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以來,在蔡政府「最低工資立法」、「最低工資三萬元」的美好政策願景下,依《勞動基準法》與《基本工資審議辦法》設立的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於每年第三季召開審議會議,逐年調整國家法定工資基準。

  至今(2021)年,我國基本工資於月薪部分從2015年的20,008元調漲至24,000元,基本時薪也從120元提高到160元,但這和蔡政府所謂「工資最低三萬元」的施政目標仍有很一大段距離,如要在2024年任期結束前完成這項任務,基本月薪至少需再拉升25%。不過依過去基本工資“溫和”調整經驗,要在接下來三年內年均漲薪8%以上,似乎是一項不可能的任務,加上COVID-19疫情的衝擊,不僅今年基本工資僅獲極微幅的調整,本年度的基本工資審議會之進行和可望達成的漲幅決議也讓人無法樂觀以待。

  轉而關心當初「最低工資立法」政策的推動進度,竟發現2018年底擬訂的《最低工資法》草案,在行政院一躺就過了三個年頭,迄今未見具體進展,亦即尚未進入立法階段。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黃維琛司長在3月的基本工資工作小組會議召開後表示,考量勞資委員雙方都認為目前基本工資審議機制運作順暢,且有委員擔心最低工資法案進入立法院後可能打破勞資和諧,因此現階段“不急著立法”。這不免讓人滿臉黑人問號:去年才信誓旦旦要拚當年底前把法案送進立法院的勞動部,現在不急了?

  對此,不僅勞團頻頻疾呼、督促政府不能擱置勞工最低工資立法保障的行動,立法院數個黨團和多位委員也紛紛提出草案,因此目前最低工資立法進程中,包含勞動部、時代力量黨團、民眾黨、鍾孔炤委員等20人、江永昌委員等17人、徐志榮委員等20人、范雲委員等17人所提草案,多達七個版本。以勞動部《最低工資法》草案為對照,各草案版本的架構大致相同,不過仍有部分規範細節上的差異簡述如下。

一、最低工資的類型與適用對象

  勞動部與立委們所提草案皆延續我國自2007年以來持續實施的月薪、時薪制,惟江委員等人之提案並未特別指明最低工資之類型。

  適用上,勞動部與立委們所提草案皆規劃以適用勞基法之勞工為主,不過時代力量黨團與江委員等提案更進一步將高中建教生納入適用。

二、最低工資的法效力與罰則

  勞動部與立委們所提草案皆指明法所定之最低工資具強制性,得取代任何低於其者作為工資數額。

  另,儘管未見於勞動部版草案,時代力量、民眾黨、江委員和范委員等所提草案中,訂有非經民事訴訟上和解勞工工資請求權不得約定限制或拋棄之規定。

  至於在未給付最低工資的對應罰則上,勞動部版草案指明適用勞基法相關規定,於此,民眾黨、鍾委員、徐委員和范委員等所提草案亦同,此外更進一步訂下按次處罰與限期給付等執行措施。另,時代力量和江委員等所提草案則直接訂明10萬至100萬的罰款金額。

三、最低工資審議會組成

  基於政策社會對話精神,勞動部與立委們所提草案於最低工資審議會組織規定上,皆採利益關係人多方組成之安排,亦即由過去慣稱的勞、資、政、學組成,此外,亦都有輔佐委員會議決策的專業研調組織的設置。只不過在組織名稱和各方代表人數,以及勞資政三方外之他方代表稱呼等方面有些許差異(下表)。

  另,嚴格來講,時代力量和徐委員等所提之委員會組成安排上,並未將政府代表納入。而於設有政府代表部分,勞動部、民眾黨和江委員等提案,係以勞動部、經濟部及國家發展委員會為對象;鍾委員等人提案以勞動部、經濟部及衛生福利部之代表為主;范委員等人提案則列勞動部、經濟部、衛生福利部及國家發展委員會為代表單位。

四、最低工資設定指標

  綜觀各草案,最低工資的設定主要依據一定指標來進行審議,於此,勞動部草案訂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為「應參採指標」,併列勞動生產力指數年增率、勞工平均薪資年增率、國家經濟發展狀況、國民所得及平均每人所得、國內生產毛額及成本構成之分配比、躉售物價及民生物價變動、各業產業發展情形及就業狀況、各業勞工工資、家庭收支狀況、最低生活費等10項過去審議基本工資時慣用的指標為「得參採指標」。

  然而,不少提案立委,不同於勞動部「應參採指標」之設計,傾向直接訂下最低工資調整比率和數額“地板(底線)”,亦即,最低工資的調幅及其數額不得低於一定標準。在調幅地板的設置上,時代力量取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為標準,相較下,鍾委員、徐委員、范委員等則傾向採重要民生物價指數年增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年增率乘以1/2等標準;而在數額上則以前一年的最低工資和最低生活費乘以(1+就業扶養比)的標準最被立委們採納。此外,在得參採指標方面,立委員除勞動部所提10項指標外,新提出消費者物價指數和租金年增率2項訂定最低工資時可為參酌的指標。

五、最低工資審議機制的運作

  大致上,勞動部與多位立委所提草案皆規定最低工資審議應每年進行一次,並於第三季(9月)前完成審議,後報請行政院核定公告,並於次年1月1日起實施新最低工資。然如遇行政院不予核定之情況,除時代力量黨團提案由立法院議決行政院應核定委員會決議並公告之規定外,勞動部和其他立委的草案版本皆採由勞動部再次召開審議會議的方式來處理。

  綜上,過去長久以來因現行工資審議法制的各種限制,每逢基本工資審議,勞資對立衝突下喊價式的妥協結果,不僅無法取悅雙方代表,更無法回應我國勞工維持基本生活的收入需求,同時也是讓我國低薪和勞動貧窮等收入不安全問題持續惡化的主因之一。對此,政府實無法再規避推進制度改善之責。

  觀當前行政主管機關和立法機關的《最低工資法》草案存有些許內容差異,如立委們的提案在適用涵蓋、執行和處罰、最低工資設定等方面,有略較勞動部版本更具體推升勞工工資條件保障的規定,尤其,在最低工資設定的計算參採上,多數立法委員傾向以設定調幅和數額地板的規範方式,強化最低工資對低薪勞工生活的保護效力。不過,訂明工資基準調整地板的嚴格作法,或許可能會引發立法討論上的爭議,有待各界持續關注和溝通。

  整體而言,目前各法案都朝明確法效力(強制力)、確立審議委員會組成和運作機制、建立最低工資設定指標等正確方向設計。因此,儘管「最低三萬元」的目標要短時間內一蹴可幾有其難度,但至少,政府的立法行動不應慢下甚至停下腳步。數年前高喊要“扭轉勞工低薪趨勢”的政府,不應再拿疫情為藉口拖延最低工資立法行動,而是要儘速闢出一條可以實現這項政策目標的道路來才是。

參考資料來源

立法院議案整合暨綜合查詢系統。https://misq.ly.gov.tw/MISQ/IQuery/misq5000Action.action

江睿智(2021.03.24)。擱置最低工資法?基本工資勞資委員:不急著立法。https://udn.com/news/story/7238/5341223

自由時報(2017.12.24)。蔡英文:最低工資3萬元是我的夢想數字。自由時報。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292749

林良齊(2020.06.12)。最低工資法草案 4提案角力戰拚下個會期送立院審議。https://turnnewsapp.com/ct/185197.html

邱琮皓、譚淑珍(2021.07.27)。基本工資專家籲Q4再審議。工商時報。https://ctee.com.tw/news/policy/494013.html

圖1.2015至2021薪資漲幅
圖2.隨著最低工資立法進度遲滯不前,不只勞團,立法單位、學界也紛紛站出來呼籲政府莫再拖。(圖聯合報)
表01.最低工資審議會組成
表02.最低工資設定指標
  • 圖1.2015至2021薪資漲幅
  • 圖2.隨著最低工資立法進度遲滯不前,不只勞團,立法單位、學界也紛紛站出來呼籲政府莫再拖。(圖聯合報)
  • 表01.最低工資審議會組成
  • 表02.最低工資設定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