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其他多數國家一樣,臺灣勞工在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的衝擊下,主要面臨的問題在於因疫情影響收入的維持。從今(2020)年起,到目前(3月)已經有156家企業向政府提出減少工時(一般稱無薪假)通報,影響勞工達5,645人。和去(2019)年同期相比,無薪假通報數增加了3.2倍,受影響勞工人數更增加了近5倍。不過就失業率來看,疫情開展後2020年1月的失業率和去年同期相較尚未見到增長,顯示,目前台灣企業生產因應Covid-19的作法主要是讓勞工減少工時,降低企業營運成本。

  面對無薪假暴增現象,雖然政府緊急推動「充電再休息計畫」協助工時縮減的勞工獲得訓練機會和津貼,但能夠對臺灣勞工產生的助益可能有限。因為,真正的問題在於勞資關係不對等,在多數企業沒有辦法籌組工會的勞動環境下,所謂「勞雇雙方協商合意」產生的無薪假,其實就是企業單方面的生產調節手段,勞工通常是被迫縮減工時和放棄薪資收入改領較少的訓練津貼。而政府要求實施無薪假的企業「不得給勞工低於基本工資」(現為新臺幣23,800元)的規定,在臺灣基本工資水準本來就存有貧窮風險的現況下,亦無法充分保證低薪勞工減少工時期間的生活安全。

  然而,除了無薪假問題外,目前臺灣工會團體更關注的議題是遭隔離或需接受治療的勞工其請假權利和收入維持的保障。現行政策只規定因職業上原因染疫者可以享有全薪公傷病假權利,但對於非因職業上原因染病、或被要求居家隔離、或為照顧家中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請假的勞工,則未見具體保障他們「工作不能」期間工資損失的積極協助措施,只建議這些勞工自行使用普通病假(半薪)、事假(無薪)或自己的年度特別休假來自我因應。另近期政府頒布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中每日新臺幣一千元的規定,對多數因疫情無法上班的勞工來說,只有微薄的社會救助慰問效果,無法實質並有效對勞工生活帶來支持。

  面對Covid-19帶來的緊繃情勢,臺灣立法院3月13日通過新臺幣600億的紓困預算,協助維持經社秩序和民眾生活,但遺憾地是,其中並未包含對勞工的具體協助。儘管勞動部表示,將由就業安定基金提供勞工保障,不過,該筆預算只涵蓋放無薪假、遭解僱失業或微型創業的勞工,甚至部份用來舒緩企業經營壓力。但事實上,臺灣多個工會團體擔憂,受疫情衝擊的勞工遠不只5千多名無薪假勞工或當前3.6%的失業人口而已,所以紛紛要求勞工主管機關,因應疫情發展,放寬補助或協助措施的實施門檻,全面性的對受疫情影響的勞工提供更多工作和收入上的保障和支持措施。

工會代表踴躍發言
本會莊主委(全產總莊理事長)於會中發言
各勞工團體與許部長開會情形
許部長仔細聆聽勞方意見
會場一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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