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勞工

[篇首語]國營不是公敵,民營也非改革萬靈丹/編輯室篇首語

國營不是公敵,民營也非改革萬靈丹/編輯室

        二○○一年政府提出第一次金改,這項巨大工程,根據學者分析花費達一.四兆元,扣除銀行一兆元自身盈餘打消呆帳外,社會大眾約負擔四千億元,其中一千五百億元來自銀行營業稅及存款準備率降低所增加盈餘,稅收減少,轉嫁其他納稅人,剩下則交由斥資兩千五百億元新組的金融重建基金(RTC)負責。說穿了,金改就是「叫納稅人出錢不讓銀行倒」,經營環境其實也沒改善多少,卻圖利了特定財團。        在金改中,交通銀行與中國商銀之合併一路走來一直在更名上等無謂事端上內耗,連整併日期都三番兩次更改,讓全力配合的交銀員工信心、耐心盡失,整併之前夕竟還需向各界大聲吶喊「沒有尊嚴沒有合併,不是對等拒絕合併」的怒吼。銀行員工抗議自己即將被出賣,職位不保,也抗議全民打拚了九十年的資產將奉送財團。        然而,這只是一個開端而已,金控的影響力將愈來愈大。許多人擔心,這最後一次財富重分配,將把全民的資產,透過國營行庫民營化的倉促過程,急速向金控財團集中。日後台灣是否會步菲律賓後塵,走上無法回頭的財團治國之路,更是許多人的夢魘。政府將國營事業轉交給少數財團,獲利的只是少數人,人民過去多年來共同經營的國營企業就這樣被財團掌控了,國庫越來越空,財團越來越肥,又怎能說這是進步的改革?        民營化的目的,主要是希望提高企業經營效率,強化競爭優勢,但是經過十四年的執行,已有三十一家國營企業完成民營化,如問其民營化後的經營效率,是否較民營化前提升,可以說沒有一家敢給予肯定答覆。原因乃在於民營化政策的執行,著重在所有權的移轉,在經營體質改造方面並未採取積極作為,尤其是民營化後,官股雖已降至50%以下,可不受「國營事業管理法」、政府人事、預算、會計、審計等法規的約束,也規避了立法機關的監督;但官股保持20%至30%,甚至40%以上,仍為民營化後的大股東,主管機關更可在無任何管束與監督下,為所欲為。諸如,堅持派遣非專業人士接掌民營化後的事業,成為政治的酬庸工具,以及賤賣國產圖利財團。        而今,國營事業員工再次掀起反民營化浪潮自然是因民營化政策的執行結果不符合預期,也令人失望。特別是民營化的改革,大都是以減薪裁員關廠為轉型手段,讓即將民營化的國營事業勞工非常憂心,因此,如何減少「民營化」對社會的衝擊也應是政策考量的重點。        以往輿論常將國營事業民營化的延宕,歸責於國營事業員工的抗爭,外界認為國營事業勞工已擁有優惠的退休條件,為何如此貪得無厭,卻忽視出面抗爭者,大多數不是能夠屆齡退休、享受優惠的人,而是較年輕的一群,他們爭的不是優惠退休條件,而是工作權。國營事業長期以來肩負安定社會、服務人民的重責大任,其功能不容小覷。希望政府在力求國營事業轉型與再造的過程中,不僅只是高喊著「民營化是世界潮流」的口號,而是應該以實際的行動建構完整的勞、資、政協商機制,建立互信基礎,以追求企業永續經營,同時確保勞工的工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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