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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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爭取派、雇用人員退休年齡一律至65歲 後續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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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9712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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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得知經濟部報請行政院核定同意事項,僅為純勞工(評價人員)退休年齡依「勞動基準法第54條條文修正案」從60歲延長至65歲後,採取緊急因應措施,並陳請立法院徐委員耀昌邀集經濟部、台灣中油公司及工會召開「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休撫恤及資遣辦法」協調會,期使派、雇用人員退休年齡一致,並符合立法院通過「勞動基準法第54條條文修正案」之立法意旨,以符公平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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