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國家設置工資基準的立法精神與目的、工資基準與經濟環境的關係,以及我國工資基準的國際比較等角度評析,不難發現當前台灣工資基準存有三大本質上的缺失:缺乏社會保障性、缺乏經濟正義性,以及缺乏國際性。因此,造成百萬名陷於勞動貧窮的基本工資勞工,被排擠在生產利潤和經濟利益的共享圈外,被迫接受落後國際的工資條件。
面對這樣的勞動條件困境,我國法定基本工資應該透過合理分配經濟成長利益,使最需要被保護的經濟弱勢勞工獲得安全的工資保證,實現勞動生產關係中的社會正義與法制保障精神,並讓台灣在全球環境中,兼顧經濟發展與勞動條件上的合宜表現。
根據上述主張勞工團體提出以下三大訴求:
訴求一、法定基本工資要達到月薪28,862元、時薪164元才能夠確實保障146萬名基本工資勞工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安全。
訴求二、企業雇主要履行生產利潤共享的社會責任,停止排擠勞工分享經濟成長的果實。
訴求三、政府應負責強化我國基本工資調整機制的社會保障和經濟利益分配功能,並讓我國基本工資達到符合國際水平的標準。
三大訴求的考量依據如下:
一、當前基本工資水平無法體現國家設置最低工資基準的社會保障目的與功能,危及約146萬名基本工資勞工的生活安全。
自從工業革命帶來勞工被迫出售勞力換取雇主給付工資的生產關係以來,基本(最低)工資基準是評判國家經濟活動發展是否符合社會公平正義原則的重要指標。
英國古典政治經濟學家威廉·配第(William Petty)、經濟學家亞當·斯密(Adam Smith)、大衛·李嘉圖(David Ricardo)等經濟學權威皆認為:『工資,是勞務對價下的生產報償,最低的水平應該要能夠滿足勞工(或最低階勞工)及其家庭的最低生活需求。』
ILO第131號最低工資設定公約,及對應的第135號建議書,明示:『各國政府應透過立法(或團體協商)等制度管道,設定和調整國家最低工資基準,確保勞工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在配合經濟因素考量下(如經濟成長、生產力水平、就業狀況),能夠獲得滿足。』
但是,按當前台灣法定基本工資基準(月薪22,000元、時薪140元),對照「內政部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與「行政院主計總處每家戶就業撫養比」等資料,評估我國勞工的基本工資後發現:
現行工資基準,離能夠讓受僱的月薪勞工及其家庭享有最低本的生活保障,還短少了31%;而受僱的時薪勞工要獲得基本生活保障也還差了17%。
另從勞動部統計資料,目前(107年5月)以基本工資投保勞保(22,000元)和提撥勞退(第三組13,501元~22,800元)的受僱勞工人數皆約146萬人(勞保部分扣除職業工會投保者、勞退部分扣除非強制雇主投保者)。占比上,約2成受僱受薪勞工以基本工資投保或提撥勞退。
而以低於基本工資投勞保的勞工中,包含受僱的部分工時工作者,將近47萬人,在勞退提撥部分,以低於基本工資提撥的也約有35萬人,即約5%-6%的受僱勞工以低於基本工資的級距投保或提撥。
亦即,我國目前將近有150至200萬名勞工領取最低工資,甚至更低的工資。而這些勞工往往是勞動市場中的最弱勢族群,也很可能來自於貧戶或高風險家庭,是整體台灣勞動環境中,最需要被保障的一大族群。
歐洲總工會(European Trade Union Confederation, ETUC)近年強力主張:歐洲各國應致力提升最低工資基準,以促進國家內需市場、強化社會團結,並終止勞動貧窮(in-work Poverty)。
參考國際訴求共識,回歸台灣基本工資設置的目的,便是要確實的照顧到這百萬名低薪勞工,否則,以當前勞基法彈性規定實施後,低薪帶來過勞的低劣勞動實務,會集中發生在這些勞工身上,形成勞動法制上的社會不公義。
因此,法定基本工資應以月薪28,862元、時薪164元為底線,確實照顧台灣146萬名基本工資勞工的最低生活安全需求。
二、台灣基本工資被排除在企業生產利潤與整體經濟成長的利益共享圈外,使國家經濟發展失去正義性。
包含聯合國UN、國際勞工組織ILO、歐盟EU與國際貨幣組織IMF等全球治理機構都持續鼓吹「涵蓋性經濟發展」(inclusive economic development)的國家政經活動原則。亦即,經濟的發展要能帶來社會利益的成長,以避免社經失衡的情況發生,危及國家社經政體制的永續運作。
ILO最低工資設定指導原則也提及,國家經濟狀況是基準設定的重要參酌之一。亦即,經濟因素與工資基準之間有連動關係,經濟情況不佳時,調升工資基準會有一定的經濟性限制,但相對的,當國家經濟狀況與生產水準提升時,工資保障的基準也有隨之提升的成長潛力。
但是,對照從過去到近期國家經濟狀況、企業利潤與生產力等方面的成長,台灣基本工資的調升速度和幅度,明顯落後。
觀察我國基本工資,歷經數度凍漲,和長期受到資方壓力和政治考量的限制,造成今日基本工資年均調幅僅1.68%,距離經濟成長率年均水平3.89%、年均GDP成長率2.93%,以及4%以上的工業與製造業生產指數年均成長率等國家經濟與生產活動指標,出現明顯的落差斷層。
顯見國家法定基本工資的設置,已經與近期成長中的國家經濟生產環境脫鉤。更弔詭的是,同時期企業盈餘占比卻逐年增加,從原本的32%爬升到35%;而受僱人員報酬占比卻從49%降至44%。
透過數據,資方不願與勞工分享經濟生產利潤,將勞工的勞動條件排除在經濟發展的利益共享圈外的心態,顯而易見。
此外,從歷年基本工資調漲的政策經驗中,可以發現,政府或雇主貫以經濟之名提出「共體時艱」要求勞工委曲求全,以及資方常宣稱「被迫關廠帶來失業」恐嚇政府和勞工放棄提出調漲訴求,實際上只是將勞工隔離在經濟利益共享圈的策略手段。基本工資設定上所謂的經濟因素,淪為雇主操弄勞動條件的藉口。
站在勞資夥伴關係的角度,若要從經濟角度考量工資基準的變動,勞工的「共體時艱」,必須是資方願意並承諾「榮富共享」,並共識以工資基準作為促成生產利潤和經濟成長利益合理分配的關鍵機制。
但在台灣勞工忍耐渡過87年到95年以及97年到99年的基本工資長期凍漲後,儘管經濟景氣持續復甦成長,但已經養成雇主對基本工資的抗拒和藐視心態,因而基本工資審議會議數度出現資方委員集體缺席杯葛會議進行的憾事。
其次,關於「工資基準調升衝擊就業」的聳動說法,據挪威勞動與社會研究機構Fafo提出的歐洲最低工資研究報告,最低工資調漲不盡然會對國內就業市場帶來負面衝擊,例如英國最低工資委員會調查發現,就算歷經2008年金融風暴,也沒有報告具體指出最低工資調漲對就業產生直接衝擊。
歐盟2018年法定最低工資報告也指出,德國2014年首度設置國家最低工資法後,對就業市場產生負面衝擊的預期,並未發生。甚至研究顯示,小企業與製造業因最低工資調升帶來生產力的成長。英國最低工資委員會則表示,2017的調查發現,國家最低工資的提升,縮減了零售業高層主管以及兩性的薪資差異,部分公司表示,並未因最低工資成本增加而裁員,僅在工時安排上有所縮減。至於捷克則因工資基準的提高而促進就業市場的發展,改善國家面臨的低度就業問題。
取台灣106、107年連兩年提高基本工資的期間作觀察,就業率從105年平均56.44%、106年平均56.62%,到107年前6個月平均56.73%,並沒有受到衝擊的跡象發生(甚至還微增)。
失業率方面,也沒有隨基本工資調升而出現上升的趨勢(甚至還微降)。因此,資方提出基本工資調漲衝擊就業市場、造成失業的說法,實以恫嚇成分居多。
誠然,國家經濟成長的果實,應該是推升工資基準提升的動力,但從長期以來基本工資調整與各項經濟指標脫鉤的現象來看,國家經濟發展並沒有為勞工帶來工資基準上雨露均霑的好處,反而是透過基本工資遲緩的成長,讓資方得以暗中行勞動條件剝削之實,藉此「獨享生產活動與經濟成長的成果」。許多台灣雇主,早已忘卻,他們除了是市場經濟的行為者之外,尚負有「生產利潤共享」的企業社會責任。
三、台灣工資基準大幅落後國際水平,成為勞動條件落後國
根據朝鮮日報今(107)年6月21日報導,韓國近年在最低工資調漲政策上,不僅在亞洲(東亞)先進地區領先,在全球也因為大幅度的快速成長而受到矚目。民國105年時,韓國的最低工資已經追上OECD國家的平均水準,且在號稱「勞工總統」的文在寅執政下,繼續快速的成長,到了今(107)年,已經追過許多歐美先進國家,成為世界上最低工資基準與調漲幅度最高的國家之一。
南韓今(107)年最低時薪為7,530美元,折合約7美元(新台幣214元);換算成全時全職工作者(每月平均工作172小時)的最低月薪基準略高於1,200美元(台幣為36,748元)。
然由於各國勞動實務(例如工時)和物價水平不盡相通同,加上國際貨幣兌率波動,單以國家最低工資的實際金額做比較,並不能完全定義一國法定最低工資的國際水準。因此,若從國際平均上的最低工資水平來做觀察,較可以客觀判斷國家工資基準是否達到國際水平。
聚焦台灣,當韓國最低工資基準在105年追上OECD國家平均值(1,084美元,依當年匯率折合台幣約34,996元)的同時,台灣當年的法定最低工資僅609美元(新台幣20,008元),較國際水平差了近43%,明顯落後。
儘管後來我國基本工資自105年後連續兩年調漲,至今(107)年達到新台幣22,000元,折合約719美元,但仍落後OECD國家兩年前(105年)的平均34%,並較今(107)年韓國最低工資少了40.1%。
再根據歐盟提供會員工法定最低工資資料,台灣目前約619.1歐元的月薪基準,連歐盟國的中段班水準都不到,離歐盟工資基準中段班最後一名國家葡萄牙的最低月薪676.7歐元,差了9.3%(約台幣2,048元)。
透過國際數據比較,凸顯出同樣被國際認定為已開發進步國家的台灣,基本工資在國際上仍屬於落後水準的事實。下表顯示:
台灣勞工對經濟成長的貢獻度已明顯追上工業先進國家的平均水準,甚至與近期崛起的國際經濟新秀韓國並駕齊驅。
但是,單位勞動成本的下滑顯示台灣勞工越來越被便宜對待,每小時薪資指數的成長速度也落後OECD國家平均,而基本月薪的成長幅度也遠落後於OECD平均水準。
儘管近年在基本時薪調漲的部分,有較大幅度的進展,但畢竟最低時薪調升的影響範圍與效果,仍不及提高月薪基準對國家整體薪資條件所能帶來的正面助益。這也是本會強調時薪調漲幅度不能擠壓月薪調漲空間的主要考量。
勞動部近期公布調查報告指出同樣我國基本工資的落後狀況,儘管我國基本工資自2009年以來逐年調升,但年均漲幅約2%,相較德、法、港、美、英、澳、日、韓等比較國家,乃屬於調幅最低的國家。此外,以最低工資占平均工資比來觀察,台灣40.42%的表現,仍低於對照國家平均的44.85%。
從國際比較檢視台灣的基本工資水平,可以發現存在著「現有條件已大幅落後國際水平了,漲幅與漲速還不如他國」的弱勢,同時,也強調出我國基本工資缺乏社會保障性以及經濟發展正義性的現有困境。如不趁著當前景氣穩健成長時,回歸工資基準設定本質與原則的客觀考量,進行合理調漲,加速追上國際水平的話,可預見我國工資基準與國際水準的差距將會越來越大,讓台灣成為勞動條件的落後國。
再配合前述我國基本工資的在提供社會保障、實現經濟正義等重要構面上的不足,對台灣勞工來說,不僅他們的社會生存權和經濟參與權上遭到剝奪,更在國際勞動環境中,遭遇「同等生產力、不同工資保障等級」的相對剝削對待。因此,在綜合考量工資基準法制的社會性、經濟正義性與國際趨勢後,
2018年8月16日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後最近進展:
經九小時馬拉松會議,終於拍板決定基本工資月薪調升5%,從原本22,000元漲為23,100元;時薪則調升7.14%,從140元漲為150元,預計225萬7千餘名勞工受惠,決議需送行政院核定,2019年元旦起實施。也意味著22K時代正式走入歷史。
當日的基本工資審議會議,打破歷年來單日審最久的紀錄。從民國100年以來,基本工資每年漲幅都在1%至5%之間,105年未調,之後連續三年都調漲,去年漲幅5%,今年漲百分之4.7%,明年漲5%。根據勞動部統計,月薪調升後,136萬3千名本國勞工、43萬8千名移工受惠;而時薪調升後,則有45萬6千名本國勞工受惠。
莊理事長會後大表不滿,抨擊行政部門是嚴重偏袒資方,勞方無法接受,對此結果表達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