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勞工

[勞工議題]國際化對勞工之威脅/勾鑑勞工議題

國際化對勞工之威脅/勾鑑

勞工不是社會面對衝擊之籌碼…

        國際化不是萬靈丹,何況現在所謂的國際化,其實是建構在資本主義的理念設計下,世貿組織(WTO)亦不例外。         緣二次世界大戰行將結束的1944年7月,國際列強們齊聚美國紐罕普夏州,召開著名的「布列敦森林會議」(Bretton Woods Conference),研議成立國際性的經濟組織,例如:國際貨幣組織(IMF)、世界銀行(WB)、貿易關稅總協定(GATT)…等,其中後者(GATT)於1995年由世界貿易組織取而代之,擴大其範疇,將前者未竟談判項目視為商品。         按世貿組織所由設,美其名為依據國際貿易理論中之「比較利益原則」,即每個國家依本身最有利的條件,各自在此基礎上,提供最有效的服務或生產價廉物美的成品,然後互通有無,此乃最經濟實惠的分工模式,對各當事國亦屬有利。斯一理論的本身,並無爭議,癥結繫於其無限上綱的後果,便引發弱肉強食,形成另一波資本主義的禍害。         我國古來以農立國,農民完全與土地結合,安土重遷。但台灣自七○年代起的工業化、都市化,即將工人階級自封建農村社會中剝離出來,但在生產的系統下 勞工雖與農民未必全然相同,但是其本質還是難以移動,不宜與「商品」同列。倡言資本主義的人常說:於市場經濟中,勞工從傳統的封建社會中解放出來,因此是自由的。不過,印證至實際,卻屬大謬不然,多數勞工是自由到「一無所有」。         遠者暫且不提,資以國內日常生活中所發生的現象為例,便足以證明吾人所言不虛。輓近喧騰一時的工時案與基本工資案就是活生生的例子,朝野政黨間莫不卯足全勁在勞工問題上作文章,口口聲聲宣稱「愛勞工」,可是正在需要他們展現愛勞工的豪情之際,竟又畏縮不前;捫心想想,當每週40小時工時制早已蔚為世界潮流之際,甚至海峽對岸的大陸亦復如此,何以國內迄今僅施行兩週84小時工時制,即遭政客們群起圍攻,認為係扼殺經濟成長的黑手?遑論欲進一步發展基本工資制度,天道寧論?         勞工是人非物,而勞方的提供屬於一種服務,不是商品,除非世界一家的地球村時代業已降臨,否則猶受限於遷徙的不易,尤其資本家是勞動力的唯一買主,脫離了雇主,勞工根本不可能獨立存活,是以勞工這項生產要素,是完全受制於雇主的,別無疑義。有鑑於此,識者莫不主張增加勞方的力量,蓋資本可以自由移動,而勞工所得移動的彈性有時而窮,雇主身為資本此一生產工具的擁有者,相對於勞工來說,實站在有利的制高點上。         勞基法暨其他勞動的法令的制頒,即是此一背景下的產物。不過,僅有勞動法令尚不足以彌補勞工先天上所處的弱勢地位。基於勞務的提供,前提繫於雇主願意相對的付出一定的對價,因此資方實質上係立於「待價而估」的有利地位,除了極少數具備「特異功能」的勞工,一般的情形毋寧是勞工有求於雇主,俾能混一口飯吃,而老板們則大可氣定神閒,精挑細選其心中屬意的勞工。似此狀況下,勞工淪為被選擇的對象,尚有何尊嚴可言?         許多人誤以為勞工佔人口的最大比例,遂有權說話「最大聲」,甚至資方人士動輒以勞工時代的來臨,不惜自嘲本身為「少數民族」或「劣勢團體」者,惹得不明究裡的勞工朋友飄飄然,然而細加深究,不難發現此言差矣!對於資方此種猛灌迷湯的行徑,勞方若不及早警覺,很容易陷入自欺欺人的幻境中,鬆懈了自我成長的動能,而無以自拔。殊不知「勞工出頭天」僅為口號式的夢幻囈語,根本不能當真,倘若勞務提供的本質未變,則勞工礙難改變其受制於人的宿命。         除了競爭力不強的企業之外,自由化與國際化毋寧有利於大資本家,相對來說對勞工顯然不利。原因無他,跨國企業其經營的觸角,早已遍及全球各地,對其言之阻礙國際貿易的障礙,厥為國與國間關稅的壁壘,一旦此項貿易障礙消除,跨國公司即可長驅直入各國經貿的領域,如入無人之境。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之後,無異開放國家的大門,讓全球大型企業均能進入國內的市場,參與自由競爭的行列,而本國企業則不再受到關稅之保護,完全依恃本身的實力去求生存。         如此一來,顯而易見的後果便是:一方面,民族工業為了能夠繼續存活,必然壓低成本,而壓低成本的有效途徑,就是降低工資,這是足以預期的發展趨勢;另一方面,外國的產品既可輕易地攻入國內的市場,則日後勞工所面對的,將非僅止於本國勞工間的內部競爭而已,尤須面對國外勞工的殺價競爭,隨之而來的結果,勞工唯有被迫讓步,用降低勞動條件的方式,試圖委曲求全,可以想像得到的是,此時此際勞工勢必活得十分沒有尊嚴。         就近取譬,自從大陸實施改革開放政策以降,鑒於大陸廣大的市場,國內廠商為了爭取商機,紛赴大陸地區設廠投資,無形中造成一股強大的磁吸效應,導致台灣產業的空洞化,掏空國內的資產,卻將債務留在台灣,關廠的關廠,倒閉的倒閉,受害最深的莫過於勞工,除了徒喚負負,又能奈何?彌覺不可思議者,乃在一波波關廠歇業的風潮中,大部分勞工並未領到分文的資遣費或退休金,卻要面對不可測的未來,真是情何以堪!         在自由化的世界裡,勞工的命運其實是非常悲慘的,於四、五十歲的中壯年齡的階段,便在工作職場中退下陣來,此後尚可能從事短期性的零工之外,大概難有機會重返主流的工作崗位。此中牽涉最基本的問題:「有錢是大爺」,偏偏大爺們手中握有的資金流動性高,哪個地方有利於生產,就往哪個地方鑽,可是勞工缺乏這份福氣,抑事俯蓄之間,使之動彈不得,何況職業的轉換不易,並非每個人均能伸縮自如,了無牽掛。         貫徹國際化與自由化的惡果,不啻屬於資本主義發揮到極致的現象,一切商品化,且以追求「可銷售性」,非為終極的目標。基於成本的考量,勞工亦物化成商品一般,供雇主任意挑選,誰能在最低的勞動條件下,提供最好的服務,才有機會於競爭激烈的環境下雀屏中選,勞工成了被選擇的對象,這是一種最不利的處境。         正是源於勞務本質先天上的侷限性,國家的公權力方有必要挺身而出,以制定勞動法令的方式,來捍衛勞工的基本權益。不因勞工人數眾多,而使勞工站在較有利的位置,充其量團結力量大,勞工的心聲因人多勢眾,遂為人所重視,不敢小覷,馴至輕攖其鋒。惟無論如何,於市場經濟的大環境下,一切「向錢看」,特別是生產自動化的作業模式裡,對勞工的有效需求逐年降低,所以勞工事實上係越來越處於不利的地位,尤其在國際化的情勢下,勞工的供應量無疑增加了許多,相形之下勞工手中的籌碼亦為之大減,主控權反而操在資本家手中。         說得明白淺顯一點,厲行國際化的結果,實質上勞務的提供亦作商品化處理,勞工們排排站俾供雇主逐一挑選,頗有唐伯虎點秋香的況味,誰的處境較佳,誰的處境低劣,高下立判!一旦進入世貿組織之後,海峽兩岸頓時將出現大批的失業人口,而以勞工為其中的大宗,此乃極為殘酷的事實,在自由貿易的大帽子底下,以犧牲勞工利益為代價,卻讓資方享受勞工服務上的比較利益,使之具備更多的選擇機會,便宜了大資本家而令勞工受害,天道寧論!         本來,每個國家的經濟發展程度不一,勞工所得水準因此而有高低層次不一的差別。國際化、自由化以後,即是大破人為疆界的限制,把全球的勞工置於同一水平上去比較,對於原本經濟程度發展較高的已開發國家勞工,便因為其所得較高,而顯得有失公平,蓋彼等非得將自身現有的工資大幅調低,才有辦法與開發中(或未開發)國家同一階層的勞工做一比較,相互間較長短,俾保住飯碗。如此一來,先進國家勞工的工資水準因對照於開發中國家的生活水平與物價水準,有向下調降的可能,焉非勞動條件的向下沉淪(race to bottom)!         「商人重利輕別離」(白居易長恨歌),古有明訓。勞務的提供既可商品化的加以處理,今後必然帶動廠商進一步的遷廠風潮,如水之就下,視何一地點有利,逕往哪邊躦。雖然馬克思主張「工人無祖國」,然而印証於現實的場景,真實的情況恐怕是「商人無祖國」,他們一貫奉行的原則便是:有奶便是娘。看看這些年來台商無視於政府的禁令,一窩蜂地朝大陸投資設廠的表現,概可思過半矣!此因大陸的工資低廉,相對地享有較大競爭優勢,無怪乎廠商們紛紛棄台灣而就大陸,坐令國內的失業率節節攀升,教人浩歎!         準此,一味的強調自由化與國際化,而乏相關的配套措施,委實是不夠的,對勞工來說,亦屬未盡公平。基本上,我國的憲法係依照 國父遺教而制定,以三民主義作為最高指導原則,奉行民生主義的理念,以故乃有憲法第153條第1項保護勞工的特別規定,立意宏遠。不過,誠如上述,自由化與國際化乃資本主義體制下的產物,與吾國現行憲法精神,有著本質上的矛盾與衝突。當然,與世界文明接軌,並且同步發展,一向是國人共同努力的標竿,但也不宜置勞工現實生活壓力於不顧,否則捨本逐末,喪失憲法保障勞工之至意。         目前國內有關廠法暨其它後續的法令(例如92年2月7日公佈之「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92年5月7日施行),企圖對勞工的不幸失業,發生保護的作用,惟效果有限,純屬於治標的手段,對勞工長遠的未來無濟於事。勞工作為一項生產因素,固然備極重要,遺憾的是竟身陷十分尷尬與無耐的處境,表面上人多勢眾,卻易於遭到雇主「分而治之」,並且「個個擊破」,如果不克團結在一起,則始終被掌控在別人的手掌心中,難逃受人支配的厄運。何以這一、二年來,國內經濟蕭條,朝野上下一股腦兒皆把歪腦筋打在勞工的身上,當可窺悉其中的端倪。         不論「兩週84小時工時制」也罷,抑或彈性工時大幅度的放寬也罷,其基本的邏輯司維即在於把經濟發展與雇主權益化作一體的兩面,為了救經濟,於是不得不以勞工為芻狗,似此似是而非的論述模式,早已積非成是,礙難轉變。如今為國際化的需求,仍然以勞工為踏腳石,於全面開放國外的產品與服務進口之際,首當其衝的莫過於勞工,他們是第一波裁員、減薪、增加工時…等等一連串打擊之受害者。試想終身辛勞的勞工並沒有錯,為何必須一肩擔起所有經濟困頓的苦難?實在欠缺具說服力之理由。         台灣為海島型經濟體,中華民國之步上國際化成為不得不然的選擇,別無其它的選擇,可是於邁向地球村的境界之秋,不必以犧牲勞工的利益為唯一代價,尚應有更佳的途徑,這便是勞、資、政、學各界共體時艱的關鍵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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