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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安環]工安不該花錢了事/朱言貴勞工安環

工安不該花錢了事/朱言貴

 

 

[勞工安環]工安不該花錢了事/朱言貴  台塑六輕火災工安事件,尚未落幕,七月底卻突撥款十億元,進入雲林縣府之縣庫,採「代收代付」,無須經縣議會監督,於縣議會遭踢爆,從而引發公憤,議員怒轟縣府拿火災當籌碼,收取台塑六輕「黑錢」。

        縣長蘇治芬表示,台塑六輕歷年都有回饋,十億元捐款具有指定用途,與工安事件無關。但是此地無銀三百兩,據資料顯示,五年來台塑最多現金捐款的一筆,只有五千萬元,這回真是大手筆。而這次的大手筆,與台塑六輕一年來的連七爆,有其「對價」關係存在。

        坦白說,此乃變相的封口費,所謂:「吃人的嘴軟,拿人的手軟。」拿到台塑六輕十億元封口費之後,對於台塑六輕還敢嚴予苛求嗎?

        正是瓜田李下,雲林縣政府在此時收取肇事者十億元,顯然不是明智之舉,除了惹來一身腥,反而予人諸多的聯想,畢竟在敏感時刻收錢,企圖神不知、鬼不覺,實在讓人匪夷所思。

        本來,工安的歸工安,睦鄰的歸睦鄰,兩者不宜混為一談。台塑六輕如果有心改善工安,

        縱使花下怎麼大筆的錢,皆應義無反顧地花下去,並無任何討價還價空間。如今願意把大筆鈔票,花在雲林縣政府身上,顯然事情的考量上,面臨到輕重失衡的現象,重視公關,而輕工安,欲花錢買保障。

        換句話說,以為用錢先行堵住雲林縣政府嘴巴,在工安方面就不會多方要求,無論雲林縣政府本身怎麼想,起碼其道德制高點淪喪了,導致三輸的局面。今後雲林縣政府不能對台塑六輕動輒大小聲,而台塑六輕花錢買工安,多年來之良好名譽受損,而雲林縣民更成為遭到忽略的一群人,真是情何以堪?

        本來,雲林縣政府必須依法行政,而台塑六輕也只需要把工安做好即可,何必破天荒送

        給雲林縣政府十億元捐款,陷入「人治」的格局,令人產生許多想像的空間,徒惹爭議罷了,難道台塑六輕欲藉機奢求網開一面,而雲林縣政府不得不對於台塑六輕之工安,只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當監督者收取被監督者的錢,彼此角色錯置,而完全亂了章法,台塑六輕工安當然做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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