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勞動法令年末更新
徐于
儘管歷經上半年Covid-19疫情的爆發肆虐,我國勞動相關法令並未停止修訂改善的腳步,除了因應疫情即時升級強化的「勞動部防疫相關勞動權益與協助措施」以及《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下各項強化勞工就業保障的辦法之外,於我國整體勞動體制,仍可察覺到國人勞動權益和水平獲得制度性推升的痕跡。
2022年基本工資調漲-月薪站上25K
依《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2項及《基本工資審議辦法》相關規定辦理,今年度基本工資經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擬訂調漲,基本月薪調至25,250元(+5.2%)、基本時薪增為168元(+5%),並自明(2022)年1月1日起實施。勞動部預估此次調升可望使194萬名月薪勞工和51萬名時薪勞工受益[1]。
另,考量許多中小型企業因疫情而營運受創,政府亦首度於基本工資調整過程中,承諾提供配套補貼方案[2],協助受影響企業渡過疫情衝擊和工資成本調漲的困難時期,這算是政府難得一次較為積極的去協調、化解勞資雙方衝突立場以促成基本工資的順利調升。
此為蔡政府執政來第六度調整基本月薪及第七度調整基本時薪。法定月薪基準自2016年的20,008元逐步推升到明年起實施的25,250元(+26.2%),同時期時薪也從120元拉高到168元(+40.0%)。
儘管,最新基本工資與蔡政府的夢想工資3萬元尚有一段差距,然觀近年基本工資調整歷程,此一工資保障的制度重點漸漸浮現,隨著經濟發展,國家法定工資基準應逐年穩定調升,以符合經社發展正義,並保障容易被排除在經濟成長果實分享圈外的經濟弱勢勞工其基本生活安全。
隨著基本工資近年來好不容易步上制度性調整的正軌(暫不論調幅切適與否),勞工團體倡議多年的《最低工資法》不宜繼續拖延,政府應儘速通過立法,讓我國法定工資基準的調整有更具法效力和明確程序標準的法制基礎可為依循。
勞保月投保薪資級距及勞退月提繳工資級距調整
配合基本工資於明年度的調整,勞工保險月投保薪資級距和勞工退休金(新制)月提繳工資級距亦隨之調整(下表),且一樣自明(2022)年1月1日起實施。此外,尚須注意的是,基本工資的調升也會影響健保費保費之計算。
勞保月投保薪資(單位:元) | 勞退月提繳工資(單位:元) | ||||
現行 |
新修 2022.01.01起實施 |
現行 |
新修 2022.01.01起實施 |
||
第1級 | ≦24,000 | ≦25,250 | 第21級 | 24,201~25,200 | 24,201~25,250 |
第2級 | 24,001~25,200 | 25,251~26,400 | 第22級 | 25,201~26,400 | 25,251~26,400 |
第3級 | 25,201~26,400 | 26,401~27,600 |
因基本工資的調漲,勞工勞保保費和勞退提繳薪(工)資級距涉基本工資部分也隨之調整。以勞保局保費試算系統,採有一定雇主受僱勞工、無身心障礙、月投保30日、保險費率含就保11.5%、當年平均職災費率[1]、現行勞雇分攤比2:7等條件粗估今(2021)年和明(2022)年勞保保費,僱用基本月薪勞工的雇主應負擔保費將從1982元增加100多元到2,100元左右,勞工自負保費則從552元增加40多元到600元左右。至於勞退部分,於僅雇主作最低額度提繳(6%)的情況下,雇主每月替每基本月薪勞工提繳之勞退金從1,440元增加到1,515元。
「事業單位勞工值日(夜)應行注意事項」明(2022)年起停止適用
「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值日(夜)應行注意事項」訂於1985年,主要是主管機關對於企業於工作時間外安排勞工值班處理像是收轉急件、接聽電話、巡察現場、為緊急事故通知等工作安排,作出行政指導。然而,過去認為值日(夜)班的工作性質和密度與常規工作有所不同,一般不會將該值班時間視為正常工時,因而無從為加班工時之判定,導致許多無良雇主趁機濫用這項制度,以發給微薄值班費(津貼)的形式來規避法定加班費責任。
針對該值班相關行政指導衍生的爭議,勞動部2019年修訂「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值日(夜)應行注意事項」,建議事業單位發給值班費用之時給率(每小時給付額)不宜低於基本工資除以240小時(以現行基本工資為每小時100元),另對於值夜班的女性,要求雇主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措)施,而對於妊娠哺乳期間女性,仍禁止值夜班。然而,勞動部此次法規修訂之重點,除了舒緩現行值班規則引發的各種爭議情事外,更為重要的是設下了落日條款。
為使勞工於雇主指揮監督下從事勞動的各種事實樣態回歸勞動基準工時相關規範,防止雇主濫用值班制度逼迫勞工行加班之實,勞動部公告「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值日(夜)應行注意事項」將自明(2022)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也就是說,從明年起,過去慣用甚至過度依賴值班制的企業將難以再用較省錢的「值班費(津貼)」來壓低勞動成本的支出。因此,勞動與人力資源專家皆呼籲企業儘早為人力配置上之調整因應。另,也有預測,維持國家公共設施服務24小時運行之國營事業單位,恐怕是最受影響的對象之一,更應審慎看待這項行政指導的廢止所帶來的影響。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明(2022)年五一正式上路實施
歷經數年勞資政學多方磋商,立法院終在今(2021)年4月23日通過被視為我國勞工職災保護新里程碑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並由行政院核定該法自2022年5月1日起開始實施。勞動部表示[4],該法以專法方式將現行《勞工保險條例》職災保險規定獨立出來與《職災勞工保護法》整合,達到擴大涵蓋、提高給付、壓低保費,以及建構預防、補償、重建體系等四大與勞工職災權益保護相關的促進目標。
其中,較明顯的法制變動為納保涵蓋方面,新法施行後,事業單位不論僱用人數皆須替其勞工投保職災保險;此外,受僱自然人或實際從事勞動的勞工也可透過簡便加保途徑由老闆或自行加保。
另在職災保險給付方面,新法也作了大幅度的調整(下圖)。
此外,過去散落於不同法規辦法的職業災害預防和重建等規定、措施也獲得整併,使該法除了消極補償遭遇職災勞工的身心損害外,更積極從職場安全文化建構促進的預防端著手抑制職災發生率,並從職災勞工職能復健的重建端來協助職災勞工重返職場,預防、補償與重建的體系整合,將更確實的保障勞工的職災權益。
對於這項法制進展及其可望帶來的促進效益,勞動部表示,其施行前三年的保費,對現已加保單位來說,僅約1/3會受每人保費平均增加9元的變動影響,而對新加保單位而言,3/4的勞工保費不超過100元。因此稱這項職災保險有著“物美價廉”的銅板保費。
當大家忙於在疫情造成的渾亂中尋求回歸日常平靜,本年度已悄悄接近尾聲,上面簡單更新近期幾項重要的勞動標準或法令的變動,好讓我們可以於疫情干擾之外,持續關注並監督政府於勞動政法上的各項推進作為。更重要的是,除了前述幾項勞動政法的些許推進外,更多的是隨著疫情被擱置而尚未解套的問題,像是長久以來的低薪、過勞現象;又或者是因疫情衝擊勞動就業環境而新興的課題,如疫情期間強迫無薪假、外送平台薪資制度不透明和外送員勞動身分和職災權益的基本保障不足,以及遠端工作離線權爭議等,在在提醒著,在完備我國勞權保障的道路上還有諸多挑戰需要勞資政三方更加積極的去面對和調處。
備註:
[1]勞動部(2021.10.08)新聞稿,https://www.mol.gov.tw/announcement/2099/52823/。
[2]經濟日報(2021.10.29)新聞報導,經濟部偕勞動部經與工商團體諮商後提出初步補貼方案,規劃於明(2022)年1到6月,針對投保薪資級距在24,000和25,200元者,按員工數每人發給1,000元定額補貼;至於投保薪資在23,100元以下的部分工時人員,則每人補貼560元。
[3]勞動部公布2020年勞保職災費率平均0.21%、2021年微減為0.20%(職災保費概由雇主負擔)。https://www.bli.gov.tw/0105635.html。
[4]勞動部官網,https://www.mol.gov.tw/topic/48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