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石油工會月刊特訊

             [勞工權益]加班管控應合法、合於工作規範/趙保傑

加班管控應合法、合於工作規範●趙保傑(總會)●

         員工在公司上班會發生加班,應該是因為工作需要才會的產生,而今公司不管其是基於什麼原因發生的加班,一律要求以補休辦理,個人認為此舉已嚴重影響員工的工作士氣,因為現場有基層主管監督員工的工作情形、大可要求主管核實報支即可,何必以加班浮濫為由管制加班,如此不僅不信任基層主管的管理,也打擊員工的工作意願,置現場主管的管理尊嚴於何處,成了名附其實的橡皮圖章有責無權,工作進度落後有被追究責任的義務、要求工作人員趕進度卻無任何相對的權利可供行使,再則!目前加班的發生也已降至最低了,所謂加班浮濫已不可能發生了,請不要再以防止加班浮濫的理由行苛扣加班之實。

         據個人所知如今公司內有加班發生的單位,除了各基層的現場單位及在太陽下流汗工作的工程人員外、其他會產生加班的單位也已寥寥可數,而現場單位的加班也以輪班人員的加班為大宗,但是輪班人員的加班是最單純的、因為輪班人員除了交接班外就是每週工時差額及國定假日正常班人員休假,而其必須放棄休假至公司值班的假日加班;如: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國定假日加班或同仁有事請假需請當天輪休的同仁至公司代理值班所發生的加班,更不可能有浮濫的情形發生,個人將目前工作上會有加班發生的情況大致做了下列的整理,提出以供公司人事稽核單位及加班管制執行部門參考:

1.單位主管因工作需指派人員加班(需事先提出申請)。

2.緊急事故搶修所發生加班。

3.輪班人員依公司規定進行,工作交接產生的加班。

4.因實施每週40工時輪班人員與日班人員工時差額。

5.輪班人員於國定假日依公司規定,出勤值班發生的加班。

6.輪班人員於休假日,參加法定訓練產生的加班。

7.輪班人員請假,由當日輪休人員停止休假出勤代班所發生之加班。

8.司機駕駛公司車輛在外工作超過正常工作時間所發生的加班。

9.工程單位因工作特性必須一次完成(如吊裝、數個單位共同配合工作)而無法於正常時間下班所發生的加班。

         以上是個人對目前公司同仁於工作上,發生加班可能的原因,所做的整理。同時個人對公司於加班管控有下列建議:

        加班管控對人力已精簡至所謂標竿人力的基層單位已造成人力調配問題,試想四班三輪的輪班人員是一對一交接,一個人請假勢必要有一人代理值班;那個代理的人也必定要是休假人員方能代班,於是加班就發生了!如今公司為了加班費的管控而採行所謂人員請假或出差、受訓產生的代班以不發生加班費為原則,除非修改工作規則否則以現場輪班規定及人員配置而言,除非不派代班否則一定發生加班,然而又要求現場主管派代班不得發生加班的報支,是不是很可笑;但他的確發生了。

         為了規避加班費的發放,於是補休的新名詞就出來了找遍了"勞動基準法"未見加班得以補休而不需給付加班費的名詞,心知肚明此舉違法,於是又在加班單上註明加班補休需員工同意為原則,試想員工能不同意嗎?不能說員工自願以補休為原則而是員工被逼不得不同意!究其原因公司有考績制度只要年終考績給個乙等那就可能是你一年所爭的加班費了,再則同仁請假,請你代班你不肯找的是同仁的麻煩、落個不合群的的罵名;對於加班管控基層員工是啞吧吃黃蓮有苦說不出。

         個人認為加班需要合理、合法、合情的管控,而非目前以限制為手段的管制方式,各單位主管難道是橡皮圖章嗎?既然要負責工作的完成,人員差勤考核當然由他們來督導,由他們來管控加班費的支出是最合理不過的,且公司有些工程需要數個單位共同配合去做如:台探的採工隊修井工作即須有採油工場及相關單位人員配合,一但工作開始不到完成不可能停止,若因限制加班工作、人員於下班時間到即停止工作那前面所作的準備工作都浪費了!又要等到明天重新再來一次對公司所造成的損失豈是區區加班費所能比擬的,這種加班是一定要的而今現場主管連這一點基本的權利都沒有,如此一來想要有工作績效不啻是緣木求魚、天方夜譚之舉。

         當然!不只是台探採油工程隊如此、公司有許多工作都是需要數個單位共同配合才能完成的:如現場的修護工作,依工作規範須於工作前由現場轄區主管單位先做排空的動作,再做可燃性氣體檢測,合於安全規範才可動手修護,若因加班的問題時間一到紛紛收工回家,明天再來、那明天再來的前置作業又要重新來過,所做的虛工對公司的損失可不是區區加班費可替代的,由此可知一昧的限制加班則工作進度必受影響,更不用談績效了!而且公司三令五申加班管控將加班的發生數減至最低,不得違法報支加班費也已行之有年,各單位也確實執行公司規定將加班的報支減少到不得不的最基本時數了!如今為了 經濟部:那些何不食肉糜之人、要求經濟部所屬各單位減少加班費20%,即如火如屠的壓榨基層員工的工作人權,造成了整個公司同仁為了20﹪、人心惶惶終日不之如何是好!工作權朝不保夕之感油然而生,試想員工無法安心工作;公司又能如何與其它同業競爭?

         平心而論加班管控對中油實是多此一舉!因為中油並無 經濟部:所謂加班浮濫的情事,只能告訴那不食肉糜之人"中油本無事、庸人自擾之"因為中油員工的加班都是不得不的加班、都是為了替公司創造利潤的加班

         公司對加班管制一事應該就此打住方為安定員工之心、提振士氣明智之舉,若公司一定要執行所謂20%的管控、那就是逼員工走上街頭一途,正所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為了個人工作權益,相信願背水一戰的中油人必不在少數,不是中油人貪婪而是員工意識的覺醒!因為我們已配合公司在撙節加班方面做了許多努力,而其成效也是有目共睹的,請公司的管理部門看看有多員工的加班以補休辦理、有多少人為此累積加班補休天數,少則三、五天多則十數天,這些都是公司欠員工的,目前所領的加班費也謹有前述幾項而已難道不夠撙節嗎?請公司經營高層能細細回想這些為公司奉獻心力的員工,替公司所做的一切犧牲!要勇敢的向經濟部說【不】!中油不需管控加班因為中油員工所加的班,都是為了公司永續經營不得不的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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