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勞工

[勞工權益]本會爭取92年度績效獎金進度報導.採用新公式計算.爭取目標2.6個月/編輯室整理勞工權益

本會爭取92年度績效獎金進度報導 採用新公式計算 爭取目標2.6個月/編輯室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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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09‧ 15莊理事長率總會及分會常務理事、勞工董事等,赴國營會瞭解績效獎金作業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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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會吳豐盛執行長聽取工會幹部意見。 ▲勞工董事曹道全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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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會幹部傾聽官員們說法。 ▲莊理事長表達工會意見。
        績效獎金對國營事業員工有著雙重的價值,它是一種實質的物質肯定,也是一種榮譽的精神鼓勵。2.6個月則是肯定中的肯定,因為它代表了百分百或超滿點的達成事業預訂的目標。        中油公司經歷了油品自由化的競爭,並讓專家跌破眼鏡的得以在油品市場中維持7成的佔有率,證明了國營事業可以有效率的與私人企業競爭。但因為政府為要填補財政缺口針對國公營事業的資產提出回收案,為讓其能較順利推動資產回收,在績效獎金計算公式中暗藏陷阱,要2.6個月顯然要繳回資產比較容易達成,讓員工及工會飲鴆止渴,這是企業經營的惡例;淨值報酬率除仍有前述的缺憾,油價不是中油能依據現實面訂價,加諸中油還須擔負國家穩定物價的政策性責任,更加深了官方版新計算公式的不合理。但本會認為任舊公式存在,讓員工不管多努力都是不足一個月績效獎金,新公式尚有可努力爭取的空間…。        因此,去(92)年,在本會各級幹部的努力下,績效獎金的計算公式有了重大的突破,與國營會協商的結果-“新公式自92年度起適用”,雖裡面仍有諸多不合理,但這是自88年起中油首次獲得以較客觀的績效獎金獎金計算基準,衡量員工的貢獻度,讓員工從此擺脫『舊公式』計算:不管員工多努力,每年都是不足一個月績效獎金的荒謬結果!        現將本會近期爭取92年度績效獎金經過及進度概要說明如后:        一、 依經濟部國營事業照行政院國家資產經營管理委員會所設定之最嚴苛標準:『中油公司92年度最適資產規模參考指標及組合目標』計算,則92年度績效獎金約為1.47個月。        二、 93年9月15日下午1時30分,本會莊理事長率總會及分會常務理事、勞工董事等,赴國營會瞭解績效獎金作業進度,並與吳豐盛執行長等官員就『淨值報酬率』的訂定及政策性因素之認列等事項進行協商,雙方認知差異過大,未達成共識。惟莊理事長及本會諸多幹部強烈要求,目標值應以前三個年度決算數平均值作為訂定標準。        三、 93年9月17日上午,經濟部國營會績效獎金審議委員會第一次會意通過:同意中油公司認列3項政策性因素,1項有條件同意,合計金額約為39億元。(初估獎金數約2.15個月)        四、 93年10月2日,莊理事長當面向經濟部何部長反映,目標值之訂定未充分考量實際經營環境及合理性,強烈表達中油公司92年度之績效獎金應為2.6個月。        五、 93年10月6日,本會將『爭取92年度績效獎金陳情書』分送立法院所有委員,陳請力挺本會爭取會員權益之立場。        六、 93年10月7日上午9時30分,中油公司召開『討論92年度績效獎金政策因素申復事宜』,由林副總經理邀集相關部門與工會共同討論申復事項,除就相關事項再提申復外,並將再提列新增因素,以爭取員工合理之績效獎金。 未來,本會將透過各種不同管道發聲,並持續努力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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