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勞工

[勞工權益]『中油公司不可民營化』研究報告摘要/編輯室勞工權益

『中油公司不可民營化』研究報告摘要/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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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政府在101 年宣佈油電雙漲措施,以彌補中油及台電公司長期因凍緩漲等政策性因素所產生之虧損,致媒體及民意代表大肆批評,要求中油及台電公司檢討經營績效。經濟部為回應社會氛圍,特於101年4 月1 日宣布成立「台電及中油公司經營改善小組」,延攬政府單位、企業界、管理學者、消費者代表等20 人,針對台電公司及中油公司的經營效率、採購制度、人事制度與民營化進程等進行全面性之檢討。該小組於101 年6 月提出「中油公司經營改善初步檢討報告」( 以下簡稱經改報告),作為監督該公司經營改善的依據。

「降低成本、精進採購、增加收益、減少投資、人事革新、組織改造」等24 字箴言,並針對中油公司民營化,訂出下列時程:規劃時程: 102年6月底前:    1.與工會及員工溝通宣導,協商團體協約     2.修訂民營化計畫書。     3.遴聘釋股財務顧問。     4.研議天然氣、探勘部門分割及開放油品進口碼頭之可行性。

    103年底前:將修正後之民營化計畫書函報行政院函送立法院審議。

    立法院審議通過後6個月:資產鑑價。立法院審議通過後1 年:     第一階段釋股5%。     立法院審議通過後3年:分階段釋股51%。         本會深知,貿然的將中油公司民營化,受害的絕對不會是財團或是政府高官,肯定是基層的老百姓( 含員工),因此在102年3 月本會第13 屆代表大會第2 次會議決議「堅決反對中油公司民營化」。同時考量外界可能扭曲員工反對民營化僅係保護個人權益,故在102 年10 月2 日本會第13 屆理事會第14 次會議中通過:「與中山大學合作【中油公司民營化風險及經營管理評估- 石油工會之政策與行動】研究計劃( 以下簡稱研究計畫)」,利用理性論述,將民營化之缺點抽絲剝繭地予以一一說明,詳述「中油公司不可民營化」的理由。         研究計畫成形後,本會及各分會即推派代表,與中山大學所組成之研究團隊密集會商( 成員如附表),經過16 次會議討論,彙整出『中油不可民營化』之研究報告,除了做為內部訓練教材,更希望所有會員能融會貫通,吸收精隨以向外界論述,徹底打破民營化是萬靈丹的迷思。由於研究報告引經據典,篇幅達77 頁,謹摘要結論以利會員閱讀。貳、民營化不是萬靈丹!         針對「公營企業」經營績效改革這個議題,許多國內外的專家學者,均固執於「公營企業應民營化」的看法,但事實卻不盡然,理由如下:一、公營企業民營化後之經營績效更差者        比比皆是         文化大學楊馥如等三位學者專家,針對中石化、中鋼、彰銀等「透過釋股方式」完成民營化的18 家上市公司,做「民營化後之長期績效評估」之研究,並於2005 年12 月份在「會計與公司治理期刊」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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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期發表論文:「公營事業民營化後之長期績效評估」( 詳附件一:楊馥如等論文)。該研究的主要方式,是以杜邦五項財務指標分析法為評估之準繩,並參考國內外許許多多的相關論述,研究的態度相當嚴謹。         依據該研究,這18 家公司相關指標的平均值,總評結論:「民營化後之經營績效比民營化之前差,且對於該等公司股票長期持有者而言是負面評價」。該研究報告,鐵證如山的數據,無疑地已經對固執於「公營企業應民營化」看法之專家學者,做出強而有力的反駁! 二、近十多年國內、外民營化惡例         近10 多年國內、外民營化有許多的惡例,經本研究團隊彙整如下:       ( 一) 國內案例:中華電信公司民營化  ( 1)讓營運數字說話:為了徹底檢驗「中華電信公司民營化後」之經營績效、競爭力是否真的有所提升,特整理該公司1997 年度-2012 年度財務報表之相關數據顯示,中華電信公司自1997 年度(1996 年7/1)公司化起,經歷2001 年的電信市場全面開放自由競爭,至2005 年度民營化為止,共計9.5 年的歲月,其經營成績並不差,若將這9.5 年之平均值,與民營化後7 年(2006至2012 年度) 之平均值做比較,可以發現,中華電信公司民營化後之「經營績效及競爭力」,下降。  ( 2)富士比(Forbes) 雜誌,全球前2000家企業每年評比排行,中華電信公司每況愈下,詳如下表:

年度 2003 2006 2007 2008 2013
名次 324 471 576 614 618

上表顯示,2005 年民營化之後,排行明顯下滑。  ( 3)綜上所述可知,中華電信公司的經營績效,是建構在「公司化」與「電信市場自由化」階段,而「民營化」顯然是一項錯誤的政策!    ( 4)在彭洪彬先生2007 年的碩士論文「中華電信公司民營化過程組織變革及成效之研究」中,記載如下: 自2000 年起辦理的優退方案,讓許多表現優異的員工離開職場,對從事數十年電信工作,投入青春、時間,在正值盛年之際,即因公司或個人關係,無奈的離開而告中斷,殊為可惜,此階段十年間總計離退了7,601 人,對公司人力資源的運用影響鉅大,一旦離職,大量引進外包人力運用,造成客戶服務品質下降、競爭力下降    ( 5)「民營化」= 國庫、基層社會損失慘重!= 有礙經濟成長。

        國庫每年約損失244 億元股息:中華電信公司民營化後繼續釋股,至2006 年12 月止,政府持股約36%,以民營化後至2012 年,共計7 年之平均年稅後盈收452 億元計算,國庫每年約損失244 億元(452*(100-36%))。2014 年政府總預算約1.9 兆元,前項國庫損失244 億元約占1.3%,相當可觀。 結論:          A. 中華電信公司民營化後之「經營績效及競爭力」下降,政府宣稱民營化可以提高國營企業之「經營效力與競爭力」,顯然與事實不符。          B. 中華電信公司民營化政策,讓該公司變成老闆宰殺勞工工作權的屠場,令許許多多的員工,家庭陷入困境,甚至上吊自殺,家破人亡,故該政策是一項暴政!          C. 中華電信公司民營化政策,政府賤賣國產、圖利財團,是財團治國的最佳傑作。          D. 中華電信公司民營化政策,讓國庫、基層社會損失慘重,更有礙台灣的經濟成長。          E. 中華電信公司民營化政策,導致台灣網路通信之速度,比不上香港、韓國、日本等國家地區,價格又不便宜,讓全民受害!          F. 民營化 ≠ 企業化。政府應該慎選能夠塑造「優質企業文化」的人才,而非政治酬庸「自己的人」,來擔任國營企業董事長,才是全民之福。 ( 二)國內案例:中鋼公司民營化          中鋼公司自1989 年4 月開始釋股,歷經1991年5 月、1992 年5 月、1 9 9 4 年4月、1994 年8 月等幾次的釋股,終於在1995 年3 月第6 次釋股作業中,政府持股降為47.8%,前後共計6 年,才正式於1995 年4 月12 日完成民營化。          1.「政府民營化中鋼公司」唯一的目的:

圖利財團          國營中鋼公司的競爭力遠勝過民營企業:天下雜誌1994 年10 月號月刊曾記載:「在台灣邁向21 世紀前,天下雜誌『標竿企業競爭力評估調查』中,一舉擊敗眾多民營企業,如台塑、統一、IBM、新加坡航空、中華汽車的總冠軍,竟是公營企業中鋼公司。」          既然中鋼公司的競爭力遠超越民營企業,可見是一隻很會下蛋的「金雞母」,故將之民營化,基本上就是一項「殺雞取卵」的錯誤政策,再佐以「虎口餘生」的民營化作業,實在令國人不得不合理的懷疑,圖利財團是「政府民營化中鋼公司」唯一的目的,而且險些得逞!          2.「國營企業模範生」中鋼公司成功的最重要因素,是建構在「優質的企業文化」之上,「企業化」與一個公司的體制是「公營」或「民營」無涉,故「國營事業因受法令束縛,無法企業化經營」是錯誤的謬論。 3.中鋼公司民營化 =「 中鋼優質企業文化」凋零、退色!          中鋼公司民營化至今已將近19 年,其優質的企業文化,是否經得起時間、環境改變的考驗,分析如下: 中鋼公司民營化 = 殺雞取卵 = 賠了夫人又折兵!          中鋼公司的優質企業文化,有其相當雄厚的「國營」歷史背景,經營階層也非常有遠見,1994 年「國營」的中鋼公司營業額只不過六百多億元,但在當年就已經訂下成長目標,希望至2000 年能成長2.5 倍,達到一千五百億元的營業額(参考資料5)。因此,倘若中鋼公司繼續維持國營狀態,在國會的監督下,其優質的企業文化絕對不會如前述的凋零、退色,競爭力也絕對能繼續維持遠勝於民營企業之優良狀態。 換言之,如果中鋼公司繼續維持國營狀態,以該公司已經相當企業化經營的情況         推估,其每年的盈餘應該會比民營化後的實況還要好很多。由此可知,中鋼公司民營化根本就是殺雞取卵、賠了夫人又折兵的雙重錯誤政策!          國庫股息收入每年至少損失約400 億元:以目前政府持有中鋼公司股份僅約20%,及前述中鋼公司財務分析表,2004-2005 年中鋼每年盈餘約500 億元計算,則國庫每年至少損失約=500*(1-20%)=400 億元。 結論: 政客們永遠站在財團的那一邊,工會惟有團結一致,才能阻止政客賤賣國產、圖利財團,同時保護自己免於被財團併吞,進而遭受裁員、減薪的悲慘命運。中鋼公司民營化是一項錯誤政策,讓國庫損失慘重!          「民營化 」 ≠「 企業化 」,甚至還會危害「企業化」! (三)國內案例:中船(台船) 民營化台船公司原預訂於1997 年度完成移轉民 營,但因投資者難尋與基隆總廠資產總值不足以支應員工年資結算金等因素,因此未能順利完成移轉民營。          1999 年、2000 年及2001 年中船公司營運產生巨額虧損,經濟部乃於2001 年12 月31日對中船下了「再生計畫」一劑猛藥,裁員47%,超過兩千三百人,而留下的人全減薪35%,創下國營事業民營化裁員、減薪紀錄。          (3)由台船歷年損益統計表( 民國67年~101 年) 可知,2001 年12 月實施「再生計畫」之後,至2008 年12 月民營化之前,共計7 年期間,每年盈餘屢創新高,2007、2008 年達到高峰,甚至比民營化後的2009-2012 年還好。其真正原因應該是「再生計畫」及「企業化」 (四)國內案例: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民營化          1. 依據杜邦五項財務指標,分析中石化民營化後之經營績效如下:          (1) 獲利能力: 無論是「股東權益報酬率」、「純利益」或「資產報               酬率」,民國84-86 年並無明顯改善,民國87 年起急速惡化,直               至民國93 年才略為好轉。          (2) 經營能力:「資產週轉率」顯示,民國84-85 年並無明顯改善,               民國86 年起急速惡化,直至民國92 年才略為好轉。          (3) 償債能力:「負債資產比」顯示,民國84-85 年並無明顯改善,               民國86 年起急速惡化。               綜上所述,中石化民營化:          (1) 大量釋股,國家資產減少。          (2) 經營績效惡化,國家稅收減少。          (3) 冾特定對象,圖利財團。          (4) 股票長期持有之股民並未受益。          (5) 方便財團虧空公司資產。 (五)國內案例:彰化銀行、華南銀行及第一銀行等三商銀民營化           1. 彰銀於民國87 年1 月1 日正式民營化,公股由54%降至30%,民國87 年為民營化之後第一年。          2. 依據民國102 年11 月25 日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為了捍衛國家利益,反對台新金併彰銀,他們只花3 百多億元就可以把彰銀幾兆元的財產吃掉,併入集團,顯然違反彰銀員工、股東的權利,因此財政部反對的立場至此不變。」。由此可以充分證明,政府已經正式承認,彰銀當年的民營化是一項圖利財團的錯誤政策。          3. 綜上所述,三商銀民營化:         (1) 基層社會並未受益。         (2) 大量釋股,國家資產減少。         (3) 經營績效惡化,國家稅收減少。         (4) 股票長期持有之股民並未受益。 結論:三商銀民營化=圖利財團! ( 六) 國內案例:台灣機械公司         台機公司自民國82 年開始積極籌備民營化事宜,但因投資人缺乏意願,公開釋股以及洽特定對象投資均宣告失敗。台機公司只好「分廠讓售」將鋼品廠、船舶廠以及合金廠分別在於民國85 年和86 年完成讓售予統一實業、東南水泥和隆成發企業。         1. 以「民營化」為名,而實際進行的是「分廠讓售」。讓售後,又沒有繼續經營,紛紛移作它用,除了圖利特定財團外,那有「民營」可言?         2. 台機公司係「經營權」運作不當,所造成的積弊沉疴。根本不是「所有權」歸屬的問題。故應該改善「經營權」運作,而不是把「所有權」賣掉。         3. 事實證明「分廠讓售」的結果,變成只剩下「賤價讓售」圖利財團,兌換部分現金,根本談不上「追求繼續生存」。         4. 讓售價格之折讓原則上以土地鑑價的90%,固定資產鑑價的70%為原則,「賤價讓售」圖利財團! (七)國外案例:紐西蘭電力事業改革         1. 將公司切割成三大部門: 電力生產、電力輸送( 高壓電) 與電力銷售( 低壓電與用戶)。         2.2009 年8 月12 日「紐西蘭電力政策變革,電價仍難降」之新聞報導,紐西蘭能源部長公布了有關全國電力供應狀況審查報告,該報告中指出:「在過去8 年裡(2000~2008 年),電價上升72%,而同期的消費者物價指數卻只升高28%,這樣的電價漲幅是非常過分。」。         3. 紐西蘭電力事業改革,尤其是國營電力公司的民營化,是徹底的失敗!

        英國曾經將國企大規模地私有化,雖然有些成功案例,但也出現很多失敗與弊端,諸如:「英國鐵路私有化後的問題」、「2008 年12 月18 日英國不得不將北岩銀行,收歸國有」、「英國不得不將B&B銀行收歸國有」、「英國蘇格蘭皇家銀行部份為國營」、「將兩家抵押款商收歸國有」、「私有化之國營公司,仍有公股」、「西敏寺維持為國有教堂」等。         1.英國鐵路私有化改革失敗的啟示         (1) 私有化後事故頻發,導致信任危機         (2)私人企業重短期利益,忽視對基礎設施的長期投資。         (3)私營公司陷入財務危機,依靠政府補貼         (4) 路軌系統重新轉歸政府控制         2.用國有化拯救銀行         (1)英國把北岩銀行收歸國有         (2)B&B銀行國有化 四、民營化惡例的省思         綜觀上述民營化惡例,結論如下:         1. 未肩負政策性任務之國營公司民營化( 如中石化):              1. 已讓整體社會損害匪淺,更遑論兼具政策性任務者。              2. 金融業民營化:配合政府錯誤之金改政策,財團趁機掏空國庫。              3. 公用事業:民營化=服務品質降低、價格上漲,民生命脈由財團                  掌控。

             4.利用國營事業民營化,釋股換現金,是短多長空、賤賣祖產、                全民受害的政策。

             5.以外國事例,即便是英國,亦未得到神話式地民營化好處。              6.國營事業經營改革的根本之道,在於「政府應用人唯才」而非                 「民營化」。

參、中油公司經營績效檢視一、中油公司經營績效並不差,主要係配合政府政策,造成帳面虧損           (一 )依據「經改報告 」,中油公司民國98~100 年政策性負擔金額及稅前盈餘統計表如下: (單位:億元) [勞工權益]『中油公司不可民營化』研究報告摘要/編輯室

如果將稅前盈餘加計政策性負擔後,中油公司每年約有300 餘億元之盈餘。換言之,若無政策性負擔,中油公司之營運每年均可獲得合理的利潤。  

 

[勞工權益]『中油公司不可民營化』研究報告摘要/編輯室           (二) 依據「經改報告」,99~100 年中油公司與台塑石化經營績效比較表如下: ( 單位:億元) 由上表可知,如果加計政策性負擔後, 中油公司之表現與台塑石化旗鼓相當。倘若再考慮中油因為要充分供應國內燃料油,以致購買原油成本較高,民國99、100 年分別多支付40、88 億元,則民國100 年的績效甚至優於台塑石化。 ( 三) 依據「經改報告」,中油公司民國100 年度與日本Cosmo Oil及韓國GS Caltex營運指標比較表如下: ( 單位:億元)[勞工權益]『中油公司不可民營化』研究報告摘要/編輯室 註:日本共有12家石油公司,Cosmo Oil位居第三。韓國共有4家石油公司,GS Caltex位居第二。 由上表可知,如果加計政策性負擔後,中油公司之表現優於日本Cosmo Oil。雖然略遜於韓國GS Caltex,但若再考慮中油因為要充分供應國內燃料油,以致購買原油成本較高88 億元,則兩者的表現旗鼓相當。 綜上可知,中油公司雖然是國營事業,受到相關法令之束縛,在經營方面確實還有很大待改進的空間,惟若將中油民營化,由前述案例可知,被財團掌控的後果,績效反而會更差,結果是全民受害 。

[勞工權益]『中油公司不可民營化』研究報告摘要/編輯室二、中油公司員工薪資對油價之影響甚微! ( 一)、依據「經改報告」,中油公司與石化同業薪資比較表如下: ( 單位:元)

( 二)、以民國101 年為例,依據高雄市石化業產業總工會,針對高雄市石化友廠之年終調查,該年度之年終獎金比中油公司高者比比皆是( 詳見下表)。

( 三)、依據「經改報告」,中油公司100年度的用人費率,僅占生產成本的2.23%。準此,若中油公司全體員工均不支薪,以汽油售價為例,也僅能調降2.23%約0.7 元/ 公升。故中油員工薪資的高低,對於油價的影響甚微。三、中油公司債台高築之原因 = 負擔政策性任務 + 政府不撥補虧損!        ( 一) 依據「經改報告」,中油公司民國95年~100 年5 月之借款情形如下: ( 單位:億元)

肆、中油公司民營化 = 國計民生有難以承受的痛! 一、國內油品市場早已開放,係無利可圖方形成寡占[勞工權益]『中油公司不可民營化』研究報告摘要/編輯室        ( 一)、民國90 年「石油管理法」完成立法後,國內油品市場已經完全開放,目前四大主要成品油的進口關稅也已經降至零。        ( 二)、國內油品市場並無厚利存在之主要原因,乃是中油公司為了執行政府照顧國計民生之政策,實施油價凍漲、緩漲及油 價亞鄰最低等措施所致。換言之,如果不是中油公司努力的配合國家政策,則國內油價必定漲得更高、更兇,因此「市場被寡佔,導致油價居高不下」之指責,顯然與事實不符。        ( 三)中油公司配合政府的政策,不得不虧本經營,大量生產不具經濟效益的「燃料油」:         相對於汽油與柴油等輕質油品,燃料油的產值偏低,且燃料油成分約佔重質原油的50%,因此一般的石油業者( 含台塑石化)均將燃料油二次加工,裂解成輕質油料,降低燃料油之產率,以便提高獲利。惟燃料油是國內許多中小型企業所不可或缺的油品,而中油公司基於充分供應及照顧民生的政策,長期以來不僅維持約90%的市場占有率,且售價遠低於成本,致使中油公司生產越多,虧損越大。再者近年來,隨著環保要求不斷的提升,燃料油的硫含量,已由早期的5%,急速降低至全球最嚴格的標準0.5%,這種高規格的油品,其成本與售價均很高,因此對於中油公司的本項虧 損而言,更是雪上加霜!        ( 四)亞鄰各國購買原油成本相近,然中油公司之油品,稅前售價亞鄰最低,故負擔沉重:         中油公司為了配合政府穩定物價的政策,汽油及柴油等主要油品之價格訂定,不惜虧損也要以亞鄰最低價格為原則,而且這項負擔,政府並未認列為政策性任務,中油公司必須自行吸收。以101 年6 月25 日為例,若中油公司油價比照亞鄰售價,則汽油、柴油及燃料油將分別上漲31~61%、22~93%及14~15%,可見中油公司已盡了最大力量,照顧國計民生。       ( 五)中油公司虧本仍充分供應國內市場,台塑石化卻大量外銷賺取外匯:自民國89 年起國內油品市場開始自由競爭,然中油公司與台塑石化的產量相當,原本中油公司一家的產品就足以供應市場所需,亦即自由化之後國內的總產能遠遠超過市場的需求,故不論兩者如何競爭,結果是台灣一定要有大量油品必須外銷;而當國際油價高漲,政府積極「凍漲」油價時,中油公司只能配合政策,充分供應國內市場,因而承受巨額的虧損,無法比照台塑石化大量外銷,獲取合理的利潤。

      由上述分析可知,中油公司確實很努力的在穩定油價、照顧民生,並無市場寡占、抬高油價的弊病。因此若將中油公司民營化由財團接管,油價必定上漲,全民受害!二、若將中油公司民營化,油價一定會飆漲!       ( 一) 中油公司為了照顧國計民生,油品稅前售價,向來以亞鄰最低為原則,而且這項負擔,政府並未認列為政策性任務,中油公司必須自行吸收。依據中油公司民國101 年6 月25 日公佈台灣與亞鄰競爭國家汽、柴、燃料油稅前批售價比較表:[勞工權益]『中油公司不可民營化』研究報告摘要/編輯室

        若將中油公司民營化,油價比照亞鄰售價,則汽油、柴油及燃料油將分別上漲31~61%22~93%及14~15%!如此高的漲 幅,人民能接受嗎? ( 二) 再以民國102 年10 月28 日之95 無鉛汽油價格為例,國內售價為34.9 元/ 公升。          若以民營業者將本求利之作法推估,依中油公司與亞鄰各國稅前批售價比較,平均價差為9.91 元/ 公升,最大價差為11.52 元/ 公升,即為與國際市場維持競爭,95 無鉛汽油價格應達44.81~46.42 元/ 公升。且上述推估尚未考量目前浮動油價機制僅反映80%成本,以及國內油氣進口量遠低於亞鄰國家,其議價空間及煉製規模等成本,遑論獲取合理利潤。因此若完全任由民營業者訂價,超過50 元/ 公升之油價惡夢,並非不可能。         ( 三) 原油的銷售者,絕對不會因為台灣的平均國民所得低於日本、香港、新加坡及韓國等國而壓低原油售價售予台灣,也不會因為泰國、越南、中國、菲律賓等的國民平均所得遠低於台灣而售以更低價格的原油。

        此點見諸泰國、越南、中國、菲律賓的汽油及柴油價格往往比台灣還要貴,可為佐證( 詳參見下表)。         ( 二) 以平均國民所得來對比各國的油價,顯有偏頗。  [勞工權益]『中油公司不可民營化』研究報告摘要/編輯室       ( 三) 中油公司油價之調整機制、每天售價、亞鄰售價等相關資料,在中油公司網站(www.cpc.com.tw/utf-8/home/index.asp) 均有公開揭示,且中油公司的相關會計帳務均要經過政府相關部門的嚴格審核,故應無隱瞞實情獲取暴利之可能。亞鄰及台灣汽油及柴油的市場價格一覽表(美元/每升)

三、中油公司民營化對國內經濟成長及物價波動將造成無法承受的衝擊 ( 一) 國際油價自2003 年起,一路飆漲,因此許多專家學者紛紛投入研究,希望了解油價的波動與經濟成長及物價的關聯性,研究結果大都指向影響非同小可。

 

 

 

註: 1. 油品燃料價格指最暢銷等級汽油的市場價格。價格已從當地貨幣轉換為美元。 資料來源:http://data.worldbank.org/topic/energy-and-mining 2. 油品燃料價格指最暢銷等級柴油的市場價格。價格已從當地貨幣轉換為美元。 資料來源:http://data.worldbank.org/topic/energy-and-mining 3. 各亞鄰國家的平均每人國民所得資料來源:世界 『中油公司不可民營化』研究報告摘要50銀行(http://data.worldbank. org/indicator); 台灣資料來源為:行政院主計處(http://ebas1.ebas.gov.tw) 4. 台灣汽油(以95無鉛汽油為例)及柴油市價(以新台幣/公升為單位)由http://www.cpc.com.tw/utf-8_BD/tmtd/content/index.asp?pno=3網頁獲得,並依中央銀行全球網(http://www.cbc.gov.tw/content.asp?CuItem=27029)換算成美元。

 [勞工權益]『中油公司不可民營化』研究報告摘要/編輯室       中央研究院梁啟源研究員,即曾於2009 年3 月在中央銀行季刊第31 卷第1 期發表論文:         「能源價格波動對國內物價與經濟活動的影響」,茲摘錄其內容要點並分析如下:         1.國際原油價格變動情形如下表:(單位:美元/桶)

        由上表可知,以杜拜原油為例,從2004年至2007 年共飆漲92% ((64.48-33.57)/33.57),至2008 年10 月甚至飆漲207%((103.19-33.57)/33.57),而2008 當年( 至10月) 漲幅則高達60% ((103.19-64.48)/64.48)。         2. 中油公司為了照顧國計民生,於2007年12 月1 日實施汽柴油價格凍漲措施,直至2008 年5 月28 日方宣布取消凍漲,當日油價調漲13%。經查有論文就是針對當時之情況加以研究分析,其重要結論:「當油價上漲13%時,國內經濟成長(GDP) 將降低0.34%,消費者物價指數(CPI) 將上升0.84%。」。         各國中央銀行為了避免通膨,透過貨幣或匯率等手段,希望控制CPI在2~3%。由此可知,上述CPI 將上升0.84%之嚴重性,實在不容忽視。經查行政院主計處網站,國內2008 年CPI 果然高達3.52%!另一方面,當年第3 及4 季經濟分別負成長-1.23%及-7.53%,也是60 年來最大的衰退!足證該研究報告具有相當可靠度。         ( 二) 綜上所述可知,若將中油公司民營化,油價比照原油飆漲,則對於國內經濟成長及物價波動之影響,應該遠比前項所述嚴重千百倍,絕非國人所能承受!

伍、中油公司不可民營化的人民觀點! 一、中油公司民營化 = 殺雞取卵+劫貧濟富!           ( 一) 由前述可知,中油公司經營績效如果無政策性負擔,在國際油價波動非常劇烈的民國98~100 年期間,每年均可獲得約300~400 億元利潤,民國97 年甚至高達872億元。另民國91~94 年期間,每年獲利約81~212 億元。           ( 二) 中油公司若提升經營績效,是一隻很會下蛋的金母雞,對於財政赤字日益惡化的政府而言,絕對是一個非常寶貴的資產而非負債。換言之,中油公司民營化根本就是一項殺雞取卵的錯誤政策!           ( 三) 綜上分析可知,如果將中油公司民營化,則上述獲利,通通會進入財團的口袋,而政府的財政拮据依舊,人民卻要忍受油價飆漲的痛苦,唯有財團獨肥!試問這樣的政策不是劫貧濟富,甚麼才是劫貧濟富?陸、中油公司不可比照「中華電信、中鋼、中船(台船)」等公司民營化! 謹將中華電信、中鋼、中船( 台船) 等公司民營化前後虛實列表( 下頁)柒、結論:         台灣地區雖曾採民營化,以求經濟變革,惟究其民營化之手法觀之,如以中鋼、中船、中華電信為例,我國採取不完全自由型經濟之手法。亦即上述三家公司之民營化手段,迄今均仍維持一定比例之公股 ( 在2012 年中鋼為20%、台船為33.59%、中華電信38.68%) ,國家依然擁有一定之「主導權」,並由此發展各該產業。易言之,台灣地區之民營化操作,恐必須正確認知為「常採部分民營化」 ( 即釋股中不忘保留公股) 。民營化只是將利潤分配給股東 ( 人民及財團) 而己,三家公司之經營管理方法,顯難稱有重大變化。易言之,上述三家公司之民營化,顯無必要。         台灣地區過去之民營化行動,有不少是為籌措財源而辦,而各該公司於民營化後,的確有解決問題,惟其解決問題的手段,包括變賣不動產及裁員減薪等。此等作法堪稱解決了政府的財務問題,卻創造了無窮的社會問題。甚至各公司在民營化後,其使用員工的方法,採「勞派」、「外包」

中華電信、中鋼、台船(中船)民營化虛實一覽表

[勞工權益]『中油公司不可民營化』研究報告摘要/編輯室

台灣石油工會國立中山大學2014.02.20 資料來源:高雄市石化業產業總工會102年度石化友廠之年終調查。

        「定期」等相關手法,姑不論其不見容於勞動法令,以惡化勞動條件,做為民營化業績表現之支撐,斷難謂為國事興革當有之作為。本文強調,前述中華電信等公司,便有此等「肥了股東,瘦了員工」之不當行徑。         綜上觀之,我國公營事業之民營化,尤其在公用事業之民營化方面,就結果而言,僅能採「假」民營化 ( 即保留一定官股,繼續由政府「管控」該事業) ,政府自始不敢將公用事業進行徹底的民營化。惟中油民營化之後,誰來負擔政策任務,以及所帶來之虧損? ( 四) 中油公司背負政策性任務,非這三家公司可比擬:         公營事業尤其是公用事業之民營化,就 果而言,僅能採「假」民營化( 即保留一定官股,繼續由政府「管控」該事業),政府自始不敢將公用事業進行徹底的民營化,是一種易於監督之方便行事。因此,以中油公司具有公用事業本質而言,政府也一定會比照辦理。問題是,中油公司政策任務下之沉重債務,有何民間業者願意參股?

        再者,保留公股於民營化後的中油公司中,只會讓中油公司負擔政策性任務時,與民間股東產生爭議,而解決之道,只有繼續釋股,直至歸零。果真如此,政府對油品公用事業,又將如何「管控」?換言之,中華電信、中鋼、中船等公司並無政策性任務負擔,該等公司可採用之部分釋股方法,民營化後之保留公股,成為其護身符,然此一效果,並不會發生在中油公司身上。 柒、結論         為了全體國人的利益著想,政府應該:

    一、立刻廢除中油公司民營化措施,並逐步減少政策性營運虧損,讓中油企業化經營!     二、儘速修改相關法令,讓「台塑石化」與「中油公司」共同負擔「社會責任」,落實「環境輸出的利益歸國人共享」的社會公平與正義!     三、儘速鬆綁國營事業相關法規,讓中油公司能以更好的表現,造福國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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