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勞工

[專題報導]中石化民營化的真面目./講授.陳沛杉/整理.王全毅專題報導

中石化民營化的真面目 /講授 陳沛杉/整理 王全毅

[專題報導]中石化民營化的真面目./講授.陳沛杉/整理.王全毅

[專題報導]中石化民營化的真面目./講授.陳沛杉/整理.王全毅

▲講師陳沛杉講授親身經歷的民營化種種。 ▲回顧中石化民營化過程百感交集頗有白首宮女話當年的淒愴之感。

 

 

        本人陳沛杉現服務於台灣中油公司企研處,民國65年進中石化頭份廠服務,68年轉至中石化總公司企劃處,後81年調至人事處並擔任中石化民營化小組執行秘書,83年6月20日中石化完成民營化後,83年10月25日我離開了中石化。         今天我會選擇站出講述當年中石化民營化的失敗經驗,主要是本人歷經過頗深的傷害,第一個為「等位受到的傷害」。當年離開中石化時是12等組長職位,離開中石化後曾至民營公司短暫上班11個月,後又進國營會服務,從8等1開始熬,至民國87年調至中油公司企研處服務迄今(11等)即將退休,此乃本人因中石化所受的第一個傷害。         第二個傷害為「退休金負債」,以45個基數計算扣除先前於中石化已領,剩下10個基數約100萬左右,加上本人具公保身份,將來如果推動年金者,須辦理公保年金,而先前於中石化民營化時所領的公保補償金約140萬元,因此若中油民營化者,本人須返還該筆補償金于中油公司,核算的結果退休金仍負債40萬元,此乃本人因中石化所受的第二個傷害。         第三個傷痛為朋友皆稱羨我因為中石化的民營化可以多享受一份退休金又能找到事業的第二春,殊不知中石化的民營化對本人所造成的傷害,在心裡是永遠揮之不去的陰霾,僅能以如人飲水冷暖自知來苦笑以對了。         由於有經歷過中石化被民營化的慘痛經驗,在進中油公司服務後,打從心裡壓根都不想再碰跟民營化有關的議題。前陣子莊理事長請我來工會辦理幹部訓練時談這樣的議題,心裡反而是這樣想:「10月1日即將屆退,再痛一次也無妨了」,這是我今天要站出來講反對民營化的第一個理由。         另外在總公司上班的許多高階主管及同仁,私底下對中油公司要推動民營化的議題都感到相當憂心,更令人不解的是為何林董事長執意要推動民營化?同仁在得知本人將要來幹部訓練活動談反對民營化的議題時,均希望話題能多涉及員工權益的問題,此乃本人站出來談反對民營化的第二個理由。基於這樣的理由,遂將這次談論的題目訂為「民營化與員工的權益」。         本次報告的大綱及內容如下:          一、中石化民營化你不知道的內幕

         各位對於民營化所聽到的相關內容,與本人親身的經歷會有落差,親歷其境的慘痛經驗更甚於外界所傳的消息。         (一)經濟部強逼中石化董監事辭職         中石化的董監事任期原本為2年,因應即將推行的民營化,改制成3年。民國83年6月完成民營化時的董監事任期尚餘1年9個月,當時入主的財團為威京小沈,其善於與官方拉攏關係,因此透過各種管道施壓,逼迫原本中石化的董監事主動辭職。當時的中石化原有9席董事,包括中油代表3席,經濟部代表4席,台灣省政府代表2席。按公司法規定,只要公司釋股超過二分之一者,董事席位自然解任,因此83年6月中石化完成民營化時,中油3董事席位自然解任。         按公司法規定,只要董事席位缺額達二分之一以上者,應召開臨時股東大會,選舉董監事。原9席董事在中油3席董事解任後剩下6席,照理說尚未達到法定要求改選董監事,惟威京小沈認為其持股過半卻未能入主董事會利益將受損,遂透過關係向經濟部施壓,逼迫經濟部代表的4席董事辭職,再繼續向台灣省政府施壓2席董事代表自動請辭,其不從,只好再透過關係向董事長施壓逼迫其辭職。

        在成功逼退最後2席省府董事代表後,威京小沈隨即召開臨時股東大會,重新選舉董監事,並以換取股權及收購委託書的方式掌握中石化的經營權。在此給予各位的敬告:從以上的案例來看,面對民營化的壓力,政府是一個不可信賴的單位。            (二)潛在不法財團與經濟部勾結         當時中油的董事長為出身中華工程的陳朝威槓上威京小沈,於是找來自中石化的我蒐集威京小沈的醜陋檔案,準備揭發其惡行。本人待過中石化、國營會及中油,而中油又是中石化的母公司,檔案較易蒐集。在資料蒐集的過程中發現,中油、中石化、國營會開會的會議紀錄竟出現威京小沈的簽名,面對陳朝威董事長的質問,本人啞口無言。由此可證其不法的勾結情形。            (三)價購委託書,取得董監事席位         在中石化民營化後,本人被調至財務部辦理股務,首要任務即是協助威京小沈取得委託書,以爭取董監事席位。當時員工的認股以一張一千股計算30塊收購,後被員工罵得很慘,因為外面行情價為300塊,這是本人畢生所做的一大憾事,至今仍難以釋懷。          二、中石化民營化對員工處理情況說明

        在座各位所聽到的民營化對員工權益的處理,與本人所親身參與的過程會有點差距,當時所存在的恐怖環境非大家所能想像的。            (一)在民營化空窗期,即迫不及待逼退員工;所謂的「空窗期」即是指83年6月20日中石化完成民營化,正式成為民營公司後至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約2個月的這段期間。此時期的董事會由於並無董事的成員存在亦無股東大會干涉,也無須受經濟部的管束,因此董事長的權限相當巨大。當時擔任中石化的董事長即是關永實董事長,原先於中油公司擔任總經理,因爭取董事長職位失利,遂被派任中石化董事長。但當時關董事長因官司纏身,無法專心管理中石化。當時的總經理為吳必立,在看完一本外國翻譯書籍「企業再戰」後,決定好好整頓中石化,其出發點在於觀察出兩個現象:1.對於看不順眼的人,礙於是國營事業體制,無法好好修理,轉成民營公司後,即可肆無忌憚地整頓一番;2.相較於國營事業體制,於民營企業中總經理的權限將無限膨脹。吳總經理早就看關董事長不順眼,其策略在於砍關董事長之前即先對其身邊的人下手,本人即被其規劃為第一波下手的對象之一。原因早在先前關董事長調至中油當總經理時,約有二十幾位同仁為其歡送,本人也是其中之一,而在民營化後這份名單最後落在吳總經理手上,本人即成首波待宰羔羊,此成為本人因民營化被砍的第一個原因。第二原因是民營化後,本人調至人事處做專案,不再擔任組長職務,組長與專案的性質不同,因此民營化後會先砍擔任專案的人。第三個原因是當時被調至人事處主要是辦理民營化的業務,在完成民營化後,即無業務就無存在的必要,因此成為首波被砍的對象。在成為首波被砍的對象幾已成定局時,中石化總公司約有八九成的人均知道實情,只有我本人不知道這消息,在得知這消息後,我非常生氣地去找人事處長談,向處長說明可以體諒他的處境,但至少在有任何風吹草動的情況下也能事先通知我一聲。由於全家人的生計都仰賴這份薪水在支撐,因此我又去找關董事長談,他跟我宣稱說他不知情,我回答他董事長您當然不知情,因為董事長只管13等以上的員工,本人剛好12等,所以管不著。後來關董事長向人事處交代將我留下調至財務處。到財務處辦的第一項業務即是現金增資,這是何等悲慘的情況,我看著支票完全寫不出符合政府規定的理由,轉至相關單位也無法寫出,由此可知該公司屬於空殼公司。後來財務處的同仁陸續離開中石化,由於是被砍掉而離開,所以留下的業務並無任何交接,只能靠自己摸索;再加上承接的業務是固定資產管理,需要靠電腦才能操作,但公司都沒給個人密碼,在無法承受此凌辱的情況下,本人黯然離開中石化至民營公司上班,薪水只剩45,000元。有關“不裁員"的內情在此作個說明。所謂的“裁員"指的是以公文的方式來資遣員工,若是用其他方法凌虐致員工不堪受辱而離職者,不在此範圍內,此乃為何當時中石化總公司對外號稱只有7位員工被裁員的原因,事實上是有很多的員工不堪工作上被凌虐而離職。由此可見在民營化的空窗期出現的一種現象是「自己人砍自己人」,總經理砍董事長的人馬,董事長砍總經理的人馬。砍人的方法有很多種,第一種方法是總經理會以員額限制交待各處長,要求各處長自行勾選裁員名單,再送至人事處彙總,最後由總經理批准;其步驟是循序漸進逼迫員工離職,首先各單位主管會找被裁員名單中的員工來面談,以「龍困淺灘」的比喻來暗示即將被裁員的員工應另謀發展;若員工沒有立即提離職者,過一兩周後再面談時,則會毫不客氣地說:「你是故意裝傻嗎?」;等到第三次面談的時候,主管則會直接了當指明你應該離開公司的日期;若員工仍不從者,進一步會先撤走辦公桌,再來撤掉電話,最後步驟則是直接發公文裁員。第二種方法則是將不願被裁員的員工,以編制員額外的員工留在獨立的辦公室待命,有工作出缺才遞補,但待命的期限只有三天,期限屆滿仍無工作出缺者,即須離職。            (二)在民營化空窗期即大幅減薪民營化以後,如果是擔任12等以上的組長維持原薪資水平,13等以上才有加薪,其餘員工均遭到減薪,減薪以原來薪水乘以0.6~0.7來計算,本人是乘以0.629,民營化前的薪水是76,260元,民營化後是4,900元。以上空窗期的事件均在民營企業老闆尚未接手前所發生,可謂相當恐怖。本人在此大膽假設,萬一將來中油公司不幸民營化,在空窗期的砍殺行動絕對會比中石化還慘烈!最近有同仁詢問我說在公司哪個單位部門工作比較不會受民營化的影響?我回答他業務越累的單位部門,民營化後才會繼續存在;反之越輕鬆的單位部門,被砍的機率就越大。因為民營老闆接手後,通常不會全盤砍人,現場操作需要用的人員較多,因此現場操作員會留下的機率比較高,相對的在總公司的工作同仁,因瞭解的業務越多,被砍的機率也相對提高。舉個例子來說,總公司的採購處因為《政府採購法》的緣故,所以組織編制較龐大,一旦民營化不受《政府採購法》的約束後,組織將會有很大的變動幅度。

       三、 國內國營事業民營化與員工權益概述           各位經常會聽到國營會、政府單位以一些其自認為民營化成功的單位來做案例說明,宣導民營化後會有多好,讓員工有所憧憬。事實真相果真如此?外界常會誤解《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已將員工權益周詳地規劃,事實真相果真如此?在與政府爭議民營化的議題時,首先必須要瞭解國內各國營事業民營化與員工權益的情形如何。         (一) 中石化及中工            1.財團化       民營化後會出現的結果就是財團化,以中石化為例,在民營化初期的資本額一百零幾億,現在則是三、四百億;在民營化初期支付員工結算金後負債為零,現今的負債則節節升高。中工被掏空的情況亦相當嚴重。          2.僅加發7個月         《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第一次修訂的版本為當時台灣石油工會第七支部的工會幹部,與國營會、經濟部針對員工權益所爭取的,但也僅加發7個月而已,且有效期限在5年以內。          3.裁員減薪          4.民營化後接近5年時以19個月薪資辭退員工         19個月薪資是以民營化後的本俸來計算,而非以民營化前本俸。舉例來說,本人在民營化後的薪水為49,000元,本俸為15,000元,更有同仁是董事會的主任秘書退休,其本俸亦不到20,000元。          5.掏空公司事業          (二) 中鋼很多人都說中鋼的民營化相當成功,本人對此相當不以為然,分析如下:            1.中鋼民營化差點失敗         當時中鋼的民營化須至第七次釋股才完成,主辦的經銷證券公司為京華證券,與承辦中石化及中工的民營化的經銷商相同,而中石化及中工民營化的結果就是讓財團入主,這點讓中鋼的員工相當擔憂,擔心淪為中石化及中工之後的下一個受害者。於是拜託趙耀東(時任總統府國策顧問)出面幫忙。趙耀東隨即在各大報頭版刊登「給經濟部長的一封公開信」,內容大肆批評證管會的主管機關財政部的釋股辦法錯誤,當時的釋股辦法分為「洽商銷售」與「公開認購」,想要達成財團化的目的就是執行「洽商銷售」的釋股辦法,所謂「洽商銷售」即是主辦的經銷商任意銷售股份予其設的對象,京華證券取得承辦資格後想故技重施。威京小沈曾於其官方網站公開誇下海口想買下中鋼的經營權,進一步成為世界第一鋼鐵公司的老闆。此言論一出,引起經濟部、財政部及證管會官員的關注,於是臨時修改釋股辦法,將「洽商銷售」刪除,新增「詢價收購」、「競價拍賣」,來阻斷威京小沈想入主中鋼之路。           2.原有特別法保障         中鋼民營化成功一再被政府單位拿來作宣導,原因在於其有特別法的保障,且保障的範圍相當廣泛,而中鋼的經營現況與民營企業的經營現況類似,故其民營化對員工權益的處理相對較不悲慘。           3.政治力介入較少         與其歷史淵源有關,即歷任經營者勇於任事。當時的蔣經國總統欲將中鋼納為十大建設之一,但又對趙耀東總經理不熟悉,擔心民營權力壯大,會毀壞十大建設計畫,因此派時任總統府秘書長馬紀壯擔任中鋼董事長來監督趙耀東。後事實證明,趙耀東非但未胡搞民營化,更說服馬紀壯向經濟部施壓修訂「中鋼特別法」,從此中鋼除了林文淵及張家祝外,並無外人來擔任中鋼當董事長,而歷來經營者的特色均是勇於任事。           4.歷任經營者勇於任事         相較於中鋼有特別法的保護,中油公司歷來均愛任用具博士資格的學者,本人相當不以為然,反而特別推崇僅具高職學歷的郭進財董事長,郭董事長最令人欽佩的地方是,他雖然無公家單位的經歷,但卻能整合政府單位與民間企業的有效作為來經營方針,是本人歷來見過最傑出的經營者,只可惜其後則不曾再見過與之相當的經營者。           5.不裁員減薪        中鋼民營化後對於留下的員工完全不裁員減薪,有想離職者,也不強留,並加發7個月薪資。中鋼民營化後能不裁員,原因在於當時有第四座的鋼鐵廠擴建。有此可見,與其說中鋼民營化是成功的,倒不如說是因為其先天體制上的優勢,加上後天時勢所趨的加持,使得中鋼的民營化不至於搞得生靈塗炭。           6.加發7個月         (三)中華電信           1.全世界電信民營化均成功         眾人常說中華電信的民營化非常成功,本人雖同意此說法但在此需要特別澄清的一點就是,「全世界的電信業民營化並無失敗的案例」,此乃與其業務性質有關,原因是全世界電信公司的經營均無虧損的案例,且民營化後的股價看漲。與其說中華電信是民營化成功的例子,倒不如說全世界並無電信業民營化失敗的案例。因此當談論到民營化成功與否時,肯定是與產業的特性息息相關,故請在座諸位勿落入國營會及政府單位所宣稱「中華電信的民營化是成功」的說辭圈套!           2.電信局原有員工月退可保留,故無員工權益問題           當時政府為推動電信業自由化,故修訂電業三法,包括成立中華電信、電信自由化、修正交通部處置法。將原來電信局(含部分政府單位、部分事業單位)的組織作調整,分別成立電信總局及中華電信,而中華電信的員工有部分是原來政府單位的行政人員,均保留適用月退制度,且對於新進人員亦於招考的公告說明公司即將民營化的日期,因此引發員工權益的爭議較少。           (四)三商銀            1.加發7個月           原來即有民間企業持股,公有持股僅占超過半數一些,因此僅再釋出些微股份即可完成民營化,且對於離職員工亦加發7個月薪資。           2.不裁員減薪         雖有職位上的調動,但不主動裁員減薪,原因在於當時雖有民營銀行的出現,但三商銀的優勢在於營業據點較佳,因此民營銀行無法與其抗衡。 3.員工有13﹪優惠存款,額度500萬元           (五)台機           1.分廠標售各廠員工權益不同,其權益大多       由各廠工會訂定台機的員工分布在四個屬性都不相同的廠,分別均有所屬工會,其民營化屬於分割式進行,由各廠的工會分別直接與即將接手的買方談條件,當初工會談成最優的條件為「五年內不得裁員減薪,如要裁員減薪者,須先得到工會的同意」。         台機雖然連年虧損,但員工的技術水準相當高,其產業在國內各領域幾乎是獨佔事業,因此員工不怕離職後找不到工作,最後台機的所有員工在民營化後由工會與資方談出雙方合意的資遣費後,全員離職。           2.多年鉅額虧損,所剩員工較少         由於台機多年鉅額的虧損,讓許多員工對於公司未來的前景並不看好,因此在民營化前已有員工陸續離職,民營化以後員工所剩不多,加上後來工會爭取到優退的條件,故許多員工均主動提離職,找尋事業第二春。對照台機的案例,本人在此對於中油公司自97年以來的累積虧損感到相當憂心,深怕中油會步入台機的後塵,員工的士氣也會日漸低落,由已發放的100年的績效獎金須被追回3.4個月的事件可看出端倪;再者,現今油價已按浮動油價的公式計算,為何仍虧損連連?是否該從經營管理階層來檢討?值得思考。           (六)中船            1.多年鉅額虧損,於90年12月31日執行再生計畫,               裁員50%,減薪35%,所剩員工較少         中船連年的鉅額虧損,最終迫使行政院提100億現金增資來勉強彌補帳面上的數據趨近平衡,但效用亦不大,原因在於中船並非是造船的品質低下,而是受莫名的因素導致遲延交船,須給付買家鉅額的罰款所拖累,故員工的士氣亦受到影響。由於不堪連年鉅額虧損,中船於90年12月31日執行再生計畫,內容為裁員50%、減薪35%,故在民營化後,所剩的員工較少,再加上已執行完再生計畫,故員工權益的爭議較小。           (七)漢翔           1.組織條例中即有民營化條款         最後談到的是即將民營化的漢翔,漢翔公司原是中山科學研究院下的研究單位,在成立為國營事業之初即訂立漢翔公司組織條例,該組織條例的法位階屬特別法,且已訂有「落日條款」,因此推行民營化的阻力較小。           2.組織條例中即有用人不受其他法令規範,               員工人數較少         由於其組織條例屬特別法,再加上航太工業的屬性,因此可自行聘用相關適任的專業人員,無須對外招考員工,員工人數並不多。           3.裁員減薪必不嚴重         目前民營化計畫書已在行政院審議,本人推測在民營化計畫書通過後即可釋股一次到位完成民營化,時間最快半年,大約明(103)年3、4月份,屆時裁員減薪的結果令人拭目以待。        四、日本國鐵民營化與員工權益         本人在國營會、中石化服務期間擔任推行民營化工作事宜,因此有機會進一步研究世界各國民營化的情形,令人遺憾的是,世界各國在推行民營化時均少有國家提到員工權益的問題,究其原因在於民營化議題屬公共行政學者的研究範籌,其研究角度多以社會福利或對國家的貢獻切入,員工的權益自然不在其關注之列。惟本人有次參加日本亞洲生產力組織的活動,瞭解到日本國鐵民營化的員工權益比起台灣更加優渥。           1.分割成7家公司經營,並對經營不易事業加以補貼              以新幹線為例,分割為7家公司,職司不同路線,                  對於經營偏僻路線而虧損的公司進行補貼。           2.民營化對多餘人力施以轉職訓練並推薦工作       經過細算,當時國有鐵路共22,000員工為多餘人力,日本政府將其調離職位,進行轉職訓練,受訓的員工一方面不斷接受訓練,另一方面也伺機轉入新工作,同時訓練期間可向政府領取原來的薪資。           3.加發11個月薪資           22,000 名員工在經過轉職訓練已陸續順利轉職,僅有2,000名員工仍不願轉職,最後才加發11個月薪資予以資遣。           五、 對當前民營化議題,我們應該深思的地方與作法       由於中油的高階長官憂心公司推動民營化,希望本人能多談論此部分以作為參考。           (一) 持續反對民營化         政府是企業經營最大的黑手及最不可信賴的對象,本人印象中台灣國營企業的民營化均發生於國民黨執政時期,故在此籲請諸位應跳脫政黨色彩,審慎思考下屆改選支持的對象。           (二) 工會應有多套劇本         面對政府推動民營化多變的形式,隨時有意想不到的情事發生,建議工會應準備多套口袋劇本加以因應,才能處變不驚。              (三) 員工權益加發補償金7個月太低,                   至少應為53-45+7=15個月

        現今的優退已加發6+1個月,而受民營化的衝擊影響會很大,僅同樣加發7個月薪資將明顯偏低,應以經濟部所屬事業優惠退休撫恤辦法裡的標準53個月來計算,至少應為53-45+7=15個月,故應至少爭取優於15個月以上才適當。           (四) 應多瞭解新進人員對民營化之看法         自從去年以來,本人常上中油公司的e學院網站上流灠,發現有許多新進人員的留言對民營化懷抱著美好的夢想,殊不知背後有多少血淚的故事隱藏其中,顯見有部分新進人員對於民營化的看法與工會的立場相左,這點值得關注。           (五) 很多員工對民營化及員工權益極為憂心         本人在中石化民營化被裁員時46歲,公司有很多年齡介於40~50歲間的中高階主管對於林董事長執意推行民營化相當憂心,擔心民營化後會成為首波被裁員的對象,一旦被裁員,年齡即是再找尋事業第二春的最大障礙,再加上國內現今就業環境不佳,屆時員工所擔心的情況會更慘烈。           (六) 漢翔民營化之衝擊

        一旦漢翔順利完成民營化,行政院、經濟部、國營會推行民營化的聲音將會更加地宏亮。           (七) 瞭解主持人的想法         本人在中石化民化後,歷經坎坷的生活,為求生活上的安定感,學習看面相的技能以增一技之長。就本人對林董事長的觀察,林董事長屬謀略型的主持人,其一再推行民營化,主要是向經濟部作交代,但他心中也有一把尺,若經濟部持續向他施壓推行民營化,而工會亦堅決反對到底,本人大膽預測,未來短時間內,林董事長將會作出是否繼續擔任中油主持人的決定。           (八) 宜多加宣導反民營化      宜持續補強宣導反民營化的內容,尤其應以新進人員為主要對象。           (九) 審慎考量團體協約之簽訂,並以此作為反民營化之手段(如不裁員、不減薪、鼓勵優退及增加權益補償金)       以團體協約的簽訂作為反民營化的多套劇本之一,在簽訂的內容中強調堅決反對民營化,以之作為反民營化的策略。           (十) 鉅額虧損民營化,應多加注意是否有中資介入         中油現今處於鉅額虧損狀態,又強力推行民營化,股價低廉的結果,有可能會圖利財團,並產成心懷政治目的之中資入主中油的惡果,值得關注。           (十一) 工會反對民營化依據薄弱,宜予補強         工會現今反民營化的主要依據為92年立法院的決議,顯然過於薄弱,行政單位可以輕易地透過政治力尋求黨團協商的決議翻盤,因此反民營化的基礎宜再補強,例如考慮以簽訂團體協約的方式作為反民營化的策略。           (十二)贊同及反對民營化理由都要蒐集         工會須完整蒐集正反兩面的理由,才有能力作出充分的說明。           (十三) 老是談民營化已對中油造成傷害,                      宜考量是否向經濟部反應         中油上次提到民營化的議題為陳朝威董事長時代,自那時起有長達15年 之久未能進補新的人力,人力斷層的風險相當高,甚至有員工擔憂民營化的議題發酵,因而提早作離職的準備,優秀人力的流失情形嚴重。           (十四)董事長主張民營化後分割,反會造成負面作用         以公司目前八大事業部的規模來看,有些單位部門的同仁業務壓力較大,若民營化後分割成各獨立的部門,則承受業務壓力大的同仁必會請調至壓力較小的單位,如此一來恐會產成排擠的效應。               (十五) 法規鬆綁並不可能         林董事長曾於石油通訊中公開表示,中油公司應該民營化的一大理由為「解除法規的鬆綁」,果真能如願嗎?國營事業經營主要是受《政府採購法》所規範,採購處的編制龐大主要是為了因應處理《政府採購法》複雜的法規而設,即便是民營企業,仍受許多相關法令的束縛,例如台塑集團內部的法規亦多如牛毛。           (十六) 民營化後黑手容易介入,尤其在人事任 用及採購案,民營化後公司在進用人員方面容易受關說文化的汙染,這些人員並非按正常招考程序進公司,俗稱,「走後門」,因此員工的素質恐會參差不齊。           (十七) 民營化後仍難企業化經營         以現今中油公司的營運來看,販售石油、石化產品均虧損,一旦民營化後,財團入主的結果,及可能會關掉煉油廠及石化廠,改以進口方式販售,因此中油民營化後的企業化經營可說是難如登天。

 
   
   

 

[專題報導]中石化民營化的真面目./講授.陳沛杉/整理.王全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