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勞工
實習手記專題 |
從中油減資繳庫談政府收歸國有資產的意圖/中正大學勞工尾蜀係系李其澤 |
(一)中油減資繳庫的起源 行政院「國家資產經營管理委員會」於民國92年1月25日召開第9次委員會議,會中通過由經濟部提報中油公司資產繳庫及減資審查結果,未來中油公司減資繳庫的房地總值將達347億元,包括土地238公頃,辦公房舍七萬一千餘坪,目前位於信義計劃區精華地段的中油大樓七至十一樓,也列為減資繳庫的標的。 辦公室房舍主要是指:中油台北總公司大樓七至十一樓、台北市館前大樓、竹銘樓、石牌大樓、台南市中山路辦公大樓、苗栗市紫園樓及嘉義市民生北路大樓等七棟。台北總公司是位於信義計畫區的松仁路上,中油公司將該棟大樓的七至十一樓出租給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及公共工程委員會,而十一樓目前閒置尚未安排使用。而苗栗縣則有紫園幼教與福利兩棟大樓、潔園及麗園兩棟宿舍。麗園和潔園目前分別是有眷及單身員工所居住的宿舍區。(二)「國家資產經營管理委員會」的介紹 「國家資產經營管理委員會」是什麼樣的一個組織?行政院有感於目前國有財產及各國營事業、銀行法人經管的財產總類龐雜,為了降低國營事業對資產的依賴性,喪失積極運用本業創造利潤的企圖心。另外,也要去除過去國營事業使用資產無成本觀念的弊病,透過委員會公開討論後,予以瘦身,並培養資產運用成本觀念,提高資產報酬率及獲利率,預做民營化釋股準備。 另一方面,多頭馬車式的管理,資源無法統籌運用,造成部分國家資產閒置而真正需要土地從事公務之機關,卻需編列預算向民間承租或徵收土地的不合理現象。因此行政院於91年4月間,以任務編組的方式成立「國家資產經營管理委員會」,以行政院長為召集人、副院長為副召集人,各相關部會首長為當然委員,並遴選包含財經、會計、法律、部動產及估價等各專業領域的六位民間專家學者代表,共21人為委員。 國家資產管理委員會已訂定國家資產經營管理一元化執行要點及國家資產經營管理原則,明定空置未使用或建築容積率未達法定容積率50%的低度利用土地、用途廢止、經排除占用的國有土地已無公用必要者,將變更為非公用財產,移交國有財產局統合運用。 國家資產管理委員會目前已確定國營事業及行政機關資產繳庫的三大原則: 首先,閒置、低度利用或業務不需要的土地或建物,都需要繳回。 第二,屬於不經濟使用的土地與建物,也要繳回,統一派用。例如,作為生產使用的土地,如單位生產績效太低者,或是每位員工占用面積過大的辦公室,還有低容積使用或居住者資格和分配職等不相當的宿舍等,都要整併利用,把多餘土地繳回國庫。 第三, 非業務必須的土地, 也要繳回。 根據上述三項原則,經濟部所屬的國營事業中,台鹽、中油、台糖等擁有較多土地者,都將繳回大筆的土地。 (三)其他國營事業的減資繳庫狀況 目前資產繳庫最為確定的是台鹽。台鹽的土地資產有5,312公頃,預計繳回5,243公頃,只留下69公頃,總資產價值則預計從 432.9億元,降至95.2億元。 台灣最大地主台糖,總資產為5.4萬公頃,預計可以繳庫的資產十分可觀。由於台糖有3%的民股,股東人數達3,000人左右,為了避免民股的反彈,經濟部希望台糖可以運用減資計畫,以發回資本給民股的方式,解決這個問題。不過,這項減資計畫,還要再跟民股協調。 中華電信目前擁有土地412公頃,資產價值1,075億元,但因股權已釋出18.5%,資產直接繳庫不太可行,因此,國家資產管理委員會要求中華電信在民營化以前,比照台糖的方式,以盈餘繳庫的方式,回收閒置資產。 根據經濟部表示「國營事業資產繳庫,不但不會阻礙國營事業民營化,部分國營事業反而會因為管理資產的成本降低,因此提高績效,更有利民營化及股票上市。」經濟部以台鹽為例,雖然台鹽擁有龐大的資產,但是,絕大部分都是廢置的鹽地,毫無營運收入可言。如果把台鹽減資前後的財務報表攤開來看,可見減資前後的資產報酬率,由0.7%提高至8.1%;每股盈餘由0.1元,提高至2.1元;每股淨值由16.5元,提高至 25.6元,價值不言可喻,上市後可以吸引民間投資者,自然不在話下。 (四)石油工會的反彈聲浪 面對政府要求中油事業單位減資繳庫,石油工會感到相當的氣憤,工會認為財政部國產局不能以一紙行政指示,要求中油財產繳庫;中油財產變動,應該在立法院通過預算。根據中油公司勞工董事曹道全表示,立法院經濟與能源委員會曾決議,為避免中油公司民營化過程,房地產等資產被掏空或被不當處分,中油辦理任何資產變動,應向立法院報告並審議。而行政部門要求中油資產上繳國庫,僅以一紙行政命令就要中油公司照辦,顯然違反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的決議。而且未經任何諮詢、磋商、溝通、充份檢討與完善規劃即逕自實行減資繳庫的粗糙作法,無異是要加速掏空中油公司有價不動產資產,惡化中油公司經營體質,打擊員工工作士氣與向心力,正所謂「假民營化之名、行掏空之實」,將中油公司員工的生計及權益置若罔聞。 工會偕同親民黨林惠官委員於7月31日在立法院召開公聽會,以「假民營、真圖利!體檢民營化、私有化政策論壇」為主題,邀請國有財產局李瑞昌局長來解說國家資產經營管理的情形。首先李局長先進行口頭報告,說明「國家資產經營管理委員會」的成立原因與組成的經過,但是馬上遭受猛烈的砲轟。基本上「國家資產經營管理委員會」理當應先由立法院立法通過,才能夠成為一個正式的合法組織,才得開始進行運作,但是就目前看來,「國家資產經營管理委員會」並未具有法律的授權,這種類似沒有執照就先營業的做法,實在很讓人無法接受,並且會讓人質疑這樣的組織所作的決議是否有其效力?而李局長一再表示「國家資產經營管理委員會」並不是像工會所形容的黑機關,但是接著由石油工會莊爵安理事長上台發言,莊理事長拿出一張石油工會寄給行政院國家資產委員會的信封,這封信以限時掛號的方式寄出,但是卻被行政院蓋一個「經查無此人或已離職,請退回原址」的印章,莊理事長就對李局長說,行政院否認這個單位的存在,那這個單位所作的決策根本就沒有再遵守的必要!而李局長一直說「國家資產管理委員會」不是黑機關,那又為什麼寄信會查無此單位呢? 爲了因應石油工會抗爭、拒絕中油公司資產上繳國庫,行政院經建會通過「國營事業最適資產規模考核原則」,預定93年度實施,未來國營事業的資產與營運報酬如果不成比例,董事長的年度考績不得列甲等,員工的年終獎金也會受拖累。 這一項規則「逼迫」下,不僅只有中油,其他擁有龐大資產的國營事業如台糖、台電等,為了考績好看,也都必須先「瘦身」。「國營事業最適資產規模考核原則」適用對象包括:台電、中油、台糖、唐榮、中船、台鹽、漢翔、省自來水公司、台灣菸酒公司、財政部印刷廠、中華電信公司、中華郵政公司、台灣鐵路管理局、榮工、中央銀行印製廠、中央銀行造幣廠。 目前國營事業考績考核主要是根據「法定盈餘」,只要達成立法院所通過的法定盈餘數,就可以拿甲等。但新考核原則有了四項新標準:資產報酬率、淨值報酬率、負債比率、固定資產\淨值等。如果各事業在年終決算時,執行成果未達到年度目標,而且差異在百分之二十以上,事業主持人(董事長)當年度考核不得列甲等。連帶地員工年終獎金也會受累,如此一來,石油工會抗爭資產上繳國庫的力道會受到相當程度的影響。 (五)個人看法 我個人認為政府現在的民營化動作實在很讓人無法認同,許多的民營化都有很明顯的圖利財團的舉動。以最近的中華電信釋股為例,這中間的過程實在是太令人懷疑,六百多億的釋股案政府竟然只花了十一天就完成整個過程,故意利用禮拜五公告釋股,整個釋股只花了八個工作天,國外的相關機構都認為六百多億的釋股案,最少需要三個月的時間,而理想的時間是六個月,但是政府竟然草率的以十一天進行,而同樣的富邦金控也只利用短短的時間就完成了這項投資計畫並且湊到這六百多億的資金。國外專業機構評估這麼大的投資計畫需要六個月,而公家機關向來以缺乏效率讓人詬病,而這次卻意外的有如此驚人的高效率,把一百八十天縮短為十一天,這一切也太湊巧了吧?當初民進黨在野的時候通過「政府採購法」,而如今民進黨執政,但卻違反當初自己所通過的法案,實在很令人感到難過。由於這些舉動都會讓外人感到疑惑,難怪中華電信工會反應如此激烈。 由於政府這一連串的民營化手段都讓人產生疑惑,因此政府近來的資產繳庫動作也令人感到疑惑,認為政府是否是因為近來經濟不景氣,政府面臨嚴重赤字,所以開始打起國營事業的主意,趁著民營化之前先把值錢的資產扣押下來變賣,以彌補近來嚴重不足的國庫。雖然政府說明「資產繳庫」的用意是為了減輕國營事業沉重的負擔,希望能夠藉由減少國營事業低度使用的資產,以便提高未來的資產報酬率(R.O.A. : Return On Assets),而可以吸引投資者的來投資。 聽起來是完全站在國營事業的立場,在爲國營事業作最好的打算。如果真的爲了國營事業好,那麼為何又執意要收回中油大樓七至十樓呢?目前中油大樓七至十樓分別租給行政院的三個委員會,對中油來說,這是相當好的安排,每個月可以收取一筆租金費用,而政府現在執意要求中油將這三層樓減資繳庫,難道說對中油而言,這是最適當的安排嗎?難道說讓中油少了一筆租金費用對中油未來的民營化過程會有所助益嗎?中油探採事業部使用中的宿舍「麗園」與「潔園」也被要求減資繳庫,政府要求把宿舍減資繳庫,那這些被趕出的有眷與單身員工該住往何處?中油是不是又得再花一筆經費去安頓這些員工?這樣真的能夠提升中油未來與台塑的競爭力嗎?這些說法讓人覺得相當無法認同。 當然也不能過於極端而完全否定政府的美意,只是政府在檢討國營事業的資產減資入庫時,需要好好的仔細評估資產的必要性,而應該將真正沒有需要使用的資產繳庫,不過我認為資產的必要性應該讓國營事業自己來決定,讓國營事業自行考量才對,不然以中油資產繳庫這個案例來看,政府要求中油探採事業部的「麗園」與「潔園」減資繳庫,我想中油與「國家資產經營管理委員會」雙方的認知上有很大的差異,因此才會讓中油誤以為國家缺錢,所以想辦法從國營事業『挖錢』來填補財政缺口,而讓政府原本的「提升國營事業民營化後的競爭力」的『美意』被抹滅,而使的中油不領情。 目前政府宣稱成立「國家資產經營管理委員會」的目的有三個: 1. 改善公司體質,提高獲利能力。 2. 培養成本觀念,強化競爭力。 3. 降低對資產依賴性,提升經營本業創造利潤企圖心。 如果政府的主要目的是希望國營事業能夠「提高獲利能力爲釋股民營預作準備」或是「強化競爭力」,那這樣應該是要讓中油自行決定需要留下哪些資產,哪些低度利用的資產繳庫可以獲取最大利潤。只有中油自己最清楚到底哪些資產有留下的必要性,「國家資產經營管理委員會」所應該扮演的角色頂多只是「建議」中油哪些資產繳庫能夠提升未來的競爭力,並且充分告知如果留下太多資產,未來必須面對較低的資產報酬率(R.O.A)。我想政府如果是基於照顧國營事業的態度,這才是「國家資產經營管理委員會」所該做的事情,如果國營事業執意留下全部的資產,那未來該國營事業民營化後就要自行負擔這些成本。 以上所說的,是政府基於希望國營事業能夠「提高獲利能力爲釋股民營預作準備」或是「強化競爭力」所應扮演的角色。但是目前政府的做法是由「國家資產經營管理委員會」的二十一位代表來評估國營事業的資產必要性,這樣的做法也難怪會被大多數人解讀成「填補財政赤字」。「國家資產經營管理委員會」最近又公告要求各機關學校清查處理國有老舊眷舍及閒置首長宿舍,目前已有部分國立大學傳出不滿的聲浪,看來政府在回收國有資產還有一場硬仗要對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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