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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動態報導]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檢核室 函工會動態報導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檢核室 函

 

 

受文者:孫董事志偉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 年10 月29 日

發文字號:檢處發字第09910442180 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主旨:貴單位於接獲完整之檢核報告後,應將報告分送予相關部門或當事人,使其有根據事實陳述答辯

機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99 年10 月15 日第593 次董事會孫董事志偉書面意見辦理。

二、檢核室之完整檢核報告均以正本送交受查單位,受查單位若為二級單位並以副本送教事業部。

受查單位於接獲完整之檢核報告後,應將報告分送予相關部門或當事人,始其有根據事實陳述

答辯機會,以免有偏頗不實情事發生,而損及受查部門和當事人之權益。

正本:本公司各單位、本公司各處室

副本:孫董事志偉

※請會員注意公司檢核後續流程,尤以報告中有偏頗不實情事發生時,應及時反應並陳述糾正,以免損及受查部門和當事人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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