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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議題]企業永續發展研討會-落實勞工議題的企業社會責任(CSR)/戴國榮勞工議題

企業永續發展研討會 落實勞工議題的企業社會責任(CSR)/戴國榮

        前言         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辦、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企業永續發展協會(BCSD)承辦之「企業永續發展研討會"落實勞工議題的企業社會責任(CSR)"」於九十三年十二月八、九日假台北市國際會議中心隆重舉行,會中除國內勞、資、政、學代表五十餘人與會,更邀請國外專精此領域之學者專家群:Rikke Kolbech Andersen女士【哥本哈根中心研究員,丹麥】、Mr.Nigel Purkis【英國社區事業協會(Business in the Community,簡稱BITC)勞工就業能力部門主任】、Mr.David st.Maur Sheil【亞洲可持續發展投資協會(ASrIA)理事與創辦人,英國】、Mr.Robert Hansor【永豐環境管理顧問公司(ERM)韓國分公司資深顧問】蒞會共襄盛舉,與賀端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秘書)、郭吉仁(勞保監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劉進興(行政院顧問)、林三貴(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綜合規劃處處長)、黃秋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資關係處處長)、瞿大文(經濟部投資業務處處長)、古台昭(台灣證交所副總經理)、陳寶郎(中油公司總經理,企業永續發展協會副理事長)、黃正忠(企業永續發展協會秘書長)、潘世偉(文化大學勞動學研究所教授)、蕭國坤(惠普公司亞洲區採購總經理)、陳飛龍(南僑實業董事長)及盧天麟(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第六屆立法委員民進黨不分區代表)等各界精英組成堅強講師群,分別從各個層面、不同的切入點做論述與延伸,讓研討會落實理論與實務結合,社會與企業文化融合的『知識饗宴』。更冀盼經由企業的永續發展,成為提昇國家競爭力的基石,進而追求國家永續發展。茲將此次研討會重點摘錄如后,願與廣大會員分享:      會議目標及期許         勞委會賀端蕃主任秘書於開幕致詞時特別強調,台灣企業如何回應落實勞工議題的企業社會責任、工會幹部如何認真思考全球化工會角色的定位、如何建構一個對話與合作的機制、如何共同積極推動伙伴關係及參與社會事務等議題的研討是值得期待的。而陳寶郎總經理以企業永續發展協會副理事長身分致詞時則表示,企業存在的目的,在提供「服務」滿足社會大眾的需求,以達到經營目的(獲利),希望透過勞、資、政、學共同研商的平台,在多元背景下,用不同角度研討企業將來策略(Strategies),包括如何迎合社會趨勢,強化企業主、員工及供應商的夥伴關係;建立全球企業競爭模式;人性化管理及將永續發展的價值觀融入企業文化等,都將是台灣企業在面臨全球化的挑戰中,增強競爭力的關鍵,頗有深入探究之價值。         2004年全球CSR重要趨勢1         1.加入聯合國「全球盟約」(Global Compact)的企業快速增加: 以企業為簽署對象的「全球盟約」,在聯合國秘書長安南的推動下快速成長,至今已有來自70個國家的1500家企業簽署(包括中國的企業)。安南在10月還在中國訪問的行程中,向中國企業大力招手,呼籲更多中國企業加入推動CSR(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的行列。台灣則尚未有企業加入。         2.CSR在亞洲受到重視:         日本及澳洲扮演領先的角色,開發中國家則在Asian Forum on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的帶動下,活力越來越強。由於中國成為全球生產與消費的矚目焦點,因此2004年跨國公司分別在Ethical Corporate雜誌的主辦下,群聚在紐約、倫敦與香港,討論在中國落實CSR的挑戰與機會,唯可惜台灣跨國企業並未參與盛會。中國本身也開始有學校或組織,推動政治敏感性低的CSR工作,其中SA8000成為受到高度重視的熱門議題。         3.CSR行為規約的發展已從傳統產業轉向高科技電子業:         IBM、Dell與HP在10月中旬聯合發布全球首創電子業CSR的行為規約,此一重要里程碑,顯示高科技電子業在CSR與供應鏈管理的發展,將步上成衣、製鞋與玩具業的後塵,意義非凡,也值得我國電子業重視。         4.英國及其企業成為全球公認CSR績效最佳的國家:         英國公、私部門在CSR領域的發展和推動,已逐漸成為歐盟及全球的指標,貿工部主管能源、郵政與CSR的部長甚至被各界廣稱為CSR部長,為全球絕無僅有。英國社區事業協會(BITC)不僅是全歐推動CSR的最大企業組織,也將是全球CSR聯盟的催生組織。目前我國的企業永續發展協會即為BITC的聯盟伙伴組織。         5.ISO決定發展CSR綱領:         ISO(國際標準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的簡稱)已在2004年6月決議發展非驗證的CSR綱領,這是ISO的一大突破,也意味CSR邁向標準化的重要里程碑。         6.CSR逐漸成為商管學院的課程:         越來越多的商管學院成立CSR相關課程,以培養具國際視野的CSR人才,此亦值得我國企管界重視。         7.社會責任型投資(SRI)依然方興未艾:         來自SRI(Socially Responsible Investment)分析師的CSR調查問卷越來越多,相關的CSR績效評等、選股方法、新SRI投資指數的創立等,在世界各地都有具體的發展,使金融業參與CSR的推動,開闢了一條極具潛力的道路。         議題一、企業社會責任與勞工議題的國際發展趨勢         一、主持人:郭吉仁主任委員(勞保監理委員會)         二、報告人及內容:      (一)全球企業社會責任(CSR)的發展現況與趨勢 【Global update on CSR】 講員:Robert Hansor 摘要:

․企業在環境、社會議題上表現的良莠,影響其品牌及市場地位的問題,已引發多方關係人的討論。 ․CSR激發企業領導人、政府及顧問公司等思考環境保護、社會風險….。 ․企業權利的思索。 ․西雅圖、布拉格發生『反全球化』運動的後續效應及影響值得探討。 ․美國『恩隆案』的發生,使企業社會責任(CSR)再度受到重視。 ․企業社會責任(CSR)的全球性議題,擴大至氣候改變、愛滋病防治、人權、合理工作環境、種族、性別歧視及多樣化市場等。 ․企業社會責任(CSR)為抽象概論。      (二)全球與歐盟勞工議題的發展現況與趨勢 【Global update on labor issues in CSR】 講員:Rikke Kolbech Andersen 摘要: ․企業社會責任(CSR)區分對內、對外。 ․企業社會責任(CSR)經由公共辯論形成。 ․全球化與勞工的關聯:      1.資本市場自由化造成製造業外包。      2.企業及勞工面臨強大競爭。      3.丹麥及歐盟失去許多工作機會。      4.丹麥失業問題:         麥肯錫公司把工作用最低成本外包。但在德國卻未因工作外包而獲益。 ․品牌價值高的企業其社會責任相對大。 ․美國關心自由貿易及全球勞工議題。 ․企業社會責任(CSR)應放入企業價值中。 ․消費者(Consumer)對殼牌的企業信心比對政府高。 ․在供應鏈中勞工議題很難監督。      (三)國際社會責任型投資(SRI)的投資策略與勞工議題的關聯性【Labor issues in the investment strategy of socially responsible inwestment】 講員:David st.Maur Sheil 摘要: ․企業社會責任(CSR)從廣泛角度思考。 ․企業社會責任(CSR)為進行中的概念。 ․企業社會責任(CSR)提高投資人眼中價值。 ․社會責任型投資(SRI)涉及勞工議題層面。 ․社會責任型投資(SRI)重視平衡原則。         三、與談人評論:         劉進興顧問(行政院)、古台昭副總經理(台灣證交所)綜合摘要: ․企業社會責任(CSR)應考量:      1.傳統價值觀。      2.產業道德性。      3.服務價值的創造。      4.公司價值系統。      5.全方位的責任感。      6.企業績效衡量。      7.企業社會成本。         議題二:邁向更好的勞工政策:利害關係者的參與         一、主持人:黃正忠秘書長(企業永續發展協會)         二、報告人及內容:     (一)勞資政學各界議合的經驗 【Stakeholder engagement for a better labor policy】 講員:Nigel Purkis 摘要: ․英國經驗:      1.企業社會責任(CSR)中針對勞工議題,推動『終生學習計劃』。      2.企業社會責任(CSR)的業務範圍,包括社區、教育及遊民等問題,         以企業角度出發仍能獲利。      3.企業社會責任(CSR)的各關係人,包括消費者(Consumer)、社區       (Community)、媒體、政府(Government)、雇主(Employers)、貿         易協會(Trade unions)、員工(Employees)、志工團體(Voluntary sector)         等。      4.勞工政策必須是跨國的。      5.執行CSR的每年企業成本約40億英磅。      6.英國石油(BP)透過訓練員工使人員流失率下降42﹪。      7.企業提供學習機會,讓員工技能提昇,勞資雙方獲得較好的關係。      8.舉辦大型表揚活動,推廣成功經驗,強調參與過程的重要性。      (二)社會對話與透明化的處理機制 【Social Dialogue and Management transparency in CSR and Labor Issues】 講員:Rikke Kolbech Andersen 摘要: ․丹麥經驗:      1.利害關係人如何設定CSR議題。      2.管理利害關係人對每個人所帶來的影響。      3.丹麥企業晉用一定比例殘障人士屬志願性質。      4.正面表揚(頒發獎金)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之公、民營企業。      5.舉辦全國企業領導人論壇,讓他們得到社會之認同。      6.多方利益人參與及對話。 ․哥本哈根中心網路策略性看法:      1.國際企業社會責任議題應將不同產業別、不同公司大小皆須予以涵蓋。      2.工會、市政府加入網路組織分享資訊,建立勞動市場文化。         三、與談人評論:     (一)瞿大文處長(經濟部投資業務處) 摘要: ․先界定具有代表性之利害關係人:即對外部、內部人的適格性與代表性界定,才能找『對的人』來溝通。 ․利害關係人的對話機制建立:利害關係人的尊重與溝通。 ․政府及NGO的多學習。     (二)潘世偉教授(文化大學勞動學研究所) 摘要: ․強化社會對話的過程,透過勞資對話形成共識。 ․CSR推動採自願主義對企業有利。     (三)David st.Maur Sheil 摘要: ․NGO(非政府組織)溝通能力強,先行動者有其優勢。 ․企業與政府組織需先達成目標展望。 ․加強員工訓練產生對CSR的認知。 ․CSR促使產品(Product)、研發(R&D)及員工(Employees)更積極。         議題三、從企業社會責任與勞工議題出發-未來勞資政學在台灣邁向永續發展角色         一、主持人:賀端蕃主任秘書(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二、報告人及內容:     (一)台灣勞工政策的現況與落實的成果與展望2 講員:林三貴處長(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綜合規劃處) 摘要: ․勞委會施政願景強調三大安全(就業安全、工作安全、所得安全)、一大提升(勞動權入憲提升勞工社經地位)。 ․具體成效:      1.強化就業服務功能。      2.提升職業訓練效能。      3.健全外籍勞工政策。      4.保障勞工職場安全。      5.促進勞動條件人性化。      6.照顧弱勢勞工生活。 ․未來施政重點:      1.落實勞工退休新制。      2.推動勞動權入憲。      3.全面提升勞工技能。      4.增進就業服務效能。      5.達成職災下降目標。      6.辦理勞動三法修法。     (二)台灣落實企業社會責任與勞資和諧的挑戰與機會3 講員:陳飛龍董事長(南僑實業) 摘要: ․應將位階提升至追求台灣永續經營(安全與保障)。 ․落實企業社會責任,企業得以永續經營。 ․經營事業定位:為人類追求健康與美的生活。 ․勞資和諧的挑戰與機會以『人』為本。 ․勞資關係從對立談判到共生共榮。 ․企業社會責任落實在企業之內涵:      1.核心國際勞動基準:  (1)禁止強制勞動。  (2)禁用童工。  (3)禁止就業歧視。  (4)勞工組織工會。  (5)工業安全與衛生。      2.當地之勞動法規。         (三)善盡企業社會責任邁向台灣的永續發展-工會的角色與挑戰4 講員:盧天麟(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摘要: ․企業追求更高的社會認可,提升企業國際形象,有助於擴張全球貿易版圖。 ․在勞工的議題上工會成為中介角色,協助雙方從內部推動企業落實企業社會責任。 ․工會的角色:      1.推動社會對話機制(Social dialogue):提高團體協商的代表性與效力。      2.落實在地企業之產業民主(Industrial democracy):企業資訊透明化、         勞工監事制度、股東運動。      3.建立CSR企業資訊長期監督機構,成果納入對外投審及上市上櫃標準        (Long-term public monitoring institution):由工會代表、企業、勞工行政         主管機關、學界組成,考量在地特性,納入社會性訴求。 ․企業社會責任是一個工會與跨國企業未來可以合作推動的模式,因為這是一     個勞資追求互利、互信的嚐試。例如Reebok、Adidas。         三、與談人評論:         黃秋桂處長(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資關係處)、潘世偉教授(文化大學勞動學研究所)綜合摘要: ․在經濟全球化壓力下,需建立社會安全制度,確保彈性化勞動市場。 ․資訊透明化。 ․以鼓勵代替處罰,激發創新。 ․企業推動社會責任是有利的。 ․對工會的期待:      1.內部組織結構、財務及人力資源的整合、重整、再造。      2.加強與社會對話之資訊處理能力。      3.採取制度性機制解決工會問題。      4.強化對經濟環境、市場文化的認知。      5.工會與NGO的競爭與合作關係。      6.工會幹部心理建設(共識與認知)。      7.增加不具爭議性、共利議題的研討。        結論及建議         管理大師Porter將社會公益納入企業總體競爭力的一環,因此提出『策略性公益』的觀點,認為不僅可以改善競爭環境,更可強化企業競爭力,創造企業與社會的共生雙贏,讓企業成為真正的社會大公民。而陳光榮教授則在『企業所採取的社會責任行動』中,提出:         一、在製造產品上的責任:製造安全、可信賴及高品質的產品。         二、在行銷活動中的責任:誠實的廣告。         三、員工教育訓練的責任:在新技術發展完成時,以對員工的再訓練來代替解僱員工。         四、員工的安全與訓練:提供舒適的工作環境。         五、良好的員工關係和福利:讓員工有工作滿足感等。         六、環境保護的責任:研發新技術以減少環境污染。         七、提供平等僱用的機會:僱用員工時沒有性別歧視或種族歧視。         八、慈善活動:贊助教育、藝術、文化活動或弱勢族群、社區發展計劃等。         因此,不論是Porter以企業的策略性觀點為出發,或陳光榮教授以行動觀點做論述,都證明了推動企業社會責任(CSR)的重要性及其範圍的廣泛。惟在國情、民族特性、社會價值觀點、企業特質、文化及環境所產生的差異變數,造成國內對CSR必要性及解讀有所不同。而個人認為台灣要與世界接軌,台灣政府、企業、勞工、學者及社會大眾就必須形成共同概念、產生共同價值,共同選擇對台灣整體發展有利的戰略位置,這其中包括了創造台灣永續發展的社會安全體系的建構,勞資政學對話機制的建立等。茲將個人拙見闡述如下:         一、推動CSR的意義與目的:         企業社會責任(CSR)的推動,強調多方利害關係人的『關係』,但在一般人的直覺上,『企業主』應是直接關係人,因為一旦落實企業社會責任的制度,不論是以法律『強制性』規範或採行『志願』性質,對企業主而言,都將是一筆額外之負擔,尤其以台灣產業90﹪以上為中小企業的型態,全球化所造成的『微利』競爭,任何成本的增加,皆有可能讓企業主面臨生存威脅。因此,         推動CSR的目標應明確定位在:         (一)創造品牌價值,提昇企業國際競爭力:         當市場面臨5全球化(Global,以全球市場為目標,強調產品分工)、多國化(Multinational,在2個國家取得資源,海外公司獨立運作,進行營運、銷售,強調產品本地化)、跨國化(Transnational,生產、製造、銷售及研發皆在不同國家,強調合縱連橫,產品標準化。例如杜邦、飛利浦、花旗銀行等)及國際化(International,海外生產、製造、銷售或由國外OEM、進口原料製造等。例如台塑)等4種企業型態的市場競爭時,只有創造品牌價值,才能立足台灣,胸懷大陸,放眼世界,為企業帶來更多、更豐厚的利潤。         (二)建立『取之社會、用之社會』的社會價值體系。         二、推動CSR的評估程序:         (一)產業面:         盱衡國內企業在全球化『大者恆大』的趨勢衝擊下,原90﹪以上之中小企業產業型態,會不會因此產生結構性的轉變。         (二)社會面:         台灣出生人口已經出現負成長,而高齡人口卻逐年增加,使得國家未來有關社會福利之財政支出勢必增加。         (三)經濟面         在推動CSR後,一方面隨著企業成本的增加,是否造成資金效應排擠,連帶影響勞工之相關勞動權益必須予以釐清;另一方面必須提出國內外成功案例及強而有利的立論基礎,說服勞資雙方。         (四)政策面:         推動CSR,首先,從社會福利的觀點來看,可以彌補勞退新制所得替代率不足之問題,讓勞工老年退休後生活更有保障;其次,從政府財政角度觀之,可以用來填補財政缺口,讓政府有更充裕的資金,從事與社會福利相關之軟、硬體工程建設等;再者,從法律觀點視之,則可以透過國內會計制度的修法,仿效美國GAAP及國際IAS會計準則,將商譽(含品牌、管理、專利及員工等無形資產)資產資本量化並列入資產負債表,使企業財務資訊充分揭露且更透明,將對股東、企業、員工及社會大眾有利。換言之,CSR的政策執行方式不論是採強制或志願性質,其最終應該實踐『改善人民生活、創造企業獲利、提昇國家競爭力』的總體目標。         三、推動CSR的方法:         當前政府應該要採取的積極作為:         (一)建立溝通平台常態化: 建立勞資政學常態性之溝通平台,持續針對各種社會重大公共議題進行研討,經由議題透明化、活潑化、彈性化,供各界參與及提出針砭,才能逐漸建立全民共識,繼而形成可長、可久的政府政策或施政方向,落實『政府施政,全民受惠』之目標。         (二)釐清外資、本國企業及在外台商等所需負擔的企業社責任差異。         (三)國內外相關成功案例之蒐集、分享。         (四)透過平面、電子媒體、舉辦公聽會等方式積極宣導,廣納建言。         最後,感謝企業永續發展協會藉由公共議題的研討,成功的扮演了『客觀第三者』的角色,不論在研討主軸上,包括設定題綱、提供明確研討方向、模式或展望未來等核心議題設計上匠心獨具;更在技術面做到充分掌握會議進度、強調與會者發言的平衡性及時間調配,讓與會者在參與的過程中,既受尊重又能夠暢所欲言,使會議不但達到正確傳遞各方訊息的基本功能,亦為勞、資、政、學的對話創造了良性互動、有效溝通的模式,或可供政府參酌成為未來『由下而上、凝聚共識、形成政策』的一個參考模式。         資料來源:         1黃正忠博士,《2004年全球CSR重要趨勢》,頁1〜2,企業永續發展研討會-落實勞工議題的企業社會責任(CSR)研討會議資料,2004。         2林三貴,《台灣勞工政策的現況與落實的成果與展望》,頁1〜18,企業永續發展研討會-落實勞工議題的企業社會責任(CSR)研討會議資料,2004。         3陳飛龍,《台灣落實企業社會責任與勞資和諧的挑戰與機會》,頁1〜3,企業永續發展研討會-落實勞工議題的企業社會責任(CSR)研討會議資料,2004。         4盧天麟,《善盡企業社會責任邁向台灣的永續發展-工會的角色與挑戰》,頁1〜5,企業永續發展研討會-落實勞工議題的企業社會責任(CSR)研討會議資料,2004。         5李伯謙博士,《管理思潮研究》,元智大學EMBA講義,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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