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勞工
勞工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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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與勞退新制/編輯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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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退新制將於94年7月1日上路,新舊制有殊多不同處,員工在選擇新舊制時請務必清楚兩者差異之處(見附件1),因為選擇新制後依規定不得再改舊制,本刊特將近期中油公司相關規定作業流程刊出,讓我會員能有所參考!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書函 機關地址:11010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 傳真:(02)8789-9019 聯絡人/聯絡電話:黃如萍/(02)8725-8425電子郵件:076457Qcpc.com.tw 受文者 :臺灣石油工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4年4月7日 發文字號:油人發字第0940002497號 速別:最速件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本公司相關措施時程、「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意願徵詢表」、「雇用新、舊勞工退休金制度應行注意事項」、「勞退新、舊制比較表」 主旨:配合勞工保險局勞工退休金制作業時程,訂定本公司相關措施時程,「勞工退休制度選擇意願徵詢表」、「雇用、約雇人員選擇新、舊勞工退休金制度應行注意事項」如附,請查照。 說明: 一、請各單位配合於94年4月-5月間辦理勞工退休金新制說明會;94年6月10日前儘速完成雇用、約雇人員選擇新舊制意願徵詢、相關電腦鍵入作業。 二、預定於94年6月17日前產生 貴單位提繳申報所需之「勞工退休金提繳工資調整半年報」、「勞工退休金提繳明細月報表」。 正本:臺灣石油工會、本公司各單位、保全處、資訊處、會計處、人事處訓練所 副本: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意願徵詢表」填表說明 一、「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意願徵詢表」(以下簡稱意願徵詢表)由各單位影印或自行印製發給所屬勞工一式二份填寫。(附件:2) 二、意願徵詢表內「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出生年月日」各欄,請勞工按戶籍記載資料以正楷填寫清楚。 三、勞工應依其意願在意願徵詢表勾選參加「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退休金新制(以下簡稱勞退新制)或「勞動基準法」勞工退休金舊制(以下簡稱勞基法舊制)。若一時無法決定者,應勾選「暫不選擇」,則將繼續適用勞基法舊制。選擇勞退新制者,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0條規定,不得再變更選擇適用勞基法舊制。 四、「服務單位名稱」欄可由各單位套印或由勞工以正楷書明單位全銜。 五、勞工填妥意願徵詢表後應以正楷親自簽名(不得以蓋印章代替),並書明填寫日期交回。 六、各單位收到勞工交回意願徵詢表後,應於右下角雇主(經辦單位)欄加蓋收訖章,該印戳式樣不拘(如人事或總務單位印章、負責人印章或經辦人印章均可),一份交由勞工自存,一份單位留存,不須寄回勞工保險局。 七、各單位除應依勞工勾選意願據實抄錄於「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暨提繳申報表」外,單位留存之意願徵詢表應保存至勞工離職後五年為止。 八、勞工勾選「勞動基準法」勞工退休金舊制或「暫不選擇」者,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9條第2項規定,於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之日起5年內,仍得選擇適用勞退新制。 九、勞工若欲選擇勞工退休金條例之年金保險制度,需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35條規定辦理。惟事業單位未經主管機關核准實施年金保險前,各單位仍需為勞工申報「個人退休金專戶制」。 十、勾選參加勞退新制之勞工,得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另行提繳退休金(屬自願性質,並無強制性)。有意自願提繳者請一併勾選及填寫自願提繳率(最高6%,至百分率小數點第一位為限;且提繳率調整一年內以二次為限)。如未勾選或填寫不完整、自願提繳率不符規定者需辦理補正,未予補正可歸責於勞工者以不參加自願提繳論。
◎中國石油公司配合勞退新制作業時程及相關措施 一、本作業時程係配合勞保局相關行政業務進度規劃。 二、作業時程及相關措施如下: 94/3/31前 研擬「本公司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意願徵詢表」參考格式範本、「本公司雇用、約雇人員選擇新舊勞工退休金制度應注意事項」及各單位申報提繳時程通函各單位。(辦理單位:勞對新制工作小組) 94/3/31前 統一規劃供各單位申報提繳參據之相關電腦報表:勞工退休金提繳工資調整半年報、勞工退休金提繳明細月報表。(辦理單位:人事處、資訊處) 94/4-5間 辦理勞退新制說明會(辦理單位:各單位) 94/4-5間 規劃資訊配合作業:1.修改人薪系統52畫面。2.相關程式撰寫及測試(含23畫面程式修正、電腦報表檢視)(辦理單位:人事處、資訊處) 94/4-6.10間 辦理書面徵詢雇用、約雇人員選擇勞退新制之意願(辦理單位:各單位) 94/6/10前 依雇用、約雇人員之選擇結果鍵入52畫面(辦理單位:各單位) 94/6底前 第一次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作業(辦理單位:各單位) 94/7以後 每月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作業(辦理單位:各單位)
◎中國石油公司雇用、約雇人員選擇新、舊勞工退休金制度應行注意事項 一、新、舊勞工退休金制度各有利弊,選擇新、舊制前,務必瞭解新、舊制之差異(勞工退休金新舊制比較表如後附),並考量退休金金額之高低、年資長久、年齡大小、個人工作生涯規劃、公司民營化時程及未來可能風險(含勞退新制法令修正、團體協約內容、勞工退休金提繳率調整等)因素,審慎選擇。 二、選擇繼續適用舊制者,五年內仍繼續在本公司服務,可於99年6月30日以前任一時點選擇勞退新制,但如離開本公司再就業受雇時,只能適用勞退新制,無法繼續適用舊制。 三、選擇適用新制後,就不能再改回舊制。 四、94年7月1日開始實施新制前1日,仍未作出選擇,則仍繼續適用舊制。 五、「勞工退休金條例」與「勞工保險條例」是兩種不同的制度,同仁選擇適用勞工退休金新制或舊制,均不會影響因勞工保險條例而取得的各種權益。 六、現階段如欲選擇新制,僅能選「勞工退休金條例」之個人退休金專戶制。至於年金保險制度,需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35條規定辦理。註:第35條規定重點如下:僱用勞工人數20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經工會同意,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二分之一以上勞工同意後,可投保符合保險法規定之年金保險。年金保險之收支、核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事業單位採行年金保險者,應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 七、選擇適用新制同仁,原則上保留原有舊制年資。未來如果在本公司依法退休或資遣,依退休或資遣時平均工資給付舊制年資之退休金(資遣費),而非以「選擇適用時點」之平均工資計算。新制之退休金,必須年滿六十歲時始可請領,工作年資滿十五年以上,應請領月退休金,工作年資不滿十五年,應請領一次退休金。 八、保留舊制年資,未來退休或資遣時,平均工資可能因薪資調漲、升等調薪、考績晉級等因素提高。 九、若勞資雙方協商約定結清舊制年資,並全數移入勞保局之個人退休金專戶或年金保險裡,其所採計工作年資與新制工作年資併計。必須年滿六十歲,始可請領,工作年資滿十五年以上,應請領月退休金(不得請領一次退休金),工作年資不滿十五年,應請領一次退休金。 十、先行結清舊制年資,已依結清時平均工資計給,以後不再享有薪資調漲、升等調薪、考績晉級等因素調高平均工資,增加退休金之好處。 十一、舊制年資:15年以内之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二個基數,超過15年之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一個退休金基數 (滿半年者以一年計),最高給與45個退休金基數,第29年7個月以後之年資,不再增加退休金基數,屬無效年資。 十二、選擇適用勞工退休金新制同仁,如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或工作25年以上者申請退休時可領取舊制年資之退休金,新制之退休金則於年滿60歲時領取。 十三、選擇適用新制同仁,可以自願在其每月工資6%範圍内,另行提繳退休金。勞工自願提繳部分可享稅賦優惠(得自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 十四、選擇適用新制後,資遣費給付標準:原有舊制年資,仍為1年1個月平均工資;新制年資,每滿一年發給0.5個月之平均工資,未滿1年者,以比例計給;最高以發給6個月平均工資為限,並發給參加新制後提繳之退休金。 十五、勞工退休金運用收益,不低於當地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如有不足由國庫補足。 十六、選擇繼續適用舊制同仁,於本公司民營化前年資未達29.5年(退休金基數未達45個),民營化後繼續留用者,其工作年資重新起算,退休時15年以内之工作年資仍1年2個基數(但資遣時仍然1年1個基數) 十七、選擇繼續適用舊制同仁,於本公司民營化前年資已達29.5年(退休金基數達45個上限),民營化前有無效年資情形,民營化時程延後時,有繼續增加無效年資情形;但民營化後繼續留用者,其工作年資重新起算,退休時15年以内之工作年資仍1年2個基數(但資遣時仍然1年1個基數)。 十八、試舉4例說明如下: 案例1: 某甲於65年1月1日到職,94年7月1日選擇適用新制,假設新制退休金提繳率為6%,94年7月1日以前工作年資29年6個月,已達最高45個退休金基數,99年7月1日申請退休,100年7月1日年滿60歲。 圖示如下:
年資計算
保留舊制年資
退休金計算方式:
退休金領取方式: 結清舊制年資:假設94年12月31日結清
退休金計算方式:
退休金領取方式 月退休金計算方式: l 依據年金生命表,以平均餘命及利率等基礎計算所得金額,按季發給(年金生命表、平均餘命及利率,勞保局尚未訂定)。 l 開始請領月退休金時,應一次提繳一定金額,投保年金保險,作為超過平均餘命後年金給付之用。
繼續適用舊制: 年資計算:
退休金計算方式:99年7月1日退休時平均工資×45個基數 退休金領取方式:99年7月1日退休時領取
案例2: 某乙於74年4月1日到職,94年7月1日選擇適用新制,假設新制退休金提繳率為6%,94年7月1日以前工作年資20年3個月,96年7月1日資遣。
年資計算:
保留舊制年資
資遣費計算方式:
資遣費及新制退休金領取方式: 資遣時:一次領取新舊制資遣費【96年7月1日資遣時平均工資×(舊制:20.25個基數+新制:1個基數)】 60歲時:領取94年7月1日~96年6月30日按月提繳之新制退休金。
案例3: 某丙於73年3月1日到職,94年7月1日選擇適用舊制,假設公司於96年12月31日移轉民營,丙君於公司民營化後繼續在公司服務,其年資重新起算。
年資計算: 退休金計算方式:96年12月31日民營化時,按當時平均工資×39個基數計發年資結算給與。107年12月31日退休時,按退休時平均工資×24個基數。 退休金請領方式:公司民營化時,領取年資結算給與。107年12月31日退休時再領取一次退休金。 丙君如於民營化(96年12月31日)後5年內資遣
年資計算: 資遣費計算方式:資遣時按當時平均工資×4個基數,另發給6個月薪給及1個月預告工資【按民營化(96年12月31日)或資遣(100年12月31日)時薪給擇優計發】 丙君如於94年7月1日選擇適用新制 年資計算:
保留舊制年資
退休金計算方式:
退休金領取方式: 結清舊制年資:假設94年12月31日結清
退休金計算方式:
退休金領取方式: 案例4: 某丁於64年3月1日到職,94年7月1日實施新制前之工作年資30年5個月,己達最高45個退休金基數,如選擇適用舊制,無效年資隨民營化時程延後而增加,假設丁君於102年12月31日退休,茲比較如下: 年資計算: (A)96年12月31日公司民營:
(B) 97年12月31日公司民營:
退休金計算方式: (A) 96年12月31日公司民營時平均工資×45個基數 102年12月31日退休時平均工資×12個基數 (B) 97年12月31日公司民營時平均工資×45個基數 102年12月31日退休時平均工資×10個基數
退休金請領方式:民營化時領取年資結算給與;102年12月31日退休時再領取一次退休金。 附件1:勞工退休金新、舊制比較表
資料來源:「勞動保障」創刊號第29頁 附件2:中國石油公司(單 位)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意願徵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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