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石油工會月刊特訊

             [篇首語]臺灣婦女運動的崛起與未來發展/張樹榮

臺灣婦女運動的崛起與未來發展●張樹榮●

       在父權體系國家中,「男尊女卑」是社會上普遍的認知,例如日本、韓國及1960年代以前的臺灣皆屬之。但隨著臺灣廉價勞工吸引大量外資投入勞力密集產業(傳統製造、低技術、代工產業等),使臺灣自1970年代左右快速的由農業社會轉型為工業社會。其次,由於政府強制人民不分男女皆須受教育,且訂定受國民教育期限九年,使女性受教育機會及程度越來越高。因此,社會的多元價值及開放打破了「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思維,臺灣女性紛紛走出家庭投入社會勞動。女性投入就業市場的比率,10年來,一直穩定的維持在46%上下,為創造臺灣優質經濟而努力,其中更有不少女性不讓鬚眉,在各原屬男性獨霸的專業領域中脫穎而出。二十一世紀的新女性們,靠著在職場上的傲人表現,逐漸遠離性別歧視的陰霾,用實力證明「女人不是弱者」。

         細究臺灣婦女運動的崛起,應該是始於學界及法律界的婦女菁英們所積極推動的,初期與政治的連動性很強;參與政治活動頻繁,工會則很少參與甚而排斥。過去臺灣女性在政治上、社會上(冠夫姓、夫妻財產屬男方等)受到的歧視及就業職場受到的不公平對待,例如單身條款、禁孕條款、男女同工不同酬、升遷限制、職場性騷擾等...所在多有。在這幾年,女權的立法運動成就非凡。促使政府陸續修正「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通過「家庭暴力防治法」,「民法親屬篇」之修正;乃至今(2002)年3月8日兩性工作平等法的通過實施,針對兩性工作平權、性騷擾防治、禁止性別歧視、提供職場女性育嬰假、哺乳假、生理假及放寬女性夜間工作時間等均做了較完整的立法保障。唯法律通過,不代表婦女運動的落實,婦女權益獲得保障。這也是未來臺灣婦女運動努力的方向

        另在政治上,執政黨率先提高任用優秀女性閣員比例(即四分之一條款),大幅提昇女性在政治上的地位,亦對公民營企業具有示範作用。顯見在一群女權運動者長期的關注女性議題及默默耕耘下,「女權」在臺灣已逐漸受到重視,「尊重女性」已不再只是禮貌,而是習慣及生活的一部分。

         臺灣是個政經環境劇烈變化的國度,復經2000年政黨輪替,婦女問題在泛政治化氛圍中,扭曲變調了。產生了「外籍(大陸)新娘」權益問題。「外籍(大陸)新娘」在臺灣的居留權、工作權、戶籍申請辦法、文化差異及家庭暴力等等人權領域問題,衝激不少家庭,造成社會問題,甚而擴及下一代。

        在婦權運動的先驅者眼光中,將「外籍(大陸)新娘」概稱之為「買賣式跨國婚姻」。因為是「買賣」被視為管轄的財產物品而非擁有獨立人格,自由尊嚴的個人;所以政府部門始終持消極態度,也不知如何解決,採行不修法、不訂政策(或者政策搖擺)各部門職掌不明確,互相推諉,使得婦運團體在保障「外籍(大陸)新娘」之人權工作困難重重;跨越國籍(區域、族群)的人權保障是全球化趨勢,臺灣「外籍(大陸)新娘」問題顯有必要提交國際人權法庭仲裁;這也是臺灣婦權運動下一階段的重要課題。

        面對未來,臺灣政府應該深思如何透過經濟結構的變革消除女性的貧窮,改善婦女受雇者薪資偏低,年齡層低(婦女受雇者任用年齡限制、二度就業困難)等職業隔離現象,並積極提高女性就業率、解決中/高齡婦女失業問題等、提供女性平等參與各項決策的機會、增強女性的權利;反對職場性別歧視,建立支援性網絡,以保護女性外勞就業之安全及建立健全的女性地位提昇機制等工作。以縝密規劃,具體行動落實於政策上、法制上,才能保障我國婦女及外勞人權。而國人則需用更多的智慧與理性,公平的對待每一位女性,讓生活在臺灣的女性真正享有尊嚴、平等、自由、參與及發展的各項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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