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勞工

[勞工權益看板]國營事業民營化,中油時程異常動作/勞工秋鬥遊行,主打「六大不起」六大不起」/全產總說:「勞動三法本會期未能配套通過/本法保護太少,徒具虛名,勞工將發動抗爭」

◆勞工權益看板◆

民營化
※國營事業民營化,中油時程異常動作
        十一月廿七日下午,行政院國家資產經營管理委員會舉行委員會議,會中要求中油公司對目前閒置及非營業必需使用的部份辦公大樓進行檢討。根據資料要收回的資產有六處:中油大樓、臺北?前路大樓、中華路實踐大樓、重慶南路竹銘樓、臺南中山路大樓、高雄大義街大樓等。

        本會代表赴立法院散發說帖,痛批行政院國家資產經營管理委員會「假民營化之名,行掏空之實」。本會對此相當不滿,主任秘書張樹榮表示,應該逐筆檢討各資產使用現況和效益,界定「閒置資產」的定義;堅決反對政府收回中油大樓和高雄員工宿舍,及各地營業處所。

抗爭
※勞工秋鬥遊行,主打「六大不起」
        勞工團體為抗議政府動支數兆元,替企業紓困,同時推出各項富人減稅措施,每年合計短收新臺幣二千二百五十億元,可說爛帳一堆;相對地,政府郤與勞工階級斤斤計較,加強查稅,增加交通罰款,連全民健保都向勞工開刀,無視失業勞工流落街頭,十一月十日按往例舉行勞工秋鬥遊行。

        目前失業者平均失業八個月,工人的生活越來越倒退,拚經濟拚得財團、富人「卯」到飽,工人一路窮到底。工人子弟是讀書「讀不起」、房子「住不起」、失業無錢「活不起」、生了小孩也「養不起」一旦生起病來又碰到醫療大黑洞「病不起」、一輩子工作領不到退休金,又讓工人「老不起」;工人「真鬱卒。

※全產總說:「勞動三法本會期未能配套通過,勞工將發動抗爭」
         勞基法「工時彈性化」修正條文,在十二月十日於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委會向朝野四黨致謝,並且感到欣慰,然而由於配套的勞動三法:工會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團體協約法等,並未一併完成修正,產業工會表示十分遺憾。

        全國產業總工會表示,在去年八月的經發會中,資方要求修改勞基法,甚至廢除基本工資,勞方則在接受有限的彈性化之下,提出勞資協商作為但書,也就是說,工時的彈性化,以及女性夜間工作等,應該視具體需要,由工會與雇主透過勞資會議或團體協約,來調整勞動條件。從經發會共識來看,勞基法彈性化與勞動三法,應一併修正,否則在工會協商權,尚未獲得保障前,工時彈性化恐怕會損害基層勞工之權益。

        本會期立法院將勞基法彈性化修正案,與大量解雇勞工保護法,排入優先法案,前者已經在十二月十日於立法院三讀通過,後者於十二月九日於立法院一讀通過,而攸關勞工團結權與協商權的勞動三法,郤尚未列入議程,勞委會有失信於勞工之謙。

大量解雇勞工保護法
※本法保護太少,徒具虛名
        立法院於十一月下旬,將審查「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草案」,立法委員林惠官指出,行政院版草案對勞工工作權的保護,偏袒資方,且比現行的行政命令「事業單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措施」,還要倒退。

        勞委會說:希望本保護法能成為明年五一勞動節,送給勞工朋友的大禮;林惠官委員贊同訂定解雇保護法,保障勞工工作權,但反對行政院提出的美麗謊言版本,若干重要條文雖以一人之力難改委員會決議,導致委員會通過之條文「保護太少,徒具虛名!」。

        林惠官委員一再表示,行政院版草案有如下四大缺失,分別是:一、適用事業單位的範圍縮小。二、解僱門檻更寬鬆。三、大量解僱預警通報對象範圍縮小。四、政府對違法的事業單位處理機制放寬。

        林惠官委員強調,如行政院版草案獲得通過,勞工失業問題將更為嚴重;行政院版草案將適用事業單位的範圍,縮小為三十人以上的事業單位,且把解僱的發生時間,從半年改為六十天,一次解僱人數門檻,也由三十人,提高為五十人。行政院版草案的設計,完全不符合臺灣以中小企業為主的經濟形態,讓資方更容易以分批和小規模解僱勞工的方法,逃避法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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