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勞工
勞工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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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ICEM亞太區域行政執行委員會紀實/劉人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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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M亞太區落合清四主持開幕 | ▲莊理事長於開幕式上致詞(左為ICEM亞太區主席落合清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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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區副秘書長皮禎善作ICEM全球活動簡報 | ▲巴基斯坦Muhammad Suhail國情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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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Roberto A. Padilla國情報告 | ▲ICEM泰國聯絡部Aranya Pakapath國情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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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B. K. DAS國情報告 | ▲ICEM教育部部長伊麗莎白針對女權運動報告 | ||||||||||||||||||||||||||||||||||||||||||||||||||||||||||||||||||||
經過本會莊理事長不斷地積極爭取,2006年ICEM AP Regional Committee Meeting─亞太區域行政執行委員會終於如期於6/7~6/8台北的富都大飯店舉行。此次盛大的國際會議共有12個國家參與,計有29位來自亞洲太平洋區各國的外賓代表參加(外賓名單如附件)。此外,日本石油日本化學能源產業工會(JEC)台灣參訪團亦於6月7日當天共27人全數參與會議討論,而台灣各友會亦均有派代表參加,使得此次的國際會議更為盛大隆重。 本次亞太區域行政執行委員會的重點在於ICEM比利時總部亞太區域的活動報告、對勞動派遣及勞務仲介議題的討論,以及聽取各國國情報告與交流三大部分。在ICEM亞太區主席落合清四主持開幕以及副主席莊理事長致詞後,會議即正式展開。ICEM的亞太區域活動報告由比利時總部亞太區秘書長皮禎善主講,由筆者將重點整理如下: 1. 區域計畫─跨國公司與國際標準:於2006年開始一年期的試驗計畫,支援10家公司的資訊與網絡評估。再根據可行性報告,提出2007-2008的網絡活動申請案。此計畫今年與拉丁美洲的ICEM所屬工會團體及跨國公司計畫協同運作,並於2007年與東歐國家之團體協同運作。 2. 尼泊爾人權問題:尼泊爾終於恢復民主政治。然而由於共產黨再次進入國會與工會活動中,故政治依然不穩定。今年4月時開始一項針對尼泊爾人權教育與監督系統的計畫,計畫期間為2006-2007年。計畫包括以下組織參與及提供之技術支援:OHCHR、ILO、國際人權組織及ICEM的四個會員工會。 3. 勞動派遣及勞務仲介議題:2005年所開始的全球活動與計畫特別著重支持亞洲地區的活動。目前的計畫包含韓國、泰國、印度、馬來西亞與菲律賓的工會。在韓國及泰國所實施的合約及仲介勞力擴展工作將推及印度、馬來西亞、新加坡與菲律賓。此計畫將在ICEM的全球合約及仲介勞力計畫下協調執行,著重研究、資訊、推廣與建立合作關係。該計畫將納入在2007-2008年仍然活躍之GUF會員工會。 4. HIV/AIDS議題:ICEM在2007-2008年仍將持續推動其全球HIV/AIDS計畫。本計畫包括提供亞洲地區之試驗計畫各種協調與專業支援。目前的重點規劃對象為印度。 5. ICEM會費繳交情形:根據ICEM會員會費審查委員會在2006年2月之決議,區域副主席將聯繫欠繳會費達兩年之工會,並將停權警告信寄給相關會員工會傳閱。 在了解了ICEM在全球的活動情形後,國際各工會代表利用茶敘時間進行更深入的交流以及對談。接著,便由比利時總部教育部門的Elizabeth Cotton進行女權報告。筆者亦將重點整理如下: ICEM婦女委員會於2005年5月9-10日召開會議,決議在2007年年會之前以溝通宣導、同工同酬以及石油產業之婦女角色做為工作重點。 溝通宣導部份包括婦女網頁、婦女聯誼組織、ICEM出版品婦女專區以及國際協定中之性別議題。ICEM官方網站經過改款後,現已增加婦女專區。ICEM的主要出版品-GLOBALINFO半年刊開闢了婦女議題專欄。各項國際協定將更加重視性別議題。每月月初寄發至婦女聯誼組織之電子新聞公報已經出刊至第九期,主要聚焦於各類婦女健康以及同酬議題。公報上每個月都有各國會員組織之贈稿,但仍委員會之另一項決議是處理製藥產業之同工同酬問題。不過,世界造紙產業大會以及世界原料產業大會等兩個產業專業會議亦將同工同酬列入其工作計畫之中。目前,這項工作的重點除了觀念宣導之外,亦包括透過區域性策略會議展開相關前置作業。 此外,蒐集亞太地區製藥產業基本資料之工作也在同時進行,並獲得FE基金會(Friedrich Ebert Foundation FES )的贊助與支持,範圍包括印度、韓國、巴基斯坦、尼泊爾以及日本。由於工會組織往往隨著時間而有許多異動,導致必要資料無法取得,因此此舉將有助於設置聯絡窗口,以利推動與同酬相關之各項工作。 石油產業之婦女議題主要將交由ICEM/ITF之石油與天然氣聯盟處理,其工作小組在與國際運輸工會聯合會(International Transport Federation)開會時,將把性別議題納入議程之中。 下午的會議,由比利時總部的皮秘書長以及教育部Elizabeth Cotton再針對ICEM的全球活動作一簡短的說明後,就進入了各國國情報告的階段了。 1. 巴基斯坦(主講人:巴基斯坦化學能源礦業與一般工會聯盟秘書長─Muhammad Suhail) 巴基斯坦現任政府於上台時曾提出7點施政方針,並特別強調國家治理之重要性;然而,這些施政方針後來卻逐漸被束之高閣,僅剩成立政府一事仍舊獲得關注。強大之民意壓力,使得巴基斯坦政府透過立法進行政治改革,改革固有成效,但仍不及執政黨所製造的諸多問題,因此也就無暇顧及其他的施政方針。 而原本已經迫在眉梢的經濟危機越發變本加厲,謀求解決之道於是成了第一要務。巴基斯坦政府便宜行事,開始出售國營事業;眾所周知,PTCL、KESC以及巴斯斯坦鋼鐵公司都已經售出,巴基斯坦政府並且向買家擔保不會允許工會組織成立,同時著手修改IRO。對於政府此一作法,包括我們工會聯盟在內之許多巴基斯坦工會團體皆表示強力反對,但政府仍充耳不聞。儘管巴基斯坦是ILO各項公約之締約國,但發生這些狀況之後,ILO或其他國際工會聯盟全都坐視不管,使得我們國內之工會團體備感孤立無援,只能任憑巴基斯坦政府為所欲為,處處打壓各行各業之勞工,不但明目張膽剝奪勞工權益,就連民間產業之勞工都無法倖免,所有工會活動都遭到禁止,而政府則依然我行我素。 2005年時,某些工會決定進行合併,整併之餘,新登記成立的工會團體也越來越少,而且基於安全顧慮,敢於聲援勞工之人更是付之闕如。 巴基斯坦的勞工處處被剝削,政府一再強調經濟發展良好,但卻都只是空口白話,見諸報端之政府部門統計數字其實乏善可陳,而且舉世皆知我國的預算赤字高得嚇人,產業發展每下愈況,利益關說無所不在,凡此種種,使得大家都對巴基斯坦的未來感到憂心。因此,我們不能再坐視下去,必須加強對巴基斯坦政府施壓,促其拿出行動、提出擔保,藉以導正於今勞工權益蕩然無存的情況。 2. 菲律賓(主講人:NAMAWU理事長─Roberto A. Padilla) 隨著新勞動分配的增加(如勞動派遣或勞務仲介),菲律賓的工會會員也大幅減少。雖然客服中心的雇用人數增加,但由於客服勞工的工作時間特殊,並缺乏與雇主的直接僱傭關係,因此很不容易組織起來。這類型勞工因為具備客服中心所需要的技能,因此他們的薪資多半高於最低工資。他們必須精通英語,這也是政府目前積極鼓勵學生學好英語以符合跨國公司雇主所要求標準的原因。 技術勞工持續外流是菲律賓日益嚴重的勞動問題。菲律賓雖然以護士人力輸出世界第一和醫生人力輸出世界第二而自豪,但這也造成我們在國內的隱憂,因為我們正面臨嚴重保健危機和缺乏保健勞動力的威脅。最大規模的護理人才外流發生於過去四年間,這波出走潮在護理人員遷徙史中堪稱空前。護理人員為追求更高的薪資而前往異國服務。而教師的情況也是如此,教師是菲律賓待遇條件最不足的勞動力。正因為如此,教師們情願到外國去做看護或家庭幫傭。 菲律賓勞工們已經領悟到,在國外有廣大的就業機會,可提供他們較好的生活。除了工程師外,大批能勝任的菲律賓建築工人也參與外國的工程建設。這些都持續造成菲律賓勞動力外流的問題。 3. 台灣(主講人:石油工會理事長─莊爵安) 截至2006年4月止,台灣地區人力資源調查統計指標整體摘要如下: a. 勞動參與率:57.65﹪(指十五歲以上民間人口)。 b. 失業率:3.78﹪(39萬5仟人)。 c. 就業結構比:農業5.54﹪,工業35.97﹪,服務業58.49﹪。 目前要求修訂之相關勞動法令,包括勞工退休金條例修法、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企業併購法、國民年金制度、家事勞動者權益保障等。 而工會團體努力催生的「產業民主」制度,立法院雖已於2000年通過國營事業管理法第三十五條,只要是代表政府股份者,應至少有五分之一席次,由國營事業主管機關聘請工會推派之代表擔任。惟賦予勞工在公司治理方面享有若干「共同決定」權利之律法卻仍付之闕如。因此,未來必須將「共同決定權」的條款納入憲法中,才能落實勞工參與公司治理,分享企業之經營權及成果。 在民營化政策方面,經過工會一年多的努力,政府主管部門(行政院)於2006年5月23日召開之「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推動委員會」及「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監督委員會」聯席會議後,做出重要宣示:因應時空背景改變,後續公營事業民營化是否有其必要性,可從將繼續推動民營化之15家國營事業,就其產業特質個別檢視,其中具公用性與負政策任務較強之國營事業,例如自來水、電力、郵政、石油、鐵路等,是否要完全民營化,應予特別考量。 為保障現職勞工之工作權益,目前工會堅決反對政府推動『勞動派遣法』,以免因勞動派遣型態普遍化後,影響台灣勞工之工作權益,及降低台灣勞動水準。其次,工會也將持續堅持『政府重新檢討民營化政策』之立場,避免加深日趨嚴重之中高齡失業問題。最後,工會將要求政府重視高齡社會的來臨,及早規劃退休(銀髮族)勞動力重返職場之相關措施,透過勞動人力之有效規劃及發展,落實勞工權益保障,提昇國家整體競爭力。 4. 泰國(主講人:ICEM泰國聯絡部─Aranya Pakapath) 雖然對抗民營化仍然有相當大的挑戰(其中以EGAT-LU為最),且在勞動派遣、勞務仲介勞工大幅成長之際要籌組工會愈加困難,但建議並強化ICEM泰國聯絡部這個聯合工會論壇。五個工會聯盟的領袖均定期參與會議,團結一致,共同合作。2005年的重點與活動詳列於下: a. 反對國營企業民營化之活動 b. 在工會會員中,教育契約∕仲介勞工其必須籌組工會之原因,並舉辦相關活動 c. 組織契約及仲介勞工,特別是化學業、裝飾品業、紙業、橡膠業、製藥業、石化業之勞工 d. 訓練工會之教育人員,特別是化學業、製藥業與石化業之勞工 此外,加強在會員與ICEM之間加強有效之溝通與資訊之交流,尤其是針對EGAT-LU之支援(線上溝通並參與亞太電力工會網絡),以及固特異輪胎工會領袖遣散案(固特異為泰國石化工會聯合會之會員)。並增加並擴大工會教育活動。除了基本的工會與集體協商訓練課程之外,ICEM之公部門與私部門會員工會均參與教育活動,增加工會組織內部之民主,加強會員與其他社會運動之連結,增加國際化之腳步。 泰國工會解散及工會受害之情況非常嚴重,大量消耗ICEM比利時布魯塞爾總部人員之人力與心力。過去幾年有許多泰國的會員工會向ICEM申訴,且此情況似乎持續惡化。 泰國工會的情況特殊,ICEM人員所採取的行動也深受肯定(特別是跨國企業之案例),因此我們希望ICEM能繼續扮演此支援角色,形成國際壓力,協助泰國工會處理籌組工會權利、工會受害與工會解散之問題。 5. 印度(主講人:INMF秘書長─Benoyendra Kumar Das) 印度經濟成長率前二年度分別為8.5%、7.5%,2005-06年度預計將可成長8.1%。按固定價格計算,近五年國民生產毛額出現高於8.0%之成長率,且過去三年內即二度超越8.0%。近年來重要經濟發展如後: 工業復甦、投資增加、全球原油價格竄升下維持溫和通膨、進出口大幅成長、經常帳赤字擴大、建立制度加速實體建設發展、財政整頓,以及全國農村就業保障法案實施。 印度政府已開始改革退休金制度: 按退休金新制(the New Pension System,NPS),勞工設立個人退休金帳戶,並得自行選擇投資標的。2004年12月頒佈「2004年退休基金管理發展條例(Pension Fund Regulatory and Development Authority Ordinance 2004)」,2005年3月進一步提出替代法案,由國會審議中。 印度勞動情況方面,幾未出現任何改變,但多家公、民營企業人員過剩已成趨勢,並以裁員或要求員工自願退休因應,不填補因解雇而出缺之職位,改以約聘方式雇用員工,約聘員工人數漸增,取代退職人員。按現行法律,長期工作不得採約聘方式,但公、民營企業雇主仍藉故違法。此外,實施民營化/減資,導致就業人數與未來就業機會減少,在缺乏適當社會安全保護下,非正式部門勞工或無工會部門之勞工,由於未受保障而面臨困境,甚至有工會部門之勞工亦不能倖免。 印度政府倡議勞動改革,擬修正多項法案,如: 1947年工業爭端法(Industrial Disputes Act)、1948年工廠法(Factories Act, 1948)、1965年津貼法(Bonus Act)、1936年薪資給付法(Payment of Wages Act)、1948年最低薪資法(Minimum Wages Act),及1970年約聘勞工(管理廢止)法(Contract Labour (Regulation and Abolition) Act)。多數修正案將不利於勞工,特別是工業爭端法及約聘勞工(管理廢止)法修正案。由於工會強烈反彈,使現行勞動法令之修正案尚未通過,但如政府不改革,將無法根除舊有解、聘雇思維。UPA政府宣示將採取必要措施,使所有勞工不致受害,惟勞工仍擔憂工作不保。1993-94、2004-05年間失業率提高,鄉村地區男性失業率由5.6%升至 9.0%,都市地區由6.7%升至8.1%; 女性失業率則由9.5%提高至11.7%。 勞資關係亦未出現變化,但偶有雇主,特別是民營企業者,忽視或規避法令對勞工權益之保障,許多小型及大型工廠藉口因應市場變化而關閉或歇業。2003年罷工、停工事件為552件,2004年則降為477件,停工件數多於罷工件數。2003-04年間由於罷工、停工而損失之總人日(man days)數減少639萬人日。多數停/罷工事件發生於私人企業,因人事、薪資問題而起。2005年1月至9月停/罷工事件共340例,主要發生於古加拉特(Gujarat)、塔米爾納德及西孟加拉邦,受波及產業主要為紡織、工程、化學及食品工業。 印度工會運動則致力反抗勞工所受不公平待遇,並且強烈反對部分經濟政策,如: 國營企業/機構民營化損及勞工權益。儘管工會曾發動抗爭,但激烈程度不足以迫使雇主放棄其不利勞工之計畫措施。工運所面臨最大議題,尤其是在ICEM產業,為約聘勞工漸增之趨勢。ICEM各產業中,不論是採礦、水泥、化學、營建、電力,或鑽石加工暨珠寶,約聘人員與日俱增,其薪資較低,且未享有任何社會安全或福利保障。儘管約聘勞工不得從事長期工作,但雇主仍要求其負擔同樣工作。 ICEM相關工會/聯盟之領導或架構未有任何改變,且由於雇主減少固定/永久員工數,改採約聘,或自承包商/派遣仲介雇用勞工,從業人員因而減少,使會員數下滑,印度全國礦工聯盟(Indian National Mineworkers’ Federation,INMF)即損失大量會員。會員大量流失,會費收入減少,影響工會財力,但工會營運成本卻因物價上揚而節節高升,因此非議價之活動必須犧牲。INMF面臨此一窘境,正設法增加收入,但仍透過其礦工暨金屬工人教育機構(Institute For Miners’ And Metalworkers’ Education),定期舉辦礦工訓練課程,並且發起下列領域相關活動,如: HIV/愛滋病、性病、人口販運、童工、婦女增權(Women Empowerment)、礦場職業安全與健康及領導能力培養。 國情報告調查期間,INMF於2005年7月簽訂第七次全國煤礦工資協議(the 7th National Coal Wage Agreement),追溯至2001年7月1日,保障印度煤礦工人享有較高工資,並提供工人多項福利,如休假、津貼、醫療福利及社會安全。 6. 韓國(主講人:KNEWU理事長─Ju-Young Kim) 韓國勞工運動在2006年遭逢兩大障礙,不過,若能發揮智慧、妥善處理,這些障礙也可能成為韓國勞工運動的新契機。 最嚴重的威脅來自韓國勞動相關法令之修訂,其中又以禁止全職工會幹部領取公司薪水以及禁止單一企業成立多個工會之規定構成勞工運動之最大難題,而另一項障礙則是韓國政府針對臨時雇員之最新立法。韓國勞工運動、政府以及資方團體對這些問題的看法嚴重分歧。1997年,國會修訂勞動相關法令,增列禁止全職工會幹部領取公司薪水以及禁止單一企業成立多個工會之條款。韓國之工會多半是單一企業之工會,而非產業工會。 不過,在勞方、政府以及資方代表相互同意之下,將這些條款之生效日期延後十年,因為三方代表都體認到,必須等到韓國工會能夠自給自足,特別是具備足夠財務實力之後,方纔適合實施這些條款。因此間隔十年之後,這兩項條款將自2007年元月起開始生效。 然而,10年的時間對韓國工會而言依然不夠。韓國勞工運動形於外之成長固然十分可觀,但其內部發展卻仍與財務獨立之目標相去甚遠。有一份報告指出,一旦不得支領公司薪水之條款付諸實施,則八成以上之韓國中小企業工會將面臨難以為繼的窘境,可能因此而宣告斷炊。 韓國工運人士要求政府與資方再度展延新法生效日期,但許多人相信要取得他們的再一次讓步將十分困難,因此工會團體必須設法克服此一危機。主要的解決方式之一是避開單一企業工會之弱點,轉而成立真正的產業工會,以便賦予勞工們實質的力量。目前已有許多韓國工會正在研擬如何籌組產業工會。自從1997年的外匯危機之後,非編制內之臨時僱員人數便急遽增加,這也被認為是導致如今韓國「富者越富、貧者越貧」現象的主要原因。資方雇用的臨時勞工越來愈多,因為這些人解雇容易、薪水低於正職勞工、而且沒有集體協商的保障。基本的勞工權益,甚至是人權,往往因此而被輕易忽視。韓國勞工運動正努力嘗試組織這些臨時勞工,以便保障他們的勞工權益。 7. 尼泊爾(主講人:NICIWU理事長/尼泊爾國家協調主委─Janak Chaudhary) 賈南德拉國王自2005年2月1日就位以來,已經統治了15個月又11天。尼泊爾人民持續對抗此一政權,試圖從國王手中奪回「被沒收的自由」。尼泊爾各政黨則支持工會團體透過勇敢而和平之方式恢復國內民主。 在過去這段時間裡,尼共游擊隊一方面與政府軍交戰,但同時亦設法削弱民主力量。他們以死亡要脅NICIWU財務長 Tikaram Poudel 以及巴拉帕爾撒地區協調會主席Ramchandra Adhikari,並以同樣方式恐嚇中央委員會秘書長Anand Thami、CCM Bimal Bhatta以及前任CCM Janardan Pandey等人,而DCM Krishna Giri則遭到綁架並被迫聽命行事。 當時的尼泊爾人民既惶恐又害怕,但他們仍然為了自己的權利與整個國家而放手一搏。在這段過程中,各工會團體發揮關鍵力量,持續推動各項工作以保護其會員,並保障勞工與工會之權益,同時集合所有勞工之力量以對抗專制政權。面對此一凶險情勢,NICIWU 依然奮力完成各項預定工作,實在令我們感到既驕傲又欣慰。 NICIWU在此國家紛亂之時仍然進行了以下的努力: a. 舉辦演講與溝通技巧訓練,藉以協助ICEM的四個會員組織培訓其工會成員之演講與溝通能力。 b. 舉辦區域研討會,俾使工會活動更加系統化。 c. 舉辦CBA訓練課程。 d. 舉辦婦女健康與法律權利宣導活動,ICEM的四個會員組織全部共襄盛舉。 e. 發放紅色衣服給寡居婦女。依據尼泊爾的印度教傳統,寡婦不得穿著色彩鮮豔之服飾,尤其不能穿紅色衣服;因此,我們跨出了革命性的一步。 8. 馬來西亞(主講人:理事長─Parizon Salleh) 我們工會的領導階層目前沒有重大改變。但在全國層次,有傳聞指出,馬來西亞職工總會(MTUC)將分裂成為兩個組織:MTUC和全國工人組織(NOW)。我們工會已經完成集體談判,並於2005年11月11日舉行簽約儀式。談判結果大致如下: a. 薪資調幅達5.5% b. 最高薪資調幅達8.8% c. 公司支付員工半個月特惠津貼 我們工會獲得馬來西亞政府頒發2006年工會楷模獎。該獎項於2006年5月13日在吉隆坡舉行的“國際勞動節慶典”中由副總理頒發。工會楷模獎是馬來西亞政府對工會的最高肯定。工會楷模的選拔標準如下: a. 領導力 b. 會員數 c. 勞資關係 d. 民主實踐 e. 財務 f. 對工會法(1959)、工會條例(1959)和工會憲章之遵從度。 g. 社會福利 h. 教育 i. 對國家發展之貢獻 政府最近調升電力關稅12%,因而我們公司(TNB)在2007會計年度可望增加15億馬幣的利潤。此一關稅調升措施將於2006年6月1日起生效。 在聽取完各國國情報告後,為解除各位外賓長途跋涉以及開會的辛勞,遂邀請各位外賓與本會理監事以及各友會理事長參加本會精心設計的歡迎晚宴。筵席中各國工會代表宛如身處地球村,朋友兄弟無國際,黃湯下肚,語言也似乎不再是隔閡。是夜,賓主盡歡。 而在第二天的會議中,特別邀請了我國勞委會主委李應元到場致詞。李主委除了用流利的英文與各位與會外賓親切地打招呼外,以對台灣目前的政經狀況作了一簡單的介紹,令在場的與會各國代表均感到印象深刻。 此外,更安排台灣全國產業總工會的施朝賢理事長以及文化大學潘世偉教授對台灣目前的勞動環境現況為所有的與會各國代表作詳盡之報告,並與各國代表針對勞工議題進行深入的意見交流,使得各國的工會領袖更了解台灣的勞動環境現況。接著,在討論並決定印尼為ICEM2007年度區域委員會舉辦地點之後,便由主席落合清四以及副主席本會莊理事長進行閉幕典禮,使得本次亞太區域行政執行委員會相當完美且成功地拉下序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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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M亞太年會與會外賓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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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Ju-Young Kim國情報告 | ▲尼泊爾Janak Chaudhary國情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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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莊理事長國情報告 | ▲馬來西亞Parizon Salleh國情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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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共和國BALJINNYAM Ch 理事長(右)與秘書DAVAAJAVB於會中發言 | ▲勞委會李應元主委蒞臨致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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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學潘世偉教授報告台灣勞動環境現況 | ▲全產總施朝賢理事長報告台灣勞動派遣發展近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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