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退休金條例」(常稱勞退新制),自頒佈到民國94年7月起施行已超過15個年頭,或許千萬勞工會覺得這是政府的一大德政,或許在臺灣中小企業平均壽命只有13年(更有專家分析只有7年)的狀態下,只有這個選項,真的是這樣嗎?今天小弟提出下列幾點與各位報告:

立法時代背景

  當時臺灣許多企業未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作為支付退休金之用,後續關廠倒閉,造成許多勞工無退休金可領而走上街頭抗爭,因此立法院覺得有必要修改勞工退休金制度,因而有了新制的產生,但在立法的當時其實是有「附加年金制」及「個人帳戶制」兩種制度可以做選擇的。

「附加年金制」與「個人帳戶制」

  附加年金制類似勞保年金是將大家的退休金存入一個大水缸,退休後再按月分等級提領;而個人帳戶制則是雇主按薪資等級提撥至個人帳戶中,類似儲蓄存錢的概念,這比起前者缺乏互助的精神,而且會因為工作時期工資的高低影響退休金的多寡,也讓在晚年退休生活尊嚴仍有階級的意識存在。

  附加年金制因有互助的機制,可滿足每位退休勞工基本的生活開銷,因而活得有尊嚴,也讓大家能夠活到老領到老;相對目前新制的個人帳戶制則是存多少領多少,若自己未做好規劃或不幸發生意外,則年老退休生活肯定會過得很艱辛。

保證領得到也保證領得少

  退休金部分大家一定都知道了,一樣以月薪30,000元,工作30年來計算,新制領的退休金比舊制退休金的一半還要少!

新制退休金:30,000*6%*12*30=648,000

舊制退休金:30,000*(15*2+15*1)=1,350,000

資遣費部分大家可能就會忽略了,

新制資遣費:年資*平均月薪*0.5(最高發給平均月薪*6)

舊制資遣費:年資*平均月薪(無上限)

新制真的都是砍對半以上!

另外,不幸發生職業災害的勞工或是生育照顧小孩的勞工朋友(女性居多),都會因為薪資的減少,造成提撥金額降低甚至歸零而影響未來退休的生活。

退休金提撥6%真的太低!

  前述的「附加年金制」或許是一帖良方,又或像是勞工團體先前提出的「基礎年金制」也是一種方案,但是目前要做整體的變革或許不是太容易,應該先著重眼前的6%提撥率太低,要團結勞工的力量發聲告訴政府、給立委諸公、給雇主壓力,促使修法提高,讓勞工退休生活更有保障,能夠活得更有尊嚴。

下面是一些關於勞退新制的整理補充:

每月勞退提撥金額是怎麼算出來的?

  雇主依據每月薪資(加班費、不休假獎金列入,夜點費、考績、績效獎金不列入)對照「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如下)提撥進個人勞退帳戶。

自願提繳退休金

  自提退休金不得超過6%,可至事業單位人資部門申請,自提金額可由年度個人綜合所得中扣除,享有節稅的效果,提撥額度每年可以更改2次,可依照自己資金規劃調整。

退休金提領

  要滿15年才可選擇月領(舊制年資有併入新制超過15年亦可),否則只能一次領。比較特別的是只要年滿60歲,即使在職亦可請領。

請領金額計算

一次領:每月提撥加投資收益一次請領

月領(實際上是3個月發一次):上述金額÷(平均餘命)÷12個月

所以總領金額不會差異太大。

※可Google 「勞工個人退休金試算表」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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