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石油工會月刊特訊

我有話要說--專訪臺灣石油工會理事長黃清賢■蕭忠漢 專訪

     前言:          臺灣石油工會理事長黃清賢日前在理事會以個人因素提出辭呈,造成工會內部震盪,雖經理事會以不處理該辭呈,改以准理事長兩個月事假方式淡化,但已造成工界震撼。                    黃清賢從事臺灣工運多年,從臺灣勞工陣線主席,臺灣石油工會理事長、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進而接受總統府聘為國策顧問,成為總統府座上客,一路走來,在在顯示黃清賢有其不可小覤的影響力,其個人動向往往牽扯臺灣工運界的整合分際,有鑒於此,本刊特專訪黃清賢理事長談談他對此一事件如何說?

         問:理事長是執政黨員,又是扁政府的國策顧問之一,請問這些政治資源是否會對從事工運的您是一種包袱?         答:我從二個角度去談,首先有人支持我去當國策顧問,因為這是可顯示我的溝通管道暢通,可以直接跟上頭對話;反對的人則是說,這反而是一種羈絆,不能真正替勞工爭取應有的權益,國策顧問一上身,就要考量到政府的立場,不能再像往昔般,鎖定目標後,勇往向前。           問:經濟部目前一道公文,要求控管所屬國營事業的加班費並減少20%,理事長針對此事有何看法?可行與否,理由是什麼?        答:加班費是否有必要控管減少20%的想法,我認為值得商榷,首先應討論加班費控管的可行性有多高,同時對於部_長官主張,凡是部門能將加班費控管減少20%,就應予以記功獎勵,我持不同看法,部裡長官應該思考為什麼可以降一成加班費,是不是表示過去未確實控管,過去的浮瀾核發是督導不周,這種主管應予處分,怎能再獎勵,真是倒因為果。

         我認為加班費的控管一定要有明確的目標才是,中油公司的加班費,一年統計粗估有21億元左右大致可分為: 一、因應輪休假實施形成加班之必要。 二、工作交接所延伸的加班事實。 三、84工時制實施以來,所必須加班的事實。       最後兩項加班支出因將遭逢大小選舉、颱風來襲、天災地變,同仁仍須上班之變數,暨夜班同仁支領夜點費,致使這兩項加班支出無法確實控管,更別談要設法減20%。再就實際情況來論部_要求的不合理性,首先看交接班,過去是每交接一班就要報支半小時加班費,現在改為領班核算為20分、班員10分鐘。去年一年統計下來,交接班再加上縮短工時所產生之加班費,合計有2.7億,與部_要求管控減加班費金額4.2億元,尚不足1.5億。據了解白天班人員反對公司強迫休輪休假方式來處理,他們若有加班之必要,多是以事後補休方式,並沒有依相關規定支領加班費,既然白天班人員願意降低公司加班費支出(加班費第3小時起費用依勞基法規定提高為1又1/3,所以依實際金額算加班4小時或8小時絕對大於上班半天,或一天的工資),為什麼公司不能善意回應,反而要以行政命令來踰越勞基法呢?

         談到交接班情形更是值得探討,站在工安立場,我絕對反對將交接班時間縮短,我認為萬全之策是提前15分到班,來接班,晚15分交班清楚才走人,就如同服兵役站衛兵,提前到哨接班,下衛兵交待清楚才下哨。為公平起見,我認為應將這套模式法制化,讓他們可領輪班津貼,但在實務上上下15分鐘未達30分鐘(半小時)這一點公司有必要多跟審計部溝通。

         當初之所以跳出來提倡84工時制,著眼點就在於讓臺灣的勞工能有多點休閒時間,來改善生活品質,而不是拿來加班,大賺加班費。

         在這_必須要釐清一個觀念:經濟部國營事業管理委員會,審計部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諸位長官,總認為給員工加班是給他們福利,我絕對反對這種看法,所謂加班,應是公司確有必要(如選舉投票日、天災等不可抗力之事件),員工才要出來加班,而非是公司一種「恩賜」。

         因此我認為加班事實的認定有三大原則:          一、本身要合理(確有必要)。          二、不得違法(以行政命令來瓜代勞基法規定是不合法)。          三、人力要作好勻調。

         但是此原則,經常是勞資雙方認知上最大的盲點,公司動不動說IE能力(標準能力)評估,公司說IE僅是一個參考值,不是一個絕對值,還有往下降的空間。但正如同勞動基準法精神(政府規範勞工各項事務一個最低標準)比勞基法條件好,當然可以,同理IE為一個衡量標準,比它高,有何不可,比它低就是一種苛待,對員工的苛刻。我絕對不接受這種將帥無能,累死三軍的官僚作風。

         問:對於中油公司精簡人力的標準與依據是否認為合理?          答:據我所了解總公司目前是有多餘人力(冗員5000-6000?)以公司目前生態可分為現場人力,支援部門(後勤單位),暨行政部門三大類,以現場人力,精簡幅度相當大,但公司總認為還可以往下降,就是所謂IE能力評估的認知上差距。支援部門(後勤單位),如高雄煉油總廠人力特別多,因為依照公司慣例,中油從修護、監工、施工全部是採用中油人員,是故有幾個廠,就有幾套人力,在資源上沒有作整合。

         行政部門:我估計有40%的冗員,依公司規劃未來將朝向人員占全公司人數8%左右,目前比率是10%。至於要如何減少多餘人力,如何消化所謂冗員,我認為要幫所謂冗員找出路,正如同過去中油退下來的工程人員,轉化成中鼎工程顧問公司,以目前中油生態,絕對可以朝這方向去作閑置人力的規劃。再如同榮工處將閒置營建機具,人員轉租賃出去,承包民間工程一樣。而現場人力的規劃與精簡必須IE能力評估要與設備更新,機器自動化作一完善的配套措施,這要花費相當時間與經費,公司勢必要投資龐大金額後,才能相對要求現場人力再作精簡才是,不能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

         問:您對中油公司在面臨外有跨國油品公司侵入內有臺塑,和桐的覬覦,國內市場兩大壓力下,身為工會理事長有何建議與看法?          答:曾有人說中油應與臺塑盡棄前嫌,握手言和,共同對抗埃索公司的進軍,我覺得那是笑話一句,大家想想看,在商言商,臥榻之旁豈容他人酣睡,王永慶耗費數百數千億元為的就是要吃下國內油品市場,他為什麼要跟中油平分國內油品市場,就算七三分帳,那也絕對是臺塑七、中油三,果真如此,中油豈不是將油品市場不作任何抗爭,雙手奉上給王永慶,因此,那是不可能之事。中油目前正朝向多角化經營。

         過去中油在加油站賣礦泉水獲利甚好,最近在加油站兼賣一些養生品,如冬蟲夏草等高價位食品,也頗獲好評,未來中油全省加油站600座,也可以兼營樂透彩券投注站。一則服務廣大樂透迷,再則提高中油獲利能力,以前世界各大石油公司,本業經營的利潤空間,絕對低於兼營其他副業。是故未來,中油在提煉石油過程,許多副產品站在中油立場,那是垃圾,但拿到市場上去,那就是黃金,如柏油、汽電共生等,石化產品的衍生效益,絕對是件可觀的數字,這也是未來中油應多著墨之處。

         問:談談您身兼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如何與全國總工會作一個市場區隔,以免因定位不清楚反而被邊緣化;或者互別苗頭,造成勞勞相爭?          答:沒有錯,全國產業總工會會員與全國總工會會員多有重疊,但大多是國公營事業工會為主,是故,我認為臺灣工運未來走向應回歸到一般勞工身上,這也是全產總與全總的區隔。未來隨著政府國營事業民營化政策的推動,全總及全產總會員逐一被有計劃瓦解其工會戰鬥力,如果再把重責大任繼續擺在國公營事業工會上,絕對是件不智之舉,站在全產總立場,我期許未來全產總理事長將由民營勞工擔任,因此全產總當務之急,先把全省各地產業工會組織起來,完整架構起全國產業工會。

         這裡附帶一提:石油工會之所以不退出全國總工會,有兩大理由          (1)不願造成工運力量的內耗,深化全總與全產總的矛盾,而讓外界看笑話,畢竟兄弟鬩牆不是件好事。        (2)不願造成退會的風氣:石油工會是頗具指標作用,如果退出牽一髮而動全身。

         相信這不是大家所願見的,我總認為工會應多參予結盟組織,讓工會的力量與影響力不再是垂直整合(本業),而是力量的擴增(橫的結合,1+1往往大於2)。因此我對有些工會,在全總與全產總兩者擇一加入,認為還是有再討論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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