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de in Taiwan」打響了台灣在國際經濟的名號,成了國人的驕傲,但長工時、低工資也讓台灣代工生產成為「血汗工廠」,讓台灣勞動人權蒙塵。近期勞動基準法「一例一休」修法過程中引發的社會經濟動盪與紛擾,顯示勞動法制表面上看似朝強化保障方向的推展,事實上不盡然會導出較好的勞動條件與勞資關係。這弔詭正好提供勞動議題觀察者一個檢視與反思的機會,追溯何以台灣勞動條件的提升與勞動法令的修訂推動無法直接連動、同步向上,反而是造成國家社、經、政的大混亂局面 (chaos)。

台灣勞工用血汗換來的是低薪加過勞

   資本主義講求降低成本、提升績效、增強競爭力等原則,生產成本降低自會帶動後者,而在降低成本面向有很多的作法,如:原料價格的調降、生產流程的改善、自動化等等,都會帶動生產成本的降低,引發正面迴饋,讓產業升級,帶動一波景氣;但最吸引資本家的作法就是「人事成本」的降低,因為看起來萬無一失,不用再投資新流程、更新設備,也不會有創新失敗的風險,這對以代工出口的台灣尤具吸引力,資本家們「將本求利」加重剝削,而台灣執政者一昧追求經濟成長,不問分配正義的心態,讓資本家屢屢以「資本出走」為要脅得逞,加諸台灣工會力量的偏弱,勞資在勞動條件的議價能力懸殊,於是低工資、長工時竟然成為台灣企業的競爭優勢之一。

  勞動部近期公布台灣目前的工時為全球第五長(註一),2015年台灣勞工平均每年工作2,104小時,同年OECD的國家平均則為1,766小時,比一般經濟發展國家的年平均工時多出338小時(註二)!若以一個工作天8小時計算,亦即以OECD水平,台灣勞工每年多了42.25個工作天,被指為「過勞島」當之無愧。英國廣播公司(BBC)描繪台灣數起過勞死事件背後的勞動生產圖像,即是台灣企業主為守住全球生產代工鍊下的優勢地位,維持生產熱線,不惜鑽法律漏洞濫用變形工時規定,或乾脆違反延長工時規定,最後導致高工時致死的憾事(註三)。然而至今,台灣工時仍居高不下。有人解釋,可能是因台灣人勤勞美德所致。好,那暫時假定沒有工時上限等規定,純以勞務對價原則來看,台灣勞工總能得到足以相對應其長時間勞動力付出的報酬吧? 結果是,並沒有。

  根據勞動部統計,從2002年到2012年,韓國每月名目工資由194萬韓圜增加到299萬韓圜,新加坡從3,158成長至4,433新幣,台灣僅從4萬1,530元微增至4萬5,888元。這11年間,台灣年增率僅0.3%,不如韓國的5.34%、香港的6.86%與新加坡的2.28%。依據美國勞工局資料,台灣單位勞動成本從1990年到2011年都是呈現下滑趨勢,以美元計算,台灣1990年到2000年間衰退1.3%,2001年到2011年更下跌了3.1%,同一期間,韓國製造業單位勞動成本卻成長1.9%,日本、新加坡也分別上升0.4%和0.2%(註四)。回到國內觀,企業盈餘占國內GDP的比重,從1992年到2014年增加至5.34%;惟同一期間受僱人員報酬(勞工收入)的GDP占比卻減少了7.18%,白說來說就是,國內企業收益漸增的同時勞工收入卻不增反減,雇主並未與勞工分享生產利潤,甚至將壓低勞動條件當作另一項利潤收入,即馬克思(Karl Marx)說的剝削(exploitation)。再加上近年嚴重的通貨膨脹、物價上漲趨勢,台灣勞工面臨的是薪資相對性的嚴重倒退,工作貧窮、流沙中年、M型化社會等社會問題隨之惡化。

  如前述,台灣企業把勞動成本的壓縮當作市場競爭的利器,因此,若窺探台灣這個經濟發展體的背後,不難見到一群對工資、工時等數字極為敏感且視工時縮減、工資調升等勞動條件提升的呼籲為洪水猛獸、避之唯恐不及的台灣企業主。面對失衡的勞動生產關係,身為國家機器的運作者與工業關係當事人之一的政府,勢必得挺身而出,制訂與修改遊戲規則,以衡平經濟發展利益與勞工權益之間的互動。

「一例一休」修法出師未捷身先死

  小英總統在總統大選提出勞工政策六大主張中,當然包涵了每週工時40小時及薪資調整這兩項最基本但也最為人所詬病的勞動議題。蔡總統團隊上任後,經「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的召開,協調勞資相互折衝,終在上任當(2016)年的9月即確定微調基本工資,暫時解決了涉及勞工民生需求的燃眉之急。同時,在短短的半年內,以「一例一休」的修法來兌現之前所開出每週工作40小時的選舉支票,設法堵住眾人質疑新政府上任後背棄勞工、傾向資方的悠悠之口。於是乎,攸關725萬多名受僱勞工的《勞動基準法》勞工休假規定等方面的修法,在2016年12月6日經過立法院院會二讀表決,以60人贊成40人反對的結果通過民進黨團修正動議,自同(2016)年12月23日起,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2日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孰料,以一人當關、萬夫莫敵之姿在立法院闖關的修法行動,結局是出師未捷身先死,怨聲從各界湧出,百姓苦水噴得蔡政府一身狼狽。

  「一例一休」修法看來似乎朝每週工作5天的週休二日目標前進,但事實上就只是一道想討好勞資雙方但最後兩面都不討好的奇怪規範。於是變成,勞工當然每七天可以有2天休息,“只要”休息日雇主不要求加班的話,而雇主也當然可以不讓勞工每週休到2天,“只要”發給勞工比平常多的加班費的話。聽來有點黑色幽默,可實際上不管勞工還是雇主,當碰到「一例一休」問題時一樣都笑不出來,有的只是對新法規定的茫然和無所適從。另有風聲,「一例一休」新制上路後,業者聲稱休息日加班費規定造成人力成本增加,因而趁機順勢調漲商品價格,若消息屬實,勞工除了面臨極可能發生的休息日加班費爭議外,更多了生活消費支出增加的壓力,微薄的薪水就變得更薄了。更甚,有勞工反映,雇主為因應「一例一休」新制,裁減正職員工改用部分工時工作者,或要求正職員工假日改到分公司或其他相關單位做兼職工,造成了就業不安定。關於「一例一休」上路後的全面性衝擊,日前媒體新聞標題所用的「三輸」一詞,筆者認為除了形容勞工、雇主與消費者的「三輸」外,更是勞工在收入、就業與生活等三面的「三輸」。

  就此看來,修法不僅未舒緩勞工對我國法定工作休息制度的不滿,更引發資方的反制、社會大眾的唱衰,和勞工的哀號,甚至有新聞報導,連涉世未深、懵懵懂懂的小學生都開始擔憂家裡因「一例一休」而沒錢吃飯(註五)?! 總之,「一例一休」上路後,社會的不安氛圍越益深化了,我們不得不正視這個修法爭議事件背後所隱藏的台灣勞動保障問題。

「一例一休」動盪事件源自資本社會中勞資政三方關係的失衡

  持平而論,「一例一休」制度輔新手上路,實際造成的影響與衝擊尚難斷論,結果或許也未如眾人所擔憂的那般嚴重,但若穿透此次波動的表象,深入追查事件發展脈絡的話,將讓人驚覺,台灣勞資關係失衡與勞動保障制度運作失靈的問題確嚴峻到必須立即著手改善,否則,一道道被推出、美其名為改革的勞動政策與法令,終陷於治標不治本、醫了腳痛引發頭痛的掙扎中,無法讓台灣擺脫「過勞島」的汙名。

  ILO闡明,理性的現代資本社會中,勞動「彈性」與「安全」在本質上的衝突,需要透過制度性規範予以調和,讓國家工業關係中各利益相關人在權力對等的情況下求取各自最大利益,藉以帶動國家工業發展,同時,經濟利益的增加必須要能帶動社會安全的提升,而社會安定的力量也將成為經濟躍昇的基礎。若以此標準來診斷一國工業關係健康與否的標準,台灣目前情況大概處於重症末期,「一例一休」引發的社、經、政混亂剛好是目前最能被我們察覺到的「資本社會結構失衡與制度失控」病徵之一。

(容作者提醒,此節論述所指涉的乃我國勞資關係與勞動保障制度上的討論,因此不需費力用數據資料爭論墨西哥還是哪國的工時較我們長、病情較我們嚴重、至少我們不是世界最後一名等等。以下鋪陳不做非黑即白的辯論,而是形而上的本質探討,以符本文標題所用「濫觴」一詞之用意)

  就從「一例一休」這病徵切入。週休二日是世界先進國家形成已久的勞動形態,是勞資理性互動下產生的勞動生產共識與原則,同時也是勞工分配工作生活的習慣模式,但到了台灣,卻成為一場工作時間的組合遊戲。依現行法定工時標準,每週40小時的工作時間上限,照理說實務上等同於週休二日制度的實施,但變形工時、延長工時與責任制等容許雇主彈性調配勞工工作時間的各種配套規定,卻推翻這項政府自己設立的原則,不要說週休二日無以實現了,連每週40小時的底線都難以為勞工守住。彈性工時措施說好聽是視雇主營運需求進行“工時調配”,其實就是為雇主生產利益進行“工時加碼”,造成台灣工時與勞工休假法制無論再如何修訂,都無法有效降低台灣勞工的總工作時數(政府只得阿Q式的安慰國民:「至少我們不是全球最長」)。 

  於是,儘管新政府打算用「週休二日」的包裝紙,包裝推出「一例一休」規定,告訴勞工政府努力想要改善台灣工時過長的問題,但在變形工時與責任制等規定遭雇主濫用,以及「一例一休」落日條款尚未設置的情況下,「一例一休」的「一休」不是等於「沒休」,就是引發加班費爭議,甚至產生就業不安定與物價上漲等後遺症。呼應前述,根本上,政府在勞動「彈性」與「安全」間並未做到合理適度的調配,有得只是夾在勞資之間擺盪,才會造成今日的混亂局面。 

  再進一步思考,為何國家政府無法透過制度途徑來衡平勞資權力結構以及調配勞動生產的安全與彈性,可能的原因有二,一來或許是政府於協調勞資關係的立場上傾向屈服於資方的金錢霸權,二來則恐怕則是勞工本身的勞動保障意識與團結意識不足所致。而前述兩個原因,實務上又可能存有因果關係,由於勞弱資強的事實,讓政府或自願或不得已的選邊站,與較強一方的雇主攜手共榮,儘管這要犧牲掉為數眾多且處於弱勢的勞工。

  不只是台灣,工業革命後出現的勞資關係在資本主義社會中,本質上即為一不平等的生產互動關係,手無生產工具只能販售勞務的勞工往往處於弱勢,因而才需要具有公權力的第三方–政府,介入規範雙方關係,避免國家工業生產過程中產生不公義的剝削情況。但在經濟全球化下的國際競爭時代,國家政府身為工業關係中勞資以外的第三方,很難在資方各種經濟誘惑或脅迫下保持公正立場,同時也很難硬性規範資方於國界間流動的生產營運行為,所以才會願意在勞動保障法制中導入彈性措施,甚至默許企業「彈性」威脅到勞工的勞動「安全」。在台灣,企業動輒以移往海外作為要脅,打消政府制度性推升國家勞動標準的企圖,造成台灣政府長久以來對台灣勞工所處的低薪、過勞情境,表現出愛莫能助、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態度,或用「共體時艱」來搪塞勞工要求保障的訴求。就算大張旗鼓宣告要修法促進勞動條件提升,背地裡往往是保守小心的避免去碰觸到資方敏感的成本神經,因而造成法制變革與實際勞動情勢脫節的弔詭現象。資本社會制度中「彈性與安全」本質上的衝突,以及勞動保障意識低落的危機。

  把格局拉高檢視,「一例一休」修法的強行闖關,暗示著在整體工業關係乃至勞資關係的不對稱發展下,國家統合主義與資本霸權攜手的揣測或許將不再是危言聳聽的恫嚇,而是正在發生中的悲慘事件。我國「一例一休」修法引發的混亂與對立正是勞動保障制度與實務脫節的典型範例,政府若再不確立其公正超然的第三方立場,「一例一休」事件不會是台灣勞動保障發展史上最後一次騷動。

失衡的工業關係內,勞工無形中成為勞動剝削的幫凶?!

  不受控制的經濟力量(unbound economic power)一直是全球化的核心議題,資本家藉著資金力量,控制勞工也左右政府,勞資對等與工業關係的衡平在現今顯得更天方夜譚。然而,這樣的情況仍有可以突破的破口,即為勞工的勞動意識與集體力量。

  倘若勞工能夠意識到自己屬於社會中獨立個體的本質,清楚認知到,在社會公平正義的原則下進行勞動生產時不能拋棄的權益為何,那麼便成就了與雇主形成對等關係的首要條件 – 相對於雇主的生產關係對造人。更甚,具有勞動意識的勞工可透過集結形成獨立的階級團體,產生足以與雇主談判的資格與力量,共同安排雙方應互負之權義,這也算是促使雇主在生意人的角色外,重拾被他們遺忘已久的社會成員身份。此外,勞工集體力量還能夠監督政府維持其公平性與公正性,避免做出傾資方的政策決策或安排。

  不過,台灣勞工在勞動意識方面的發展卻顯得薄弱。或許是長時間以來,政府在勞動法制與行政上的保守態度,和雇主慣以各種明來暗去的壓榨剝削手法架空勞動法制,讓勞工感受不到法律的保障效果,久而久之便積非成是,使台灣勞工漸喪失勞動保障意識。令人吃驚的是,不少勞工至今仍認為長時間工作或加班是我國正常的勞動型態,再辛苦也是他們賴以養家維生的生存方式。因而,「一例一休」上路後,不乏見到有勞工反彈,擔憂縮了工時、少了加班他們將無以維持正常的生活水平,甚至聽到有勞工同意雇主不採新修訂的休息日加班費規定,或願意配合雇主的各種工時與加班費調整安排,只求雇主讓他們仍然可以在休息日出勤上班。這現象凸顯了,勞動意識的缺乏讓勞工容易相信他所習慣的勞動情境,失去質疑與檢視批判各種工業關係制度性安排的能力,無形中變成與雇主聯手壓榨自己的"共犯"!

  惟事情的起因真切來說是,台灣勞工薪資長久以來在雇主成本考量、利潤慾望等私心的驅使下,普遍遭到擠壓與剝削,勞務根本沒有公平對價,才會導致勞工誤以為必須靠長時間工作才能賺取足夠的薪資,因而出現「低薪資造成長工時」的怪象。政治大學林佳和教授直接點出其中盲點 :「勞工的薪資要漲,但不是用長工時或加班換來」(註六)。事實上,ILO早指明,合理的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等保護勞工勞動安全的安排須以不影響勞工經濟生活水準為原則。

工會應拾起勞動權益代表者與捍衛者的主導地位

  從工業關係的角度出發,健康的勞資關係是一國工業關係是否能夠兼具生產效率與社會效益的關鍵,然而,在勞資關係中,個別勞工與個別雇主的權力關係,由於涉及資本市場內資本有無之決定性因素,往往無法自然產生個別性的對等關係,也因此需要由勞工的集體力量作為槓桿,撐起平衡的勞資關係。對台灣來說更是如此,為了從雇主手中釋放這些被雇主催眠吸納進"勞動剝削共犯結構"的個別勞工,打破扭曲的勞資關係與勞動生產情境,工會有其存在與運作的必要性。

  身為個體勞工的集結體,在具有勞方代表性的前提下,工會基本的功能主要在統合勞工群體的特定利益訴求,並透過集體力量與雇主談判,協商出勞資互動的架構與生產管理的內容與條件等等,而理論上,工會與雇主談判的力量取決於採取爭議行為的能力,如罷工。此外,工會也具有其政治性功能,可監督政府在工業關係中的各種介入行為,或參與涉及勞動議題的國家政策制定過程。

  檢視台灣工會的角色功能展現,發現台灣工會普遍存在的弱點即“過於溫和”且無法有效建構勞工的集體意識。相較於其他工業先進國家,我國工會雖出現的算早,但在實力的累積與發展方面卻顯落後。當然,這涉及我國工會生成的政黨政治歷史背景,但在逐漸民主化的今日,工會仍未隨著台灣的自由民主風氣而成長,加上現行集體勞動法制內的諸多限制或逆效果的設計(如發展多元工會目標下的複數工會制),工會在面臨勞動重大議題時的反應與行動效果往往有限。相對的,在「一例一休」的修法過程中,衝到前線、揮灑激情、吸引大眾目光的多半是所謂關注勞工議題的社會團體,其行動初衷大多出自於衡平「社會–經濟」關係,或是打擊「經濟至上的霸權」,實質上並未專對勞資關係或爭議進行處理。最後,形成,理論上應最具有勞工代表性的機構(agent)被架空,勞動保障議題往往跳脫勞資協商談判的既有傳統,直接藉由廣泛但缺乏勞動階級代表性的社會力量來推動,影響上等同複數工會的制度施行結果,勞工團結力量被分化。

  不可否認,勞工除了勞動者身分外還具有社會組成的定位,但過於放大的解讀,風險在於勞動階級意識的退化,問題可能又重回到個體勞工的勞動觀念或想法被雇主或其他對象綁架,模糊了勞工對具有勞動者身分而有的應得權益的認知與訴求。回歸一句話,勞動權益是明確且不可被剝奪或拋棄的,但當你的身分認同不夠純粹的話,勞動權益變得可以被交易,不論基於何種動機與目的。因而,經過這次「一例一休」的社會衝撞過後,開始有勞工團結的反省聲浪出現,認為工會應重新找回作為勞工權益代表與捍衛者的主導地位,藉此導正失衡且朝更危險的方向發展的我國工業關係。

趁著「一例一休」重構台灣的勞動保障思維

  文化大學法律系邱駿彥教授有感,「一例一休」的擾動凸顯出台灣人對勞工保障在思維上的謬誤,尤其是身為勞動保障履行者的企業主,概將所謂法定勞動最低“基準”當作合宜的人管“標準”,且以此基準在成本上錙銖必較,甚至願意花錢請企管顧問規劃如何遊走法律邊緣的灰色地帶以壓低用人成本(註七),無怪乎「一例一休」的勞動保障效果並不為大眾看好。

  試想像,當台灣企業主熱衷於埋頭規劃如何規避或轉嫁「一例一休」帶來的成本時,瑞典部分企業主開始著手推行每日工作6小時、每週工作30小時的縮減工時試驗計畫,成功案例顯示,工時縮減為公司帶來員工工作績效的提升、病假天數的減少、職災件數的下滑,以及員工流動率的大幅下降等好處。瑞典Toyota汽車中心自信地表示,工時縮減至六小時的計畫推行後公司利潤成長了25%。其他採用6小時工時試驗計畫的企業也紛紛表示滿意這項變革,他們認為,工時的縮減讓他們更能依工作能力(而非工作時間長度)來判斷並留住人才、員工的時間管理能力因此增強,工作時不會浪費時間滑臉書或線上聊天、開會變得更有效率,更重要的是,員工的工作滿意度大幅提升,且勞資關係都變得更為和諧(註八)。雖然此項縮減工時試驗計畫並沒有全國性施行,但顯示出瑞典雇主開始擺脫被工時、薪資等量化條件綁架的經營管理模式,轉而尋求人力資源上“質”的提升。對他們來說,一位把事情做得又快又好的人才,遠勝過數個被綁在辦公桌前8到10小時但生產效率低落的人員,且他們也願意給予人才相對應的良好待遇。同一時期,身處台灣的我們還在承受「一例一休」修法爭議帶來的社會動盪與分裂,並無助於勞動權益的實質提升。

  因此,透過對「一例一休」修法爭議事件的解析與反思,勞動條件與企業利潤並非是絕對的零和遊戲,不論是政府、雇主、勞工或是工會,在勞動保障方面都必須要有前瞻且革新的思維,把社經利益的餅給做大,創造真正的勞資雙贏局面,讓受到「一例一休」新制衝擊的台灣社會與經濟環境能夠儘速打穩制度性基礎,以利國家社經情勢在未來能夠穩定且蓬勃的發展。

參考資料: 

 註一 勞動部,2015。「我國勞工年工時以逐年下降」,勞動部新聞稿(2016.10.06)。http://www.mol.gov.tw/announcement/2099/29849/

 註二 OECD.Stat, n.d.. https://stats.oecd.org/Index.aspx?DataSetCode=ANHRS.

 註三 Cindy Sui, 2012. “Deaths spotlight Taiwan's 'overwork' culture” , BBC News (2012.03.20). http://www.bbc.com/news/world-asia-16834258.

 註四 勞動部統計專網 – 國際統計,http://www.mol.gov.tw/statistics/2452/2457/

 註五 蘋果日報,2017。「一例一休似乎成了病毒,正蔓延全台」,蘋果日報(2017.01.06)。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106/1029141/

 註六 陳煜,2017。「勞資都反一例一休!學者林佳和:工資要提高但不能以過勞交換」,風傳媒(2017.01.14)。http://www.storm.mg/article/216560

 註七 邱駿彥,2017。「台灣企業思維要轉型了!一例一休的紛擾感想」,報導者(2017.01.10)。https://www.twreporter.org/a/opinion-refine-labour-law-dispute

 註八 周佳萱,2016。「瑞典公司試行1天工作6小時:我們的產能比工作8小時的競爭對手還高!」,報導者(2016.05.26)。http://www.storm.mg/lifestyle/70718

圖01.工人在烈日下排字反對「一例一休」修法。(攝影:宋小海)
圖02.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勞基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於此同時,勞工團體發動上百人至行政院前抗爭,反對資方施壓政院妥協調
圖03.國民黨立委揚言今天(1206)繼續杯葛院會,擋《勞基法》修法。
圖04.勞團為反對「砍七天假、一例一休」政院版勞動基準法修正案,發起百人排「123天假」行動
圖05.對於「一例一休」修法,工總理事長許勝雄(中)表示,希望落實信任機制。
圖06.警方在立法院院青島東路出入口設置人牆、圍欄五道防線,防止勞團的抗爭行動,避免抗議民眾翻牆進入立法院。記者黃義書攝影
  • 圖01.工人在烈日下排字反對「一例一休」修法。(攝影:宋小海)
  • 圖02.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勞基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於此同時,勞工團體發動上百人至行政院前抗爭,反對資方施壓政院妥協調
  • 圖03.國民黨立委揚言今天(1206)繼續杯葛院會,擋《勞基法》修法。
  • 圖04.勞團為反對「砍七天假、一例一休」政院版勞動基準法修正案,發起百人排「123天假」行動
  • 圖05.對於「一例一休」修法,工總理事長許勝雄(中)表示,希望落實信任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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