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617下午430分,本會王理事長偕同戴秘書長赴中油公司出席行政院 梁政務委員主持之「新績效獎金辦法溝通會議」。

梁政務委員啟源表示,行政院各部會及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都已同意將「經濟成長率」納入《新績效獎金辦法》,做為年度績效獎金計算考量因素,惟獨石油工會堅決反對,因此有必要再做說明及溝通。而「新辦法」主要在於讓國營事業績效獎金與國內整體經濟狀況連結,避免社會觀感不佳。新績效獎金辦法計算公式如下:

當國內年度經濟成長率為負值(<0)時,

1.績效獎金計算結果<1.5個月,如數發放。

2.績效獎金計算結果>1.5個月,超出

  1.5個月部分打5折。

例如:績效獎金計算結果為2.6個月,實際

      可領獎金數為:

      1.5個月+【(2.6-1.5)×50%】

      =2.05個月

    王理事長則強調,當全球金融危機發生時,中油公司全力配合執行政府政策,對台灣經濟有一定貢獻,但是因此衍生的巨額虧損卻要全體員工承擔責任,工會絕對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其次,政府在考量「社會觀感」的前提下,將國內「經濟成長率」與國營事業績效獎金掛鈎,刻意忽略「經濟成長率」增減取決於國內各項經濟指標加總,絕非單靠中油員工努力就能達成的事實,明顯違背激勵(獎金)制度設計的公平性及合理性原則。所以,工會反對政府新制定《新績效獎金辦法》的立場不會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