便如此我們的新制退休金也只有不到130萬,勞保退月領也只有2萬1千多。

  財政部去年底公告:113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為21萬元,等於1個月要17500元。這只是全國的平均數,若您住在都會區絕對不止這個金額。另外這只能應付基本生活開銷,若不幸生病或住院那絕對是要支應一大筆的費用,這錢又要從哪裡來?

  再看看其他勞工朋友,勞保局最新資料,2024年底有逾187萬名勞工領取勞保老年年金,平均月領1萬9344元,平均請領年齡為61.42歲,平均投保年資為29.9年,平均投保薪資為3萬8022元。其中,17萬8927人請領老年給付金額落在1萬元以下,82萬5599人請領金額在1萬元到2萬元之間,代表近53.7%的退休勞工月領不到2萬元。

  以上都表示我國勞工的退休保障明顯不足,難以支應退休生活所需,無法讓勞工年老時有尊嚴的生活。政府應該正視這個問題,不然未來問題一定越發嚴重,可能會拖垮整個社會結構。

所以筆者認為:

1.新制提撥要由6%提高到15%,如此才可跟上舊制退休金的幅度,滿足退休生活支出。

2.舊制退休要由45個基數提升至50個基數。民國97年退休年齡由60歲延後至65歲,但除了增加5年的工作時間外無任何配套措施。許多勞工朋友工作超過30年,60歲前早已滿足45基數,延退5年多做5年但退休金卻不增加,實在不合理。

3.特別休假上限30日要打破。勞工朋友工作24年特休日數就會到達30日,後續再工作及延後至65歲都不會再增加日數。但正因年紀提高反而需要更多的休息,或多點時間去做身體檢查維持健康,所以特休日數也該增加。

4.勞保的天花板45800要打開。自105年調整後已多年未調,物價指數提升保障也應該跟著提升,且提高後繳交的費用也會有所提升,或許對勞保有所挹注,以減緩破產的危機。

圖01 勞退新制基金歷年收益率
圖02 期初年金現值因子
圖03 新制年提撥金額
圖04 勞退勞保新制舊制比較圖
圖05 與其他工會幹部一起討論退休保障相關問題
圖06 退休生活要保障
  • 圖01 勞退新制基金歷年收益率
  • 圖02 期初年金現值因子
  • 圖03 新制年提撥金額
  • 圖04 勞退勞保新制舊制比較圖
  • 圖05 與其他工會幹部一起討論退休保障相關問題
  • 圖06 退休生活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