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石油工會月刊特訊

             [專題報導]勞運鬥士黃清賢/徐毓莉

★勞運鬥士黃清賢★ 頂著綠色桂冠 翻牆進入行政院記者●徐毓莉報導●

         黑手出身,並因長期從事勞工運動卓越的貢獻,被拔擢出任總統府國策顧問的黃清賢,為了爭取勞工權益,不惜翻牆進入行政院,對他而言,應該有所動作時,絕不會礙於身分而有所遲疑;對於勞工運動的理念,即使與眾人的看法不同,他也絕不輕易和自己的理念妥協。

         身兼總統府國策顧問、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與台灣石油工會理事長三職的黃清賢憶及接受陳水扁總統聘任為國策顧問時,總統的一番談話:「我借重的是你在勞工領域方面的專業而非因為你擁有理事長的背景」;然而多重的身分常使外界質疑他的立場,本身也是執政黨員的黃清賢坦言,勞工團體、運動不能和政黨有太密切的關係,勞工團體仍應保持在野監督的角色,督促政府修訂勞工政策,他認為,在一些建言無法被採納或重視時,一樣會以行動來表達他的堅持,並不會因為這些多重的角色而有所衝突。

         「安危他日終須仗」,這是掛在黃清賢辦公室中的一幅字,短短的幾個字便道出了工會的職責,黃清賢表示,工會扮演的角色就是替會員爭取權益,即使勞工處於安逸的環境,仍需要一個工會組織時時注意他們的權益。近來石油工會內部的風風雨雨,無論是否如同其他理事所言,認為黃清賢對政府勞工政策過於寬容,抑或是工會內部的派系奪權鬥爭,都無法撼動他對勞工運動的堅持與貢獻。

         針對勞動三法中「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勞資爭議處理法」的諸多問題,黃清賢表示,勞委會所規劃出的草案內容與工總仍有相當的落差,以工會法為例,其結社範圍將公務機關人員、教師、警察等排除在外,未能真正發揮工會的精神,且勞委會將目前的勞工強制入會規定,改為自由入工會,他認為這只會再削弱勞工力量,他解釋,若今天台灣勞工運動已步入先進國家,勞工可以清楚選擇入會與否,但台灣在長期戒嚴環境下,學習國外自由入會精神的時候未到。雖然目前勞委會草案中明訂三年的落日條款,給工會三年的時間從強制日會走向自由入會,但黃清賢指出,國外所謂自由入會仍有相關配套措施,例如工會向資方所爭取到的福利條件或勞動條件,非會員不得等值享有,但勞委會並未即時將這部分加入,一直到遭到勞工團體的抗議時,才在勞資爭議處理法中加上,黃清賢認為,本來可以同步進行,卻要等到大家爭取才加入,顯示修法的人員並非真正替勞工把關。

         另外,勞資爭議處理法中將半公用或半民生的事業罷工權限定冷卻期,勞工在決定罷工後必須要30天後才能實施罷工,黃清賢認為,這是剝奪勞工的最後防衛手段,相對地又增強了資方的手段,該法甚至賦予資方「鎖廠權」,也就是勞工在尚未行使罷工權前,資方可將現有員工驅逐、鎖廠,僱用新一批勞工暫時替代以維持生產。黃清賢認為,如果台灣的勞資爭議處理法中賦予資方鎖廠權,對勞工非常不利,形同逼勞工就範,根本失去協商機制的意義。黃清賢解釋,美國雖然給予資方鎖廠權,但罷工權的行使卻是即時的,不像台灣又加入所謂冷卻期,在勞資雙方的槓桿上是極不平衡的。他強調,勞動三法原本的目的是給予勞工更多自由爭取的空間,結果現在反而對勞工運動多所桎軸,未來全國產業工會將針對這些問題努力爭取勞工權益。

         對於工會的運作,黃清賢感概的表示,國外工會財務自主,會費是薪資的百分之一或二,同時可以經營事業,但台灣工會經費全部來自會費,根本無法對外聘用人,以石油工會為例,人力仍向公司商借,一旦發生勞資爭議,公司便將人事權收回,工會自然無法健全發展,加上工會的會務多半是由理監事兼任,但工會法卻將50小時的會務公假取消,此舉無異是瓦解工會,這也是勞工團體未來抗爭的重點。

         勞退金問題爭吵不休,黃清賢認為,勞保改為年金後,再配合勞退金的附加年金制,才能建構讓勞工有安全感的退休金制度。對於目前勞退金制度的諸多爭議,有的官員強調應落實經發會共識,去年以勞工代表參與經發會的黃清賢則表示,今年陳水扁總統在與工會幹部聚會的場合中,他曾向總統表達自己的看法,當時陳水扁總統表示經發會共識並非聖經,如果有更好的建議,當然可以改變,黃清賢相信,只要人民表達出自己的意願,一定能夠扭轉未來政策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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