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研討會訂於106年2月15日至2月17日,假本公司人力資源處訓練所敬業樓101講堂舉行,參訓對象包含中油公司工會聯絡人、本會各分會常務理事、秘書、各組組長以及外聘人員等所有會務人員。本次研習目的為強化各單位工會會務人員對勞動法規與工會組織運作的認識,及基礎業務運作的績效提升,進而創造更有效率的工作環境,促進勞資和諧的溝通平台,研習目標有三:加強各單位工會聯絡人員及工會會務相關人員對勞資關係的認知、提升勞資溝通與工會的運作、研討勞資互動關係及排除勞資爭議等相關職能。

  首日的始業式由常務監事林燦卿先生拉開序幕,闡述自己參與工會運動的心路歷程,並期望與會的所有工作人員都能戮力克服各種困難,勇於面對未來的各項挑戰。

  第一堂課為「工會組織運作與勞資協商」,由高雄市產業總工會吳清濱理事長授課,課程一開始即說明了勞資協商的重要性,勞資爭議是必定存在的,爭議本身並不可怕,但若處理不當所造成的後果不僅損害勞資雙方,甚者更會讓整體社會付出慘痛代價。吳理事長所提供的數據顯示,企業組織工會是近年來的趨勢且必須,有工會的企業績效相對較高,影響績效之因素可歸列以下八項:(一)對資方營運管理績效的督促、(二)精簡的成本、(三)精簡過程的順利、(四)人力素質的提升、(五)人力運用彈性化、(六)離職的意願、(七)成本的降低(八)員工的自主性。

  當企業進行組織精簡(裁員)時,由於工會的督促,使的企業對於法令規範有較多的了解,在處理資遣就必須更遵守政府法規,甚至提供優於法令的離職條件給予員工。企業精簡的目的在於保留所需的優質人力,淘汰不符要求的員工,以便更能有效的經營,雖然無工會的企業容易資遣掉冗員,但也容易資遣較高薪者,讓公司達成降低人事成本的目標,提高企業競爭力。同時,企業為了更有彈性的運用人事成本,會選擇派遣人力來替代正職的工作,但工會在平常就有爭取優厚的勞動條件及福利的情況下,即便資方提出較好的離職條件,也無法對員工產生有較有影響的誘因。

  吳理事長於課程後半段接著講授溝通協商的重要性以及眾多的談判技巧。協商的重點首重溝通,人與人的溝通在於傾聽、同理心、互相尊重、展現誠意、包容並理性論事等重點,有了這些基礎才能進入勞資溝通協商的領域,但要進入雙贏的道路絕少數是直線前進的,該如何跳脫立場使雙方的利益關係穩定,將會是每位會務人員的必修課題。吳理事長在課堂中幽默又不失條理的教課風格,讓所有參訓人員都感覺獲益良多,尤其在課程尾聲的交流座談中,吳理事長對於各個提問均耐心回答且逐一解析。

  此次訓練的後半段課程由本會莊理事長親自授課,為學員講解石油工會近期現況與面臨之議題。當前較為重大之議題有二:勞動基準法的修正以及勞保年金近期的改革。新政府此次強硬的改革不但草率且不具程序正義,提出無助於保障勞工權益的法案,對於勞工過勞的問題也無任何預防條款和配套措施,以至於產生出業界常見的「責任制」,這種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的詭異現象,在私人企業屬於常態,更可怕的是政府部門完全忽視了弱勢勞工的權益,讓強勢的資方賺取更多利益。

  我國勞工保險於民國39年開辦,其保障的範圍包括傷害、殘廢、生育、死亡及老年5種給付,並規定各種給付得視實際需要情形分期實施。「年金」,簡單地說,是指一種定期性、持續性的,無論是按年、按季、按月或按週給付,都可稱為年金。而「勞工退休金」與「勞保」是兩種不同的制度,勞工退休金是一種強制雇主應給付勞工退休金的制度,而勞保是一種社會保險,被保險人發生事故時,得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請領保險給付。但在去年行政院趁著勞保年金改革的推動,提出「勞保、勞退費率整併以不超過20%為原則」的構想,與現行實際的規定互相矛盾,且自民國109年7月1日起,將會有第一批領取勞退金的出現,新政府勢必要在近年內制定能解決爭議與矛盾的措施,同時讓各個階層都能了解問題的癥結。

  在行政院目前所提出的眾多改革版本中,存在著許多技術性的問題,需要謹慎的一一討論與評估,身為工會人員的一份子,莊理事長勉勵學員們應當堅守崗位,致力於監督政府在勞保年金改革上的各項議題,以維護廣大勞工的權益。

圖01.學員上課情形
圖02.學員上課情形
圖03.莊理事長講解法案修正情形
圖04.林燦卿常務監事於始業式致詞
圖05.吳清濱理事長上課情形
圖06.莊理事長說明年金改革之爭議
  • 圖01.學員上課情形
  • 圖02.學員上課情形
  • 圖03.莊理事長講解法案修正情形
  • 圖04.林燦卿常務監事於始業式致詞
  • 圖05.吳清濱理事長上課情形
  • 圖06.莊理事長說明年金改革之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